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初味

2017-12-02 19:01:30
7.12.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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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关于美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初味道,最初的印象深刻的一种食物。 这篇文章里,有人间作者索文采集的四个小故事,也有人间编辑部收到的投稿。 所有的文字只围绕一个小小的问题:小时候,你印象最深的食物是什么? 也希望大家能在留言或邮箱中继续和我们一同分享。

皮皮:天津牌巧克力,我和爷爷都喜欢吃的

小时候印象最深的食物,当然是巧克力啊!天津牌的,红色包装,好大一块。买一块,得一块二毛钱。那时候,路边卖的脚饼(一种烧饼,形状如脚),才三分还是五分。

我是家里的独女,小学时,爷爷来接我放学,都会给我买一块。

打开包装,一整块巧克力压成许多小方格,我跟在爷爷后边,掰着小块吃。爷爷帮我拿着书包,过马路时,他才弯下腰来牵我。

爷爷很高,有一米八几,我那时候还没有抽条(长个),是个矮胖墩。

我一九八零年出生,爷爷开始接送我时,大概是八十年代末还是九十年代初,不记得了。那时候,爷爷已经离休,离休工资还蛮高,奶奶过得早,他一个人用,宽裕得很。

那时候我们家住筒子楼,我和爸妈住三楼的一间,爷爷住在一楼的一间。放学了,爷爷接了我,就在他那儿玩,妈妈喊了,我俩才一起上楼去吃饭。

节假日也是爷爷带我带得多,他有一台凤凰自行车,后坐给我绑了个竹编的围椅,驼着我到处去。去烈士公园,去动物园,那时候长沙动物园还在烈士公园边上,就是如今的德雅路。

有一回爷爷骑车载我去,给我买了根冰激凌路上吃。动物园门前修路,坡坡堪堪不平整,我们摔了一跤,爷爷爬起来就来抱我,他很紧张,一个劲地问,“冇事不?”我躺在地上了,裙子也脏了,手举得高高的,冰淇淋擎在手里,一点也没掉,我大声喊着,“冇事!”得意洋洋的。

又有一回,我妈跟我开玩笑,让我跟她姓,也不一定是开玩笑啦,半开玩笑半顶真吧,她把名字都想好了,就叫“余雯”。

第二天,在爷爷家,我把妈妈说的当闲话学给爷爷听,爷爷当时脸就沉了,拉着我就把我推出门去,砰地一声就把门关上了。

我不明白是怎么了,拼命敲门,大声喊,“爷爷,我要进去。”他也不应。

过了一会,门开了,爷爷阴着脸堵着门,往我怀里塞了个饼干桶,瞪着眼狠狠地跟我说,“要姓余就莫进我的屋”,又把门关上了。

我也生气了,不进就不进。我就坐在檐下吃饼干,等妈妈回来。

妈妈后来跟我说,“你是个宝!(长沙话,傻瓜的意思。)”

爷爷是我上初中时去世的,像是有预感,有一天,他忽然很郑重地跟我说,想买块玉给我。

“玉能保平安,你也可以传给你的孩子啊。”他说。

可是我想要台自行车,很多同学有,女式的,蛮好看,能骑着上学,虽然学校离我家不远。

爷爷最后还是依了我, 那时候,一台自行车要有800块。

爷爷是睡梦中去世的,心梗。就在给我买自行车后的一个礼拜,他像是睡着了,只是醒不过来。

我以为他跟我开玩笑呢,很长时间都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常常放学回家,会不自觉地去敲一楼的门。

好久以后,有天晚上,我在做作业,忽然开始哭,号淘大哭,停不下来,妈妈吓住了,以为我发癔症,使劲地问怎么了?

其实我是想爷爷了。

后来长大了,每年去祭扫时,我会带巧克力,其实爷爷也喜欢吃的。

区胖:糖精兑的冰水,好喝

我是七零后,小时候家里条件还不错,想吃什么,基本上都能吃得到。只是体质弱,许多东西不准吃。

非要说印象深刻的,真有那么一回,那大概是八几年,我跟着妈妈坐火车在长沙转车,大夏天,在月台上等车。小孩子嘛,在站台上疯跑着玩,跑得凉鞋都掉了。

脚跑脏了,妈妈想带我去洗洗,月台上没有厕所,得进站里。

她找了个小贩买了杯冰水,给我冲脚,一杯不够,又买了一杯,很奢侈,小贩都望着她皱眉。

妈妈用了一杯半冰水给我洗脚,掏手帕给我抹脚时,把半杯冰水塞在我手里,我偷偷尝了一口,凉凉的,非常甜,好喝!又喝了一口,准备再喝,给我妈发现了,劈手就夺过去了。骂我:“糖精兑的,喝了肚子痛的!”

