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私人生活

2016-07-11 13:11:54
6.7.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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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故事、写剧本、还有写小说的人,他们得跟私人生活打交道。他们得跟普通人打交道,就是说,把这些人从他们的私人生活中提升到我们的意识里面,为我们所知。与之相反,就传统而言,非虚构作品的作者要处理的,则是那些公共生活中的人——那些名字已经为我们所知的人。事实上,在我年轻的时候——那时我在《纽约时报》做记者——那些私人生活,那些我想要深潜其中的私人生活,并不总是会被承认,被认为具有新闻报道的价值。不过,当时我的想法却是:对于这个世界上到底在发生什么或者发生了什么,他们其实也有一种感受和理解。在我想来,如果我们能够把这些人的感受报道出来,对于发生在我们周围的种种潮流,我们就能有一种更好的理解——他们能够帮助我们做到这一点。

我的父亲是个裁缝。他虽然是从意大利南部的一个小村庄来到美国的,却对针线活有十分精细的感受。而且,他也把那些带有他独特风格的感受和理解,带进了他的活计里面。关于如何修整出一个完美的扣眼,如何完美地量身材,如何把正装做得贴体合身来提升一个男人的存在感,他都有非常棒的感受和理解。他是行针走线的艺术家,却并不在意钱挣得多还是少。

我们家,其实是属于底层人民。就是那种得小心张罗着看别人脸色,但别人却不用看我们脸色的人。至于我的父亲,他是那种爱听家长里短的裁缝。他知道好多到他店里来的人的事情。所以我从小就是听着那些普通人的生活长大的,我觉得他们很有趣。

我父亲是通过读《纽约时报》学会英语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时候,他在意大利的亲戚们都属于那个错误的阵营。他的几个兄弟,1943年时都在墨索里尼的军队跟马上就要攻入意大利的盟军对着干。所以我父亲当时是带着一点忧心来读《纽约时报》的。至于我,就在我们家那个小小的房子里,眼见着那些大事是如何影响到我们自己。每一天,《时报》上都会有各种地图,地图上会有各种箭头,这些箭头标明盟军一日比一日更靠近我父亲的那个小村庄——我的眼所亲见到的,就是一种巨大的戏剧感。

而这,可不是什么编出来的故事:这就是我的生活。

在《纽约时报》的新闻编辑部做记者期间是我度过的最快乐的时光。事实上,10年后,等我32岁离开那里的时候,我的眼睛里是有泪水的。当时我之所以离开《纽约时报》,并不是因为跟这家报纸有什么不愉快,而是因为日报所需要的那种新闻报道,本身具有某种局限:时间和空间上的局限。具体来说,在日报中做新闻,你所能投入进去的时间、纵容自己的好奇心的时间,是有限的。在这种局限下,继续待在一家日报社就会给人一种受挫的感觉。我想要的,是能够多花时间跟那些未必有新闻价值的人在一起。当时我的信念是这样的(实际上我现在仍然这样相信着,而且更甚):对于一个写非虚构作品的作者来说,他应该跟那些只有“私人生活”的人在一起,跟那些虽然只有私人生活,但他们的生活却能够代表一种更大的意义的人在一起。

我离开《纽约时报》到《时尚先生》去工作,那是在1965年。我到《时尚先生》之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跑回《纽约时报》去采写那里的一些记者。那些在城市部(city room)工作的人,自己虽然不是新闻,却都是些非常精彩的人物。我写的第一个人,他是一位写讣告的:埃尔顿?怀特曼。他这人,会戴着一顶小小的绿色帽子在城市部里转悠,抽着烟斗,一边琢磨着谁会死,一边琢磨着死亡本身。他会找到那些他觉得要死的人,采访他们,告诉他们说:他会更新他们在他那里的档案——而这档案,实际上也就是某种预先的讣告。这就是他给自己找的谋生计的办法——如此卓尔不群!想想吧,有这么一个人,他所采访的对象,可都是那些死后会让《纽约时报》觉得值得花空间来登载他们生平的人,这得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

现在,我已经过了70岁,可我的好奇心还跟我22岁时一样,一点都没少。实际上,你得有好奇心,才可能有开始。而这种东西,可不是你上个哥伦比亚新闻学院,或者密苏里大学什么的就能有的。作为一个非虚构写作的作者,我会纵容我对私人生活的好奇。我会把非虚构性的东西,当成那种具有创造性的文学形式来进行写作。当然,是创造性,不是与事实不符:不是编个名字,不是造个性格,也不是随意改造事实性的信息,而是通过调研、信任以及建立关系来了解真实的生活,从不知到知。到了最后,你会是如此地了解他们,就好像他们是你自己私人生活的一部分。我写黑帮分子,也写色情业的从业人员,但我自己却是尊重他们的。我会像他们那样去看这个世界。

事实上,我找到了一条让我带着尊重去进行写作的道路,一条写出真相却又不会带有侮辱性效果的道路。对于他们的游手好闲、偏离正道,我不会持一种容忍或者容许的态度,但是,当我把这些事实放进我的作品的时候,我也不会严苛。要达到这一点,前提是写作要精确;草率的写作则跟这个要求背道而驰。至于这种写作风格,这种对于语言小心照顾的写作风格,我是从那些伟大的小说家那里读来的:F. 斯科特?菲茨杰拉德,约翰?奥哈拉,欧文?肖。

有一段时间,我一直在写一本书。写到1999年的时候,已经写了8年,但却一直没能完成。那本书,我想写的主题是失败。我之所以对这个主题感兴趣,是因为你可以从这种经验中学到点什么。事实上,当我还在做体育记者的时候就已经是这样:失败者的更衣室永远比赢家的更衣室更有趣。

