我这三十年

2015-08-14 14:58:47
5.8.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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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我叫库尔班江•赛买提。20世纪80年代初,我出生在新疆和田的一个维吾尔族家庭。时隔30年后的2014年,《凤凰周刊》记者张弛写了一篇名为《一个维吾尔人的家庭史——库尔班江一家的开放年代》的文章,以我口述的方式讲述了我家这些年的经历。 在“我从新疆来”系列故事里,我也只是一个起点、一个线索,类似主持人吧,因为我和书里的每一位主人公沟通的时候,从他们的身上都看到了我自己的故事。我记录他们,也是在记录我自己。所以,我想先给大家讲讲我的个人经历。

“混世魔王”

我妈说我出生时是个10斤重的胖小子,抱着我走一会儿就得歇歇。我小时候没上幼儿园,是我妈一手把我养大,另一手把我打大的,因为我小时候着实就是个“混世魔王”。

其实直到小学二年级我学习都挺好的,尊老爱幼,调皮程度可控,无非就是抓走家里烤肉摊前客人手里的烤肉,然后拿去给邻居家的小女孩。我家住在巴扎(维吾尔语,意为“集市”)附近,我经常从巴扎的一头走到另一头,看见卖冰棍、瓜子、凉粉、羊杂碎的阿姨,我都叫“Apa”(维吾尔语,意为“妈妈”),然后帮她们卖一会儿,Apa们都会给我点儿好吃的。我妈拿我没辙,我的Apa们都很喜欢我。后来我离开和田,Apa们碰见我妈还会问我的近况,还会提起当年。

从小学三年级开始,我就跟着了魔似的,怎么不规矩怎么来。我家邻居的孩子们都不上学,我爸为了让我们有个好的学习环境,把家搬到了清静一点的监狱旁边。但搬家后我开始频繁逃学,还拉上弟弟妹妹一起——当然,一定得把他们“完好无损”地带回家。不消说,挨我妈一顿打是必然的,但下次照旧。欺负我弟也是常事,我三弟到现在都说:“哥,你小时候就知道揍我。”那时候,我还偷过邻居家的狗,偷过部队里的小猪。相信每一个调皮捣蛋过的人回想过去,都有几段哭笑不得的趣事。

四年级的时候,我家的经济条件变好了,还搬到了住了很多干部和知识分子的巷子里。不过,我奔放而淘气的性格还是没改。比如,人家放风筝都在地上放,而我得在屋顶上放,有一次风筝飞了,我跟着从屋顶上“飞”下来。五年级时我开始学会骂人了,看谁不顺眼都讥讽几句,包括邻居家读汉语学校的小女孩。她哭着跑回家,没一会儿,她姐姐就跑出来臭骂了我一顿。我只记得她特别凶,然后就彻底喜欢上这姑娘了,她成了我的初恋。

离家出走也是常事。有一次我干脆跑到了阿图什的奶奶家。那时我10 岁,跟我妈斗气,跑到一个亲戚家里,撒谎说我妈病了,需要钱,他便给了我100块钱。我跑到汽车站想买票,售票员不卖给小孩儿,我就对旁边一个大哥说:“我要去阿图什看奶奶,能不能帮我买张去喀什的票?”他说行,然后以我哥哥的身份带我上了车。到了喀什的莎车县,他硬拉着我下车,我哭喊着说我不认识这个人。车上的人纷纷质问那男的,但他一口咬定我是他弟弟。后来,是一个抱孩子的阿姨硬把我从那个人手里抢了过来,不然我可能就被拐卖到内地做小偷了。那个阿姨很热心,把我带到她家吃饭、住下,交代她弟弟第二天送我去阿图什。到了奶奶家,奶奶赶紧让叔叔们给和田的家里发个电报报平安。说真的,我做了很多很混蛋的事情,但我妈一直都觉得我是好孩子、是有良心的人,只是我一直都不知道到底该如何和他人相处。

之后我进入和田县一中读初中。刚上了两个月就很不喜欢这个学校,于是我自己跑到二中,找了个老师说我想转来这里上学。当时学校管理没有现在这么复杂,我很容易就得到了许可,便转学了。

《生活在新疆》 (图/库尔班江)

那时我家的经济条件也越来越好,爸爸经常坐飞机去内地谈生意,每次回来都给我带飞机上送的领带,于是我当时的“标配行头”就是西装仔裤配领带。在夏天,那一身行头有多热只有我自己知道,但为了有型,我也强忍着。