我当了真,担心了一路,肚子也没有痛。

那种味道,以后再没有尝过。

李胖子:雪里蕻肉泥,和我的二姐

我83年生,上头有两个姐姐,家里做过超生游击队,打小跟着父母走南闯北。我妈怀我时,镇上要抓人,村长是我堂叔公,找人报了信,我们一家才走脱。

我们家的逃跑路线是先往东,再往南。我是在江西出生的,江西、福建都呆过,最后到的广东。

每到一处地方,我爸就出去打零工,我妈带着大姐拣废品,蛮辛苦的,但好歹搂得一家人生活。二姐也不闲,做饭加带我。我那时候皮得狠,总跟二姐捉迷藏,吓她,躲起来让她找不到,她喊破喉咙我也不答话,她就坐在地上哇哇地哭。

我六岁才回乡,要上学了。我爸说,不读书,养了个儿子也会废掉。回家时,家里屋顶被扒掉了。我爸把装行李的编织袋往空荡荡的堂屋地上一扔,冲我妈笑,大声宣布,“不走了,哪也不去了。”

后来,堂叔公给我们送来了油盐米,四邻也送了不少东西,再后来,连镇上的计生干部也来了。

那时候,什么都好吃,因为总是饿啊。姐姐们都让我,饭能吃饱,可肚里没油水。要说吃,最好吃的是雪里蕻肉泥,雪菜是随便种都长的菜,盐腌着,我爸偶尔会带肉回,很少,很金贵。

他选的都是肥膘,五花肉都不算,大块肥油搭着一点点瘦肉,肥油可以煎油,用来炒青菜有荤味。

我妈炒菜,一勺猪油进热锅,瘦肉剁碎了先炒,再加切碎的雪里蕻一起炒,放点干椒、放点豆豉,熟了,海碗盛起,蒸汽萦绕,很多的雪里蕻、很少的肉,肉香和着菜香扑到脸上,口水就满溢了。舀一勺,拌饭吃,好吃得添饭不赢。

那道菜,吃光了的油碗,我还能拌着白饭扒下一碗饭。

有一回,我吃饱了下桌,看到二姐拿着我拌过饭的菜碗,去盛了一勺饭,筷子用力搅,好像要把仅剩的油花都沾到饭上,然后大口扒着,很惬意的样子。

你知道油碗拌过二次,还能剩下些什么?可是她吃得好专注,好开心,看到我望她,还不好意思地笑着。

二姐大我两岁,比我瘦许多,头发黄黄的,每天送我去上学,我常常淘气地跑到前头去,她追不上。

我上小三(三年级)时,二姐就过世了。

那时候我家养了两头猪,全靠她伺候。那天,她下午去割猪菜,晚上被邻人背回家,说是看到她在田埂上爬,背篓还在身后,猪菜淌出来,罩了一头。

我爸把二姐放在堂屋的竹席上,她眼睛望着天,像是散了神,人喊不应,一条腿肿得老大。村里医生一来就说没救了,这是被蛇咬了,毒蛇,可能是过山风(眼镜蛇),也可能是棋盘蛇(五步蛇)。

村上来了许多人,七嘴八舌的劝慰,老辈给我爸出主意,说要按风俗来,我爸一开始没动,半天才抱着二姐出了门,两个汉子拿着锄头跟着,我也跟着,我爸吼我,我也不怕,就看他要带我二姐去哪。后来大姐把我拖回来了。(湖南某些地方的风俗,早夭的孩子要趁夜埋在荒野偏僻处,不留坟头,不祭扫。

长大了,我还算出息,大学毕业又读研,找了份不错的工作。走狗屎运,又找了个体贴的太太。

你知道我怎么下定决心追我太太的吗?