当时我想写一个叫约翰?韦恩?博比特的人,一个没了男根的男人(因未经允许进行婚内性行为,他的妻子切掉了他几乎一半的阴茎)。可以说,他占全了“失败者”这个词的所有意思。可是,尽管如此,他却从来没能从任何人那里得到任何同情。大家都觉得他的妻子是个有德性的女人,换句话说,他的下场属于恶有恶报。这就很有趣。我想认识约翰?博比特,然后我就跟他厮混了六个月。我开着车带着他到处跑,认识了他的医生,而且,最后还认识了他的妻子洛雷娜。我追查她用的那把刀,查到是从宜家买的,而且三年前就买了。

然后,1999年7月的一个星期六,当时我正好在看一场电视里播放的棒球比赛。不过那天还有另外一场广告做得很足的比赛,是美国女足对中国女足。因为我对那场比赛也感兴趣,于是我开始来回转台。事实上,美国女足的米娅?哈姆被人们认为是美国最伟大的足球运动员——不仅仅是最伟大的女足运动员。电视在棒球和足球之间来回切换:我不想工作,这样就能让自己的脑子从自己那悲惨的人生里多少脱开一点。

其实我一辈子都没看过足球。跟绝大多数同龄人一样,我看不懂足球。我父亲也许懂,但是,不管他们从自己原来的国家那里弄进来了多少好东西,反正足球不是其中之一。那一天,玫瑰碗体育场里有九万人在看这场球赛。我不明白他们到底为了什么而发出如此巨大的噪音,但是,很明显,他们很兴奋。

我之所以对这场球感兴趣,因为是中国在跟美国踢。那场球,踢完整场结果都是零比零。于是开始点球大战:一位中国女性没把点球踢进去,然后全部比赛就结束了。如果我是一个体育记者,那么那天我出现的位置,就会是这位中国女性的更衣室——我不会去跟米娅?哈姆聊天,我会去采访这位把点球踢飞了的人。

我会去设想她的处境。她会在洛杉矶登上飞机,在空中飞上20多个小时,然后回到中国,回到那个无比希望能够击败美国的地方,那个恼怒于美国那种爱管闲事的外交政策的地方。对于我来说,打动我的地方,就是在这里:要是我来写中国,我就会这么来写,从这个角度来写。这位女性,年龄是25岁,而且她输了。对于她来说,对于这位身处一个正在成为世界性力量、由共产主义所统治的国家中的25岁女性来说,把事情办砸了,情况会变成怎样呢?

当时我想到,“哦,这事《纽约时报》明天会写的”。可是,第二天的报纸上却没有任何关于这位把点球踢飞掉的女性的报道。《新闻周刊》跟《时代》杂志都报道了女足世界杯,可是也没有哪怕片言只语说到我想知道的那些事情。所有的文字都是关于美国的胜利以及中国队是怎么踢失了点球的。关于那位女性,什么也没有。她的号码是13号。

99年美国世界杯是中国女足的巅峰之作,后4-5不敌美国队屈居亚军。(网络图)

我认识时代华纳的诺曼?珀尔斯坦,于是我打了个电话给他。“诺曼”,我跟他说,“今天的文章可一句都没提那位中国女性”。然后我给他发了一份传真,告诉他我觉得这里面应该有个好故事。我是这么说的,“如果你去写这个女性,她会告诉你中国那边对此是怎么反应的,她的邻居是怎么说她的,她的母亲会怎么来面对这一切。女足世界杯可是全世界转播的,而她又没踢进。他们会怎么面对他们的这次失利?这些女性,可是中国成为世界性大国这个伟大成就中的一个部分。她可能有一个曾曾祖母还是缠足的呢。她是在用足球来代表一个新中国,但是她却没踢进那个该死的球,那她现在能代表的,可就只是某种失望了。”

在我看来,她其实完全可以成为一把真正的钥匙,一把能够把关于中国的故事真正地表现出来的钥匙。而我是很乐意来写这个故事的。时代华纳的人当时感谢了我的这个主意,可之后就再也没动静了。就这么着,一整个夏天都过去了。我到了法兰克福,和我的妻子一起庆祝我们的40周年结婚纪念日。然后我决定,周末不回纽约了。我把机票改签到了香港。我必须找到Yu Ling1。我去了北京,但我汉语一个词也不会说,也不认识任何一个人。我选了一家很好的酒店入住,因为,那里肯定会有能说英语的人。我开口问了我的门房。

要做这种采访,完全不同于打个电话给纽约洋基队的公关部去约访德里克?杰特。我想要采访的是一个没把点球踢进去的人。我在中国待了五个月的时间,仅仅就是为了能找到她。

注1:原文如此,1999年中国女足13号队员应该是“刘英”。

最后,我终于见到了她。我一次又一次地跟她见面,通过翻译来进行工作。我看着她在球场上比赛和训练,和她的队友见面。很快,一年就过去了。

2000年的时候,中国大陆的足球队到台湾比赛,而我也跟着她们到了台湾。这就是我所沉溺的非虚构:跟人待在一起。在这里,采访并不是必不可少的。但是你得成为整个氛围的一部分。

最后,这位没把点球踢进去的女孩被写进了那本关于失败的书中。被捏合起来的不仅是这个故事,而且还有其他的内容。还有约翰?韦恩?博比特,还有一处容不下任何成功饭馆的店面,以及一位在塞尔玛南部当警长的乡巴佬。所有这些,都变成了一个故事,变成了一个关于我如何努力面对现实、应对现实的故事。而这个故事里,有我所有的不幸、歧途,以及对于那些往往会被忽视的人的永远充满活力的探索之心。

本文选自博集天卷《哈佛非虚构写作课:怎样讲好一个故事》,网易人间已获得授权,转载请联系出版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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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图: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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