当然,我也怂过,被一个“大胖”欺负过。为了打败他,我每天练习长跑,学拳击。记得是我入团那天——要知道我写了好多申请书,可算轮到我了——我和朋友闹着玩儿,一巴掌误打到了“大胖”,我已经说了对不起,但他的拳头还是过来了。我那时已经练了很久的拳击,第一回合他就被我打趴下了。下午入团仪式开始,台上的老师刚念到“初二(2)班库尔班江……”,那孩子就又过来跟我打架,我再次把他打趴下后才上台完成入团仪式——和“退团仪式”。等回到班里,我们又打了第三场,还是我赢了。第二天他鼻青脸肿地来上课,以后再不敢欺负我了。不打不相识,我和“大胖”后来成了朋友。从那之后,我的拳击越来越有模有样,还被请去体委教课。

初中的时候我学习成绩很好,但改不了坏脾气,在学校和同学打架,和老师、校长掐架,在家里也经常对母亲甩脸色。也正因如此,1998年冬天,初恋女友和我分手了,她说接受不了我如此对待父母,这也给了我不小的打击。

和田的维吾尔族人家都很传统,但我们家很“开放”。我父母都是普通的农民,我爸14岁就离开家做生意,频繁去往内地,眼界很开阔,很包容。父亲常年在外,生活的重担落在了母亲身上,她为以我为首的四个调皮捣蛋的孩子操了很多心。爸爸每次临走都留下很多钱给我们,但毕竟他回来的时间没个准儿。有一次爸爸离开家一年多,为了我的学费,妈妈就推着车子在街上卖水果。那是冬天,她就穿着一件皮衣,抱着我三弟在街边,还不让我帮忙,要我好好上学。我们家几个孩子都没去过讲经班,为此妈妈的兄妹至今都不跟她来往,偶尔见面还刺激她:“你跟你们家孩子说话需要翻译吧?”言下之意是说我们不会说母语,是异教徒—— 实际上我们维吾尔语都很好。

膝下的孝,心里的爱

1998 年我考上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师范学校汉语专业的中专班。那是我第一次离开家,第一次出和田。我爸送我,一路上他对路过的地方了如指掌,让我特别佩服,我也想以后和他一样去很多地方。他问我:“你上学为了什么?儿子。”我说为了工作赚钱。我爸说:“那你不要上了,上学是为了学知识,为了更好地理解生活,如果为了赚钱,还不如不学。”我父亲总说他没读过书,所以吃了很多苦,因此哪怕卖掉裤子也要供我们上学。那次之后,我突然觉得自己确实该学点什么了。

中专第一学期结束,我回到家,在家门口看到我妈,我就跪下了,跪着爬到我妈跟前向她道歉,说自己过去不懂事,没有照顾好她,没有孝顺好她。倒不是因为我上学受了什么委屈,而是因为那是我第一次离开母亲无微不至的照顾,第一次明白家和家人对我原来那么重要。我还买了花,找到所有被我欺负过的老师一一道歉。原本刚去师范学校时,我死活不想当老师,但此时我觉得老师是一个特别伟大的职业,也想做老师了。

在和田那个环境里没法学汉语,初中时我也只认得我、你、他、爱这几个字,这还是因为想跟女朋友表达爱意。所以刚上中专时,我提出要和汉族同学住,以便提高我的汉语水平,可学校担心混住产生矛盾,没有同意。后来我参加了博州的散打比赛,拿了第一,学校特别重视我,我就借机耍赖,再次要求和汉族同学住,不然就转学,这次终于成功了。舍友都是好哥们儿,大家都特热心地教我汉语,还教我给初恋女友用汉语写信。我这些积极的转变,终于让我重新把她追回来了。

那时,我爸的生意也达到鼎盛时期,中专的时候我就有了随身听,1999年就有了手机。也是那年生日,我攒下3000块想买把吉他,然而在路过一家店的橱窗时,我和一台凤凰d2000“一见钟情”,毫不犹豫地抛弃了吉他,带回了相机。后来我在学校提供有偿拍照服务,一学期就把相机的钱赚回来了。那段时间也给我的摄影技术打下了基础,纯靠自学了解了光圈、速度,还有景深。2000年4月,我自费在学校办了“和田巴扎摄影展”,那也是我的第一个摄影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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