我们第一次约会时,去鼓风机厂边的“辣椒炒肉”吃饭,吃到末了,她舀了勺油汤拌饭,筷子搅着,我看着她,她发觉了,抬眼看我,吐了吐舌头,挺不好意思的,“好吃呐。”她眯眼笑着,不好意思地解释,那一刻的神态,真像我二姐。

张森:心心念念多少年的奶油蛋糕

那是一块小小的蛋糕,半掌大小,长方型,用报纸包着。我妈从长沙带回来的,一路转车,小心翼翼地拎回浏阳。

蛋糕是妈妈去姨爹家做客,回来前在他家楼下买的。那是我第一次吃奶油蛋糕,我是七零末生人,忘了那一年我是九岁还是十岁,正是每次大人出远门,心心念念望着他们带礼物回来的时候。第一次看到这样一个稀罕物,竟有些舍不得吃。

一路颠簸,蛋糕终是有些蔫了,褐色的皮,夹心两块,中间一层奶油,像是已经冻住,白得像秋后草上的霜。

那个蛋糕,我吃了一下午,轻轻地咬,细细地嚼,感受唇齿间的麦香,是清新的烘烤味,尤其是中间那层奶油,沁甜,带着沙沙的口感。越吃越叫人不舍。

后来,我爸调换了岗位,经常要出差,偶尔还能坐坐飞机,飞机上发的小吃,他都留着,带回来给我。那其中,偶尔也有奶油蛋糕,虽然不如妈妈带回来的那块,却也挺好吃的。

特别是那层奶油,沙沙的,甜极了。

长大后,参加了工作,自己有钱了,也常去买奶油蛋糕来吃,却都不是从前的那个味。

社会上混,结交的朋友不少。有一回,认识了一个蛋糕师傅,常常去他店里喝咖啡,吃羊角面包,他做的羊角面包好吃,特别的酥松,内里又软,很香,甜得也恰到好处。

店里不忙的时候,他会陪我喝杯咖啡。

有一次,我跟他说起我小时候吃过的奶油蛋糕,细细地说起那时的滋味,遗憾着从前的味道如今找不到了。

他愣住了,盯着我看了好久,像看一个傻子,忽然哈哈大笑,笑得腮上的肥肉一颤颤,停不下来。

笑完后,他告诉我,现在的奶油蛋糕用的是鲜奶油,从前物资匮乏,鲜奶油少,多是用人工黄油加砂糖做成的人造奶油,所以才会那么甜,还有沙沙的口感。

我听得直愣,心心念念了那么久,居然是假奶油。

莫颖余:再也没有粽子,比那个没煮熟的好吃了

小时候家里条件不好,只有端午节才能吃上粽子。

在我大约三四岁、刚能记事的时候,端午节前一晚深夜,母亲把粽子包好,本打算用灰水泡上一晚上,等到第二天早上再煮,但是我和父亲却已经等不及了。

母亲拿我们没办法,便找出家里那口最大的铝锅,放满灰水煮上粽子,交代了两句话后就去睡觉了,留下我和父亲两个人坐在厨房的矮板凳上看着火,守着粽子。

那时候,我家住在学校的操场边上,两间很破的平房一前一后恰好在山脚围成了一个院子,周围只有一户人家,加上没有电视没有网络,夜深之后出奇得安静,只有灶里柴火燃烧的“劈啪”声和锅里灰水的“咕噜”声。

我年纪小,很快就瞌睡了,但是为了吃上粽子,还是硬撑着,隔几分钟就问父亲“熟了没有”。其实父亲也没有分寸,每次我一问他就会掀开锅盖看一看,绿油油的粽子在浑浊的灰水里若隐若现,散发出一股特有的香味。

为了转移我的注意力,父亲开始讲他小时候看过的老电影,不论他讲什么,《地道战》还是《地雷战》,我始终都忘不了锅里的粽子。说完电影,父亲又开始说他小时候吃粽子的故事。

那时候爷爷奶奶家更困难,端午节能包上三五个粽子就很不容易了,为了骗到小孩子手里的粽子,大孩子就编出了一个谎话:小孩子若是吃了粽子上的角,头上就会长角,所以要让大孩子帮他们吃。四个角吃下去,整个粽子其实就已经所剩无几了。

这个谎言的受害者从二伯变成我父亲,又从父亲变成姑姑,以至于年幼的我听完,直担心父亲会不会把我的粽角给吃掉。

也不知道等了多久,父亲把趴在小凳上已经快睡着的我叫起来,说粽子熟了。

我们两个用筷子挑出一个,这时粽叶已经由翠绿色变成了墨绿色,绑着的禾杆草也由黄色变成了橙色,我们一边吹气一边剥开,父亲顾不得等它凉下来就让我先咬一口,糯米板栗芝麻肉加上灰水和粽叶的味道,还没细细品味,我就觉察不对劲儿,昂着头一脸严肃地对父亲说:“好像没有熟透。”

