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里有个男生叫贝贝

2016-05-14 10:37:58
6.5.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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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才上大学没多久,我就发现一个简单真理:想要逃课不被老师发现,最重要的是有一个平凡的名字。既不能太拗口,这会挑起有认字爱好老师的兴趣;也不能太常见,总会有那么几个老师,喜欢挑和熟人重名的家伙认一认。当然,如果父母给你起了很可爱的名字,那你会像吉祥物一样,在每个老师的每节课堂上被拎出来……

我们班就有这样一个存在:贝贝。

几乎每学期的第一次课,贝贝的名字都会被叫起。这时候,我的室友就站了起来,全班同学默契地大笑,留着目瞪口呆的老师站在讲台上,看着这个一米七五左右的河南男生。贝贝发迹线很高,下巴很短,穿着富有地方特色的夹克,露出很茫然的表情。

“你叫贝贝吗?”台上的老师都会反问这么一句。

“啊!”贝贝张圆了嘴巴,叹着气。

“那,你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哦,zhei隔(这个),窝埔毁呀(我不会呀)。”

后来,贝贝就成了我们逃课的报信员。没办法,只有他永远走不脱,所有老师都记得文新学院有个男生叫贝贝。

“贝贝很早就开始兼职,他从来不觉得这些兼职让他损失了时间。”(网络图)

不过,从大学第一天起,我就知道贝贝不喜欢这个专业。他本来读的理科,由于视力问题调剂到这里(新闻专业)。大学刚一周,他就开始四处打探转专业的方式,有一次听说ACCA任意专业都可以报考,就去领了宣传材料——ACCA是世界最著名的会计师专业团体,每年都会举行资格考试。

贝贝穿着他的夹克,捏着证件就去了。没一个小时,他就回到寝室。

“怎么样?通过没?”

“没哎”,贝贝脱下他的夹克,用资料夹子当风扇,“老师说,最主要的是家庭条件要好嘞。好像教材都是原装的,学下来挺贵。”

我“哦”了一声,知道这戳中了贝贝的软肋。

贝贝家庭条件不太好。他没有买学校统一的床褥,而是自己从家里背了一套;第一周上课,所有老师都要求作业交到邮箱里,贝贝在路上问我邮箱怎么注册;大一第一学期,他是唯一没带笔记本电脑的人;寝室里,我们打游戏、看片、写作业,他都在床上摆弄手机;偶尔,要交作业的前几天,他会忽然走过来说:“电脑借我弄一下哎?”

贝贝很早就开始兼职。他做过家教,卖过英语报,发过传单,还在地产公司的活动上穿上厚厚的玩偶服装和参观的人合影。贝贝从来不觉得这些兼职让他损失了时间,有一次他从地产公司回来,我问他累不累。

“挺好玩的啊”,贝贝说,“穿上衣服,你就可以随便靠近漂亮女孩子,还可以主动抱嘞!”

他不珍惜学校的时间,大概是因为根本就瞧不起这个专业。用他的话说,“这学的也没啥用啊”。

2

大学前半年,贝贝一直心不在焉。

学生会、专业、流行文化,统统不感兴趣,即使我们常打趣自己的专业毫无知识含量,但还是会发现,贝贝和我们之间存在着所谓的“知识鸿沟”。他没有完整的地理概念,历史的知识也很少,不知道大部分文学地标,电影储备相当于零。而他擅长的数学、物理,在我们这里完全构不成话题。

但他喜欢看书,我是说,纯粹因为觉得看书好玩,才去看那种。入学时,我和贝贝一起去图书馆。新校区的图书馆才建不到五年,很新,书架摆满了三层楼,不区分阅读区和自习区。贝贝在第一片书架前面停下,转了很久,用他浓重的河南口音对我说:“这么多书啊!这下好了。”

之后,他就经常往图书馆去。他借阅的书目跳跃性极大,前一本还是《明朝那些事儿》,后一本就是《尤利西斯》,有时候还能看到“羊皮卷”、“炒股精选”、“三十六计”等地摊货。我见过他看电视的时候,手里还在翻《西方哲学史》。

总之,毫无规律。

不过,看书的爱好并没有改观他对文科的厌恶。也不怪他,事实上,班里的男生几乎没人真正尊重自己的专业。

我们都知道贝贝想转专业,他有一个高中同学在材料学院,贝贝经常去对方寝室闲逛。他们闲聊时候,贝贝反复地说:“真羡慕你们工科”,“羡慕你们有东西学”。

然而,按照学校规定,贝贝却没法转专业。转专业不仅要求绩点要够,理工科学院还要出具数学成绩,而新闻专业是不学数学的。

那阵子,贝贝的脸色混合着疲惫、厌恶,话也不多。之前寝室里常开的玩笑,贝贝也不参与了。还会十分偏激地发一些脾气:

