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小民 | 市场食物链:沉默的店主和嚣张的惯偷

2016-12-23 19:54:51
6.12.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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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小民》第533

“人间-大国小民”栏目,每周日至周四晚准时更新。


我见过几个“职业小偷”,朝九晚五,上午七八点钟“上班”,傍晚五六点钟“下班”,在一个大市场里一偷就是半辈子。

1

前些年,我打算开一家服装店,趁着冬天这三个多月,卖点棉衣和羽绒服。

听说当时市里有一个破旧的大市场,专门卖服装,租金便宜,于是我就在那里租了一个店面,租期四个月。

市场位于河边,是一个两排三层的小楼,200多米长的样子。据说二十多年前,这个大市场刚刚建好的时候,是这座城市最繁华的地方,相当于北京的王府井大街。

市场一层和二层是门面,卖服装、布料、鞋子、床上用品之类,三楼是住房。两排楼房之间还有个连廊,连廊下面就是治安岗亭。

租好了门面,我又花了60块钱雇了一辆面包车,本来打算再租一小间住房,但对面卖牛仔裤的大姐劝我,就住在店里,还主动把她的折叠床借给了我。我想自己一个人也好对付,就这么定了下来。

店里没有洗手间,只有50米外的公厕。出门时只能让邻居帮忙照看,我不放心,就把手机的录像打开,当摄像头用。手机是黑色的,又厚又重,像一块石头,待机时间超长,录几个小时的视频没问题。我在服装店的角落里挂了一件很不起眼的黑色羽绒服,把手机装在羽绒服的口袋里。口袋太深,又垫了些废纸团,调整了一下,刚好把摄像头露在外面,又扯过一只袖子盖了盖。站在店里,不仔细观察,根本看不到这个隐藏的手机摄像头。

于是我把手机的摄像头打开,又在店里走了几圈,取出手机,播放了一遍刚才录的视频,效果不错,大部分的地方都录到了。

之后我每次离开后回店里,都会悄悄把手机从羽绒服口袋里抽出来,快进一遍,没什么情况就删掉。

2

正是通过这部手机,我第一次见到了这群“职业小偷”。

有一天,我还没到店门口,右边服装店的大姐就喊我:“小田!你快回去,有两个姑娘在你店里等着买衣服呢。”

我赶忙跑进店里,招呼她们:“有喜欢的衣服吗?”

“你把那一件取下来我试试。”一个姑娘指着一件湖蓝色的短羽绒服。

我取下来递给她。姑娘把脱下来的外套放在店中间的柜子上,换上新羽绒服,站在镜子前左右看。

这时,一个瘦瘦的中年男子走了进来,我走过去招呼他,并按他的要求取下一件男款羽绒服。他试了试,又脱下来放在中间的柜子上,一言不发地走了出去。

这个姑娘试了一件又一件,终于选定了一件红色半长款。讲定价钱,拿起外套,去掏钱包。手往口袋里一插,便惊慌起来:“唉呀!我的钱包不见了。”

我以为她是不想要了,又怕试了这么久我会生气,才故意这么说的,于是无奈的回她:“不要没关系的。”

“我真的是钱包丢了……”

也许是丢得钱不多,她们没有报警便离开了,扔下一堆试过的衣服。

右边的邻居大姐伸头往我店里看了一眼,“怎么,试了这么久没买?”

“她说她钱包丢了。”

“不想买就直说,扯什么钱包丢了。”大姐冲着那个姑娘喊。

那个姑娘扭过头,胀红了脸,眼泪刷地就下来了。我吓坏了,急忙跑过去安慰她,并代邻居大姐向她道款。姑娘大概也从没见做小生意的会这样,像看怪物一样看了我一眼,扭头便走了。