父亲不相信,咬了两口嚼了一下,又咬了两口,才回答我:“好像是没有熟。”

虽说没熟,不过接下来我们却都没有再说话,而是一人一口把手里那个半生不熟的粽子吃完了,心满意足地打着哈欠睡觉去了。

按道理,没煮熟的粽子肯定是不好吃的,但不知道为什么,在我的记忆中却总觉得那天晚上的粽子特别好吃。

浅秋:曾祖母的猪肺汤,怎么都舍不得丢

我小时候正逢改革开放初期,加上家里地处偏僻,食物很稀缺。儿时的我把每种食物都吃得津津有味,玉米杆、绿头萝卜、槐花……但最让我难忘还是炖猪肺。

从我知事起,曾祖母就有一个冬天咳嗽的老病,她说是生爷爷时落下的病根。

每到腊月,曾祖母的咳嗽声就会传遍家里的每一个角落,尤其是在夜里,一声接着一声,仿佛要把五脏六腑都咳出来。每每看到曾祖母的脸因为咳嗽而憋得通红时,我就会怯怯地问:“曾祖母会不会死掉?”

曾祖母听到我的话,总会强忍着咳嗽说:“云娃,你不要怕,等你爷爷过年时把家里的那头年猪杀了,我炖个猪肺吃就会好的。”

家乡有种说法:吃啥补啥。吃猪肺能补人的肺,所以能治咳嗽。每年腊月,家里的年猪杀了后,爷爷就会把一串粉色中带着血丝的猪肺交给曾祖母,让她炖上吃,好治病。有一年家里光景不好,杀不起年猪,爷爷就用低于肉价很多的价钱,去别人家买了一个猪肺回来。不管是哪一种形式,只要能吃到炖猪肺,对我来说都是一件极其高兴的事。

每当曾祖母炖猪肺时,我都会殷勤地帮她打水、洗菜、烧火。然后看她先把猪肺洗干净,再用刀切成小块,放在开水里煮一遍,去掉没洗净的血水,再烧一锅开水,把猪肺放进去继续煮,然后放入花椒、姜、盐等佐料。

立在锅边烧火的我总是一次又一次地掀开锅盖偷看,无数次问曾祖母:“什么时间能煮熟?”

曾祖母也总是不厌其烦地回答我:“还要一会才能熟,有你吃的,不要急……”

一两个小时后,待猪肺熟透,放入萝卜、粉条、豆腐,出锅时撒点茐花,淋点熟油。小小的一点猪肺经她这样一弄,已是满满的一大锅色香味俱全的美食了。

出锅后,曾祖母会给家里的每一个人都盛一点。饭菜上桌时,我早已是急不可耐,顾不上烫就夹起一块猪肺,咬下一口脆脆的气管,嘴里发出“可噌可噌”的声音,那美美的滋味就会温暖我的整个身体。

这样的美食只我一年只能吃一次,还要等过年时自家或村子里有人杀年猪时才会有,市场上的太贵,我家从来没买过。有时候实在想吃,我甚至会希望曾祖母的咳嗽病早点犯,好让我解馋。

后来,日子一天比一天好,曾祖母有了各种各样治疗咳嗽的药片,猪肺就被爷爷拿去喂狗了。

看到爷爷如此“暴殄天物”,曾祖母气得直跺脚。一家人劝她,那东西里面有好多毒素,不能吃。她反驳:“我都吃了大半辈子了,怎么没把我毒死。”脸上写满了惋惜,而那时只有十多岁的我,也着实想不通,这么好吃的东西咋就会有毒。

曾祖母生于民国初年,生了爷爷、二爷、姑婆三个孩子。自然灾害时,曾祖父为了给一家人寻找能吃的东西,在一个清晨出门后便再无音讯。曾祖母一人拉扯大了三个孩子,唯独二爷在十几岁时,因为过于饥饿而误吃了不能食用的杏仁,一头倒下,再没有起来。