做学生会工作的同学来聊近况,贝贝会直接问他:“你不就是想为自己升官吗?”。

总喜欢讨论女孩的内蒙同学,标榜自己对纯洁的追求,贝贝都直接打断,“扯淡,我就不信你心里不想上?”。

我也被他骂过。有一次我和别人约好去市区,收拾东西时贝贝才回来,我随口一问,“贝贝,一起去哇?请你吃饭。”贝贝把书包甩在桌上,“别装了,你压根就没想到我会回来,也太会做人了吧。”

可以想象当时有他在,寝室的氛围多么紧张。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关键是,他说的虽然难听,但都是真话。

最后一次看到他跑教务处,手里的成绩单都快攥成宣纸了,走之前,他自言自语,“要是还不让我转,我就说不念了!”听得我心里一哆嗦。

可是他还是没转成,也没有真的退学。

学期末,他基本上天天待在高中同学的宿舍里。一天晚上,忽然他的高中同学敲门,我们开门发现,贝贝正瘫坐在走廊里。大家七手八脚拗他进来,立刻就吐了。高中同学解释,说他们专业喝酒,正好贝贝在,就一起去了。没人劝酒,更没人喝醉,快结束时,贝贝却毫无征兆地拿起桌上的白酒,一口气喝了大半瓶,马上就软了下去。他们四个人费力才抬了上来。

说着,平躺在地上的贝贝又吐了。

他没法扭头,也没发出声音。三分钟后又睡着了。

从哪往后直到毕业,贝贝都没再沾白酒。

3

这场大酒过后,贝贝重新和我们熟络在一起。

一年过去,他有了稳定的家教客户,也买了电脑。他再也不提转专业的事情,平时和我们一起打球,还偶尔开开玩笑。也许是因为课程忙,他的高中同学不再频繁地出现在我们宿舍。

他开始疯狂地看电影。学校的校园网有内网论坛,经常有高清资源,下载速度极快。他的电脑桌面常常堆满了电影,光播放器就六七种。

贝贝从来不问别人应该看什么,不应该看什么,只要他听到名字,几乎当天就把片子看完。他偶尔觉得哪个导演不错,就把网上所有能找到的导演作品放到一个文件夹,然后集中看完。

还有听歌,也是一大奇观。有一次我用他电脑听歌,发现特别卡,但是他才删除了大部分电影,而且没装任何游戏。于是我就问他是不是电脑中病毒了。

“没有哎”,他看了一眼,“这速度正常。”

“什么?你不是才买一年吗?”

“哦,因为我缓存了很多歌曲”,他过来翻了一下,我看他的鼠标足足滑了二十秒,还没到头。

“大概几千首吧!”他嘿嘿笑着。

大三下学期,同学都准备未来的出路。保研的内斗正酣,出国的忙着刷学分,找工作的则四处寻觅实习机会。我们隔壁寝室的冰清想考研,但是想跨专业跨学校,去电影学院。为此,他列了长长的单子,制定时间表,发誓要看多少部经典影片。有一个月,他在北京培训,回来之后串门到我们寝。说他知道的奇葩电影。他先讲了几个反情节的实验电影,忽然话锋一转。

“这些电影虽然很先锋,可毕竟在圈里还有些名气”,冰清在寝室里走着,“可是有一部片子,多数圈内人都看不下去,却拿了不少奖。我们老师说,就没见过比这更闷的片子。你们肯定都不知道,就是讲尼采啊,看见一匹马……”

“哦,”角落里的贝贝低声说,“是吃土豆那个吧?”

冰清停住了踱步。他走到贝贝面前,“你看过?”

贝贝身上裹着被子,眼睛都没有离开电脑。

“好像叫什么‘都灵之马’?”他说,“上个月看的吧。”

“你牛逼”,冰清一字一顿地说,转身就要走,关上门之前,还回头看了贝贝一眼,“你真牛逼”,冰清又说。

贝贝依旧没有离开电脑,下载软件“滴”的一声,他又下好了一部电影。

4

到了大四,我们几个都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却也不急。经常一起去茶馆打牌或者闲聊,消磨还有一年的大学生活。

那时候我已经攒了不少阅读量,比起贝贝割草机一样的阅读方式,我相对精细,还会做笔记,做些参照。但另一方面,我也和他一样不过是自己随意地读,笔记混乱到一年后我都认不出是哪一本书。

读书乱了,心思也容易乱。记得最迷茫的时候,我陷入到对书本的虚无理解中,我不相信任何人说的任何理论,搅浆糊一样地觉得谁都是错的。

说来奇怪,所有同学里,我唯一相信的就是贝贝。我把他的判断,当做正常的、没被干扰的标准,如果我不知道该怎么看待一件事,就会去问他。

贝贝的回答一直很干脆:

“这个人哦,没看过。”

“看过这本,写得好玄,看不下去。”

“这不可能嘛,还奴役,我怎么没感觉?”

我把这些回答当作“论语”一样的语录,听到了,就很放心。

慢慢地,我们交流越来越多。大四的某天下午,贝贝忽然约我,说晚上咱俩去吃蹄花。我心里疑惑,为什么要两个人?有什么事情在寝室不能聊?我们在学校的小北门点了两碗蹄花,两盘烧烤,还有十瓶啤酒。随便扯了两句,贝贝忽然问我:

“你知道死是什么滋味吗?”