回到店里,我本想看看时间,一摸口袋,才想起来手机还在角落里录着像,便打开看了看,快进中,忽然看到刚才进店的那个中年男子一直鬼鬼祟祟的。

倒回来再正常播放一遍,我才发现,他试衣服的时候,一直在偷偷地观察。趁我们不注意,伸手捏了捏姑娘放在柜台上的那件衣服的口袋,随后便脱下试穿的羽绒服,盖在姑娘的衣服上,手缩回时,可以清楚地看到手中捏着一个黑色的东西——显然就是姑娘丢失的钱包。

原来那姑娘真的被偷了!我的心咚咚直跳,想打110报警,这手机上的视频就是证据呀,但就偷这么些钱,逮住又能怎样,拘留几天就放了,他肯定会回来找麻烦……

正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那个中年男人又回来了。他掏出20块钱,往我手里塞。我没接,惊讶地看着他,心想:你这个贼还敢回来?他可能理解错了,以为我不明所以,就解释道:“刚才不好意思,扰了你的生意,这些钱就当你的利润吧。”说完,把20块钱丢在我的柜子上,扬长而去。

我头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一时没了主意。便问对面店里的大叔:“这事该怎么办?”他听我说完,只是摇了摇头:“可别多管闲事呀小田。他们惹不得的。你以为就他一个人,他们可有五个人呐!”

大叔往两头望望,警惕地说:“看见东头那个穿黑衣服的没?那个也是,还有那个正在伸头探脑的小个子也是。这里面的水深着呢,你根本管不了。给你钱你就拿着,不给你也别要。他们也是讲规矩的,一般是把所偷钱数的十分之一给店主。这次给你多少?”

“20块钱。”

“那他们这次就得手了200多块。”

3

没多久,那几个小偷我就认全了。虽然不知道他们叫什么,但在人群中一眼就能认出来。

经常来的也就是五个。领头的是一个高大的黑胖子,满脸横肉,看上去十分凶狠,主要负责望风,以及震慑那些想反抗的人;两个瘦子和两个小个子专门负责偷东西。他们手法熟练,袖管里藏着一把大摄子,可以快速地把钱包和手机夹出来。

据周围的店主们说,有两个年长些的小偷已经在这个市场偷了20多年,所有的老店主都认识他们,甚至这些小偷儿住哪儿、叫什么、家里都有谁,店主们也一清二楚。

这样专门守在自己固定的地盘上的小偷,叫“熟偷”;而那些偶尔看到的被抓的小偷,大多是流动作案的“生偷”。一旦市场上有“生偷”前来,立刻就会被“熟偷”举报,然后很快就会被抓住,当地的新闻也会跟着报道出来。

旁人很难看出谁是小偷,可那些有多年盗窃经验的熟偷,似乎一眼就能认出来。

对面店的大叔告诉我们,“前年的时候,我的店里来了一位顾客,正选衣服呢,有一个小偷就把他的钱包掏了出来。这个我不认识,应该是个生偷。我往店外一看,还有三个是熟偷,我起初还以为他们是一伙儿的呢。谁知道,这个生偷刚得手,他们三个就围了过来,当场抓住了他,痛打了一顿,并把偷的东西还给失主。失主激动地握住他们的手说:‘你们三个真是好人呐!你们这样的好人要是能多一些,小偷就没有啦!’”

我们无言以对。

4

后来,我亲眼见到过好几次他们作案,印象最深的还是他们偷一个姑娘的挎包。

这个市场乍一看客流量还不小,其实其中有不少小偷混在人群中,来来回回地走,有的空着手,有的跟顾客一样,提着一个小包。

一天下午两点多,我们几个店主正站在过道中间聊天。和我隔着两个店面的一家女装店里来了一个漂亮的姑娘,一进店门,就随手把挎包挂在门后的衣架上。女店主见了,还好心提醒了她一声:“别挂在那里,小心丢了。”