大概也就是因为一口吃的,曾祖母失去过两位亲人。所以直到晚年,都还这么舍不得丢弃一丁点能吃的东西。

小官:小时候我的梦想,就是天天能喝上丸子汤

这么多年了,我还是忘不了故乡的那一碗热气腾腾的丸子汤。

一个大海碗,一把刚出锅的绿豆丸子,一大块辣椒油,撒上葱花、芫荽、蒜苗,再浇上一勺滚烫的卤汤,一碗丸子汤做成了,红黄绿分明,色香味俱全。冬日清晨,卖菜的、赶早集的、过路的,只要一碗丸子汤下肚,一身的寒气瞬间全无。

我们老家,最出名的就数王家丸子汤,还有一句顺口溜:刘家的烧饼,李家的狗(狗肉),王家的丸子汤喝了不想走。

王家丸子汤铺的老板名叫王显,是这一带的名人,由于年龄大,大家都称呼他为王大爷。王大爷年轻时打过鬼子,当过连长。在一次作战中,子弹从太阳穴旁边穿过打瞎了左眼,在脸上也留下了一道深深的疤痕。伤好了后,王大爷还要继续上战场,但他父母怕有个万一,死活不让他去,又在家讨了一房媳妇,让他在家安生过日子。

王大爷拗不过,只得在家待着,为了谋生开起了这家丸子汤铺,一开就是几十年。

上小学时,我每次去学校都要经过他的汤铺,那一碗碗冒出香气的丸子汤让我忍不住的流口水,那时我有一个梦想:一定要努力学习,将来做个有钱人,天天都能喝上丸子汤。

后来我每次考出好成绩,父母都会奖励给我五元钱,一拿到钱,我就会冲向丸子汤铺,一口气喝下一碗。那种味道实在是太美了,好多年都忘不掉,以至于我现在回忆起家乡味道,就只剩下丸子汤了。

记忆中,丸子汤铺前总有一位老人和王大爷相伴,常穿一件羊皮大衣,坐在炉膛边不停地添柴。听周围人谈论,这个老头年轻时跟着王大爷打过鬼子,后来还参加过朝鲜战争,但不幸落下残疾,没有娶妻生子,无依无靠。

王大爷就把他接过来和自己家人一起生活,家人对他很好,儿女也孝顺,称他为“二爸”。他不愿白吃白住,帮忙拉个桌子,摆个凳子,烧个火什么的,也算自食其力了。

我也经常会见到一些陌生的老人来找王大爷,寒暄之后,抱头痛哭,听说这些人都是王大爷以前的战友。每每见面,王大爷总会用自家的丸子汤款待这些曾经共过生死的老人。

上高中的时候,那条集市上新开了好几家丸子汤铺,但后来都悄悄关门了,只有王大爷的铺子依旧人流如潮。

客人都喜欢王大爷家的丸子,自己种的绿豆,现磨现炸,货真价实,个大量足。王大爷常说:“我这做得都是街坊邻居的生意,要是掺假卖假,我怎么对起自己的良心。”

再后来,王大爷年纪大了,腿脚也不灵活了,曾经给他烧火添柴的老人也不在了,来喝丸子汤的老朋友渐渐少了,那一声熟悉的“喝丸子汤咯,刚出锅的丸子汤”也没以前洪亮了。

如今我离开故乡多年,每次回到家,我都要先跑去看看王大爷的丸子汤铺是否还在,生怕哪一天再也吃不到这熟悉的味道了。

森森的森:缺失的母爱,和酸萝卜汤

记得上幼儿园的时候,我最爱吃的是鸡蛋羹。可如今回忆起童年的那段时光,最怀念的却是大姨家里那一大锅酸萝卜汤。

在我上小学之前,父亲的青砖窑生意一直都还算景气,家里也比较宽裕。我们住的是村里第一栋三层小洋楼,母亲在家照顾我,没有工作。即便邻居们都纷纷外出去广东打工了,我也有幸没有成为留守大军的一份子。

在那个物资还不是很丰富的年代,我喝奶粉喝到六岁,早餐是雷打不动的鸡蛋羹。我以为这样的日子可以一直延续下去,直到有一天父亲去一个远房亲戚家做客。

回来之后,父亲做了一个改变我童年的决定,他要放弃砖厂带着母亲去广东打工。接着他把我寄养在奶奶家,说过几天就回来,奶奶一言不发,极不情愿地收留了我。等到几天后他们也没回来,我才知道,自己已经成了自己最害怕成为的那种孩子——被爸妈抛弃的孩子。