我一愣。我怎么可能知道。

贝贝喝了一口啤酒,眼睛盯着外面。停了一会,他才回头说:

“我以前不相信,现在才慢慢明白,人都是要死的。”

我心想这不废话吗,可是看他的表情并没有开玩笑的意思。他慢慢聊,我才明白,原来他母亲和奶奶从小就告诉他,人只要信神,就不会死亡。贝贝对此深信不疑,但是那阵子他的亲人因病去世,他多年的信条崩塌了。

我们在蹄花店吃到十二点,喝了很多啤酒,最后拎着两三瓶回校园。我们晃晃悠悠地挤过小门,走在月光明亮的文华大道。

马上到宿舍时,贝贝突然坐在了地上,我此时也晕得厉害,本想扶他,却踉跄地直接躺倒。这是一个十字路口,我们躺下的旁边,是西区澡堂。贝贝又喝了两口酒,模模糊糊地说着什么:“如果必须要死去,为什么还要活着呢?”

澡堂每晚照例要清洗,水会一直流到马路上。我们对面,是一片低矮的灌木,不知道多少情侣在这里度过青春的夏夜,我们勉强撑起来自己,坐到路肩上,贝贝捂着脸,另一只手绕着啤酒瓶在转。他喃喃地问我:

“如果注定要消失,那么为什么还要有现在呢?你不会想这个问题吗?我们所有的一切,都在一个巨大的荒谬之上,你还怎么能沾沾自喜呢?这个荒谬在头上悬着,你还能当做不存在一样生活吗?为什么你们就可以像没事儿人一样?”

我确实像个没事人一样生活,但这是在今晚之前。

无论是在酒精的刺激下,还是黑夜的笼罩,我被他的这些问题击中了。头顶的乌云像是那个荒谬,随时准备炸出闪电,打在我们身上。我开始尝试感应到存在本身,感应到我们注定要死亡,一切没有意义的死亡。

那是我最难忘一次醉酒。我后半程完全无话,只听到他在自言自语,我们把酒瓶扔到对面的灌木里,扔到地上,看着玻璃碎渣像弹珠一样起飞,降落。我们两个一起承受了荒谬,然后,爬回了身体住着的宿舍。

后来我才明白,为什么贝贝会看那么多哲学的书,尤其喜欢叔本华和尼采。虽然,没有任何哲学家能够解答荒谬本身,但他们的著作是有意义的。有时候,你只要知道很多人和你一样痛苦,和你一样无力过,那么眼前的一切,都会变得可以忍受得多。

5

后来,我去了北京实习,慌慌张张,在找工作和完成工作的压力中,度过了毕业前的半年。这期间贝贝也一直在找工作,但他的阅片量、几千首的缓存歌曲、杂七杂八的阅读不能帮他打动HR。到了最后,才确定了去贵州的一家报纸。

我知道他还在追求一个姑娘,对方一直没有答应,也没有不答应。不过我早就预感,他追不到人家,因为他太直了,没人真的准备好和这种“真诚”生活在一起。

毕业后,我一直在北京工作,有一段时间忙得直掉头发,很少和同学联系。某天晚上,忽然接到贝贝的电话,一聊就是一个小时。他讲了在报社的不如意,被分配到特刊部,写饮食,宠物知识。有一次,他加的宠物群有人发了张照片,说是某可爱的小狗死了,请大家给它祝福。群里纷纷闪起[蜡烛],他翻了图片看,好像之前在哪里看到过,就问了一句:“这狗是最近死的吗?”

结果,所有人都开始攻击他,说他没有同情心,人怎么可以这样冷血,记者就喜欢煽风点火吗?连一只狗都不放过,黑心的玩意儿,根本不配养狗。

“我就问了一句话,至于说这些哎?”

后来他就从宠物群退了出去。当时我宽慰他,但是心里的声音告诉我,别说了,他能明白你这只是客套。

去年我辞职后去了一次贵阳,见到他,头发明显少了。他谈了女朋友,两个人还谈论起各楼盘的优劣,听得我恍如世外。我在他家里,看到那台无数部电影、电子书、音乐像水一样流过的电脑,忽然想起来大学那种漫读书的日子。

那天,我俩单独在午夜的贵阳散步,当然,这次没喝酒,即使喝了,我们也不会再扔啤酒瓶子,去质问存在的意义。

我说,要不去北京吧,那里机会多点。

贝贝抿着嘴唇,说嗯,也许吧。但是,哎。

我马上改口,说贵阳也挺好的,北京这种地方,又贵又雾霾,没啥意思。

贝贝抬头看了一眼,我心里一凉,完了,又被看穿了。幸好他没有当面揭穿我的虚伪说辞。我们绕着文昌阁走了一圈,我就回到了宾馆,他仍然要回家写稿子。我看着他的背影,一阵荒谬感涌上来。

没有人能永远保持真诚的追问,就算是那个割草机一样清爽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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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图:Redd Ange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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