姑娘不屑地摆摆手道:“没事儿,我看着呢。”我们都看到,有一个小个子已经盯住她了。

刚开始的时候,姑娘还会用眼角的余光看着自己的包。但在试了两件衣服后,她似乎松懈了,专心试起衣服来。

小个子早就在外面观察多时,看姑娘正专注地照镜子,便走过去,伸手把包取下来提走了。女店主眼睁睁地看着这一切的发生,但就是不敢上前提醒一声。

当时开店的时候,我订做了一个广告牌,2米高80厘米宽,就立在店前的过道中间。小个子拿着包,只往前走了10多米,蹲在我的广告牌下,把挎包的拉链拉开,把里面的钱和手机翻出来拿走了,包还敞开着放在那里。

我们等了一会儿,见那个姑娘没有出来,两个中年女店主就嘻嘻哈哈地走上前,翻找了一遍,把一些首饰和化装品拿走了。

此时,包里只剩下一些证件和他们看不上的东西,仍然敞开着放在那里。那个姑娘还是没有察觉,依旧在女装店里试衣服。

忽然,那个小个子像是想起了什么,又跑回去,快速俯身把挎包的拉链拉上,提起来往那家女装店门前抛了过去。没抛到地方,有人又用脚往前踢了一下,正好踢到了女装店门前的衣架下面。

此刻,我们几个店主,还有那个小偷,全都站在过道里,望着那家女装店,等着看那个姑娘怎么办。

过了一会,便看到姑娘撅着嘴巴,红着脸从店里走了出来。她往过道的左边看看,又往右边看看,像是想看看是不是有人拿着她的包在跑。姑娘看到我们正在聊天,便上前问道:“你们看到有谁拿了我的包吗?”

当然看到了,所有人都看到了,不但看到是谁偷了你的包,连整个偷窃过程我们都看得清清楚楚。而且此时,小偷就站在我们旁边。但不可能有人告诉她说看见了,于是我们都摇了摇头。

姑娘借了女店主的手机,想要报警。那个小个子忙指着地上的包,提醒她说:“那个包是不是你的?掉地上了。”她这才看到衣架下的挎包,忙弯腰捡起来,拉开一看,嘴巴撅得更高了,她还是报了警。

不到10分钟,两个警察就骑着警用摩托车来了。站在女装店门前,问了她一些情况,另一个警察做笔录。我们,还有小偷,都站在四周看着。笔录完,警察走了,随后那个姑娘也走了。

5

天冷的时候,我爸妈一起来店里帮忙。他们来的时候,我正在给两个顾客拿衣服,就让他们先坐在旁边等一会儿。

突然我发现,那五个熟偷全都来到了我的店门外,大概是看到两个老农民来了,觉得容易下手。

他们一齐拥到我的店里,我爸妈很高兴,还以为是一下子来了这么多的顾客,赶忙起来招呼:“你们看这件衣服咋样?试试这件吧……”

我叫了一声:“爸,妈,你们不用管,站到里边来,别碍事儿。”并一边使眼色给那些熟偷。

他们听我叫爸妈,也就没动手。只是挤来挤去,只把其中一个顾客的钱包掏走了。

他们得手之后就迅速离开了,这两个顾客还在试衣服,虽然知道她们已经不可能买了,但我们还是只能耐心地等着她们试完。最后,这衣服自然也没有卖成。

等那两个女人走远,一个小偷进来,塞给我了30块钱。

“他咋给你30块钱?”我爸问。

“噢,他昨天借的。”我回答。

我爸疑惑地看了我一眼,没再说什么。

尾声

其实我们这些开店的也非常讨厌小偷,既扰了生意,又会平白受气。但没一个人敢惹他们,别说举报了,连他们递过来的钱都不敢不收。只能在自家店里的醒目位置上挂着一个牌子,“注意小偷!小心财物!”

可顾客大多都像没看见一样,仍然随意放置自己的东西。

3个月之后,租期没满,我就搬走了。

就在这3个月中,我的店里总共被偷了4次,我得到了80块钱的“提成”。

最近再去时,城市扩建,市场已然没落了,而那些我熟悉的以偷为生的人们也不知去向。

编辑:任羽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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