父母走后一个多月,我才渐渐不再哭闹,他们临走时买的奶粉、零食、水果早已被消灭干净,从前那种日子仿佛也被装进了父母的行李,带去了广东。

奶奶重男轻女,母亲生下我时她就不曾来看过,常常说:“女儿迟早是别人家的人。”那时候,我不会生火烧水,不会洗头洗澡,更不会洗衣服,她从未帮过我,任我的头上长满虱子。

奶粉没有了,鸡蛋羹没有了,零食也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奶奶家那头永远也吃不饱的大水牛。每天放学后,我都要牵着水牛到山坡上吃草,等到天黑才敢偷偷牵着牛回去,如果它没吃饱被奶奶发现,就免不了一顿骂。

父母走后不到一个月,大婶儿和二婶儿就告诉我:“你爸是听了远房亲戚的话,生儿防老,带着你妈出去打工是为了躲计划生育,有了毛弟儿他们就不要你了,要不然怎么把你扔在奶奶家?”

果不其然,又过了几个月,父亲打来电话说母亲怀孕了。全家人都很高兴,除了我,我哭着喊:“如果你们把他生下来,我就把他扔掉!”但我的话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半年后,弟弟在外婆家出生。

在奶奶家的日子虽然难熬,但好在每年暑假可以去大姨家生活两个月,这成为我留守岁月中为数不多的快乐时光。

大姨家住在长江边上,以种植蔬菜为生。大姨家的两个表姐,一个我大四岁,一个大我两岁。一看到我,大姨就满眼心疼,一边说着奶奶的不是,一边耐心地帮我整理干枯打结的头发,再用药杀死头发里的虱子,用篦子梳下虱子卵,然后烧一大锅水帮我洗头洗澡,最后换上姐姐们穿小了的衣服。

夏天是蔬菜上市的季节,大姨和大姨夫每天天不亮就起床,去采青椒、茄子、豇豆、黄瓜、西红柿,没空照料我们的饮食。大表姐义不容辞地承担起做饭的任务,我和二表姐负责给在地里忙碌的大姨和大姨夫送饭。

家里的菜虽然多,但我们都不会做,大表姐尝试过几次,不是炒糊了就是超级咸,要不就是菜还没熟灶里的火就灭了,最后还赔上了家里的一口大铁锅。

大姨一脸无奈,搬出一个半米高的泡菜坛子,打开盖子麻利地从中摸出两个酸萝卜、几块泡子姜和泡椒,切成丝,放入油锅中翻炒,屋里顿时香味四起。大姨又加了一瓢水进去,烧开后舀进放有葱花的汤碗里。

这个暑假,大表姐就学会了这一个菜——酸萝卜汤。虽然简单,连肉都没有,但却深深抓住了我的味蕾,从每顿一碗饭迅速变成两碗、三碗甚至四碗。一个暑假过后,整个泡菜坛子空空如也,连大姨婆家的泡菜坛也被我们翻了个底朝天。

到了秋天,我们会穿梭在家和玉米地之间,一次背十几根玉米回家,或是去给在地里干活大姨和姨夫送糖水。上山下山跑个四五天,玉米就掰完了,地里的活儿渐渐变少,大姨也终于有时间在家准备饭菜了。

大姨最擅长的,就是油辣子抄手和酸萝卜老鸭汤。但事实上,无论大姨做什么、做多少,最后总能被我们扫个精光。当然,每到这个时候,就意味着距离开大姨家的日子不远了,想到要回奶奶家,我又变得沮丧起来。

临走的前几天,大姨会特意去镇子上赶集,给我们三姐妹购置新衣服。大表姐和二表姐长得差不多高,身形也相似,所以大姨总给她俩买一样的衣服,而我收到的,总是美得冒泡的连衣裙。大姨买的那两条裙子,成了我留守两年仅有的新衣。

临走时,我总是喃喃地说:“大姨,你比妈妈好。妈妈不要我了,奶奶也嫌弃我,我想一直住在你家。”大姨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儿,顿了几秒后笑着说:“你妈妈不是不要你,不要听那些人嚼舌根,自己好好读书,等弟弟大一点妈妈就回来了。”

那两年,是大姨弥补了我缺失的母爱,而那两个暑假里出现最频繁的酸萝卜汤,也成了我一生都难以忘怀的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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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图:go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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