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后悔卷入这场正义之战

2018-12-21 16:48:25
8.12.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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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秋天的时候,我和林冲还是男女朋友的关系,罗涵算是我们俩的朋友。我们跟她是在两年前的一个公益活动上认识的,只知道彼此行走江湖的网名,之后又打过几次照面,不过是泛泛之交。

一天,罗涵发消息给林冲,说有事找他帮忙,林冲又捎上了我。我们仨约在咖啡馆见面,罗涵想让我们帮忙去她合伙人的家里索要注销公司的公章。

但我并没想到,这件事让我和林冲当晚就被拘留在了派出所。

1

窗外敏知夫妇的窃窃私语时有时无地传进来,我想他们是在讨论如何争取他们最后的利益吧。过了一会,又传来女人啜泣的声音。

作为一个连红灯都不闯的人,我没想到自己现在会被拘留在派出所。我“违法”了——这是两个小时前调解员给我普法的时候说的。

上交手机之前,我收到的最后一条微信消息是来自罗涵:“说你有心脏病。”我即刻向警辅报告“林冲有心脏病和哮喘病”——心脏病是假的,但哮喘病是真的。

身材肥胖的警辅回了一句“呵,又来了”,在表格里写下“心脏病、哮喘病”后,还是将“身体有病”的林冲请进了“笼子”里。

我想,罗涵一定在外面想尽办法来营救我们,我坚信这一点。

因为寒冷,很难入眠,我伸直蜷缩着的双腿,在散发着霉味的地板上平躺成一个“大”字,以此来缓解背部的酸痛,同时打开大脑中的记忆文件夹——

“来,说一下事情的经过。”坐在我对面的警察敲击着电脑键盘。

我不知从何开始说起,脑海里的片段不停地回放,画面暂停在咖啡馆三个顾客身上,那是罗涵、林冲,还有我。

“她叫我给她15万,她才同意注销公司。可她前期才投了2万块钱!搞活动的钱、文案的稿费,都是我出的,公司根本就没有任何盈利!”罗涵一副被人算计了的样子,她说,活都是她一个人干的,那个女人怎么好意思找她要15万?

我猜测她的合伙人如此狮子大开口,一定是认定了她是个“富二代”——她是本地人,开的车是奔驰,身上的衣服是名牌,又有几处房产。

罗涵说,就算她真的有钱,难道就活该被人敲诈?她需要我们一起去那个女人家索要注销公司所需的公章或营业执照。她说,“有个男的一起去,他们就不会那么嚣张了”。

人高马大的林冲拍着胸脯保证,这事情就交给他了。

“从哪里开始说起?”我一头雾水地问警察。

“你们是几点到达幸福花园小区的?”

我尝试去记起确切的时间,却是白费力气。

“你们是怎么到幸福花园的?几点开始报警的?”警察又强调了一遍。

开车去幸福花园的路上,罗涵告诉我们,只要我们确认那个叫敏知的女人在家后,她就会报警。

我们商量过了,为了让敏知放心开门——毕竟她可以从猫眼里观察外面的情况——我是敲门的最佳人选,因为我是女的。

一个女声在屋里问是谁,我告诉她“是物业的”,门锁转动着,门开了。女人望着屋外的我们,愣了一秒钟,转身进去了。

接着,一个男人走到门口,应该是敏知的老公,他指着罗涵道:“我知道你是来干嘛的,周六的事跟你还没完!”

“你们把罗涵的东西还给她!”林冲理直气壮。

敏知站在她老公旁边,双手交叉抱于胸前,说:“你买了我的股份,公司就是你的,你想要注销还是干嘛,都是你的自由。”

她这话当然是说给罗涵听的。

罗涵摇着头,从我和林冲的身后走到门口,靠在门上。

“这时,敏知的老公过来推罗涵,还是打她,我没有看清楚。”我回忆道,“因为走廊里太暗了。”

警察继续追问我,敏知老公的手“触碰在罗涵身体的哪个部位?”

我想我应该表达清楚是敏知他们先动手的——可她老公打的是罗涵身体的哪个部位来着,肩膀?还是头?

我尝试在脑海里还原当时的场景:林冲上前来阻止敏知老公,并喝止他不要动手,紧接着,敏知老公推了林冲一把,林冲回推了过去。

“接下来你们就拉扯起来了,是吧?”警察上扬着他的一条眉毛与我确认,这时,一个警察推门而入,提醒他“不用询问得太过详细”后就出去了。

我继续陈述——然后,一个老太太手扛一个有轮子的“武器”出现了,她抡着那个东西袭击了林冲,还碰到了我的鼻子——我摸了一下鼻子,还在隐隐作痛。

老太太的突然出现,使得场面彻底失控,“不要打了!”我喊着。

敏知过来抢我的手机,因为她看见我在录视频,她把我逼到墙角,抓住我的头发,我一下子瘫倒在地——我实在不想回忆那个场面。

“她用哪只手抓你的头发,哪只手抢你的手机?”警察在等待我回答的空隙间,点起了一根烟。

我努力地回忆着打架的场面:因为她抓得我头皮很痛,我本能地咬了她的胳膊,很用力,她疼得松了手,然后转身去帮她老公打林冲。

刚才进来一次的警察再次推门而入,将我脑海的画面暂停在打架纠缠的那一刻。他看了一眼电脑屏幕,拿起桌上的烟,走到半开的窗口旁抽了起来,侧着身对我说:“你下口很重啊,咬得人家胳膊都紫了。”

看来他应该是给敏知做笔录的,听到他为敏知辩护,我立马激动起来:“是她先打我的,我才咬她的!我才是受害者!”

那个警察冷笑一声,弹掉烟灰说:“每个来这里的人都说自己是受害者。”

“你咬了她哪只胳膊,左胳膊还是右胳膊?”给我做笔录的警察继续询问。

我对他痴迷于细节的追问感到疲累了,那种情况之下,我哪记得咬的是哪只胳膊。

那个站在窗口的警察不屑地看了我一眼,出去了。

我继续回忆:在我们打成一团的时候,他们家客厅传来小孩的哭声,听到喧哗声的邻居——一个老人在楼道对面半开着门,看戏。

邻居老人的观望,使得敏知一家和我们都住手了。林冲对罗涵叫道:“警察怎么还没来?你再打个电话!”

可罗涵没有按事先计划的那样报警,或许她吓傻了吧?

我的眼镜在我低头的时候掉了下来,我给做笔录的警察展示:眼镜腿架不住了,那是被敏知拉扯坏的。接着,我伸出我的右脚给他看,我的球鞋也不知道在什么时候给弄坏了。我继续认真地端详起我的双腿和胳膊,努力地寻找可以证明自己是受害者的证据:“喏,你看,我的胳膊也被抓伤了——”

“身上其他地方还有伤口吗?”警察瞟了一眼我胳膊上的抓伤,不以为然。

我摇摇头。

在我们分开做笔录之前,罗涵用支付宝给我转了1000块,我说大家都是朋友,毋需见外,后来的打架是我们没有料想到的。可她还是执意转账给我。

2

朦胧中,一只蚊子在我耳边不停歇地嗡嗡,我“啪”地一个巴掌中断了它的欢歌起舞,然后眯着一双近视眼试图找到它的尸体,无果,或许它没死。“天怎么还没亮?”我心里发出哀怨,胃部传来一阵叽里咕噜的声音,好饿。

不知道罗涵是不是回去帮我照看猫了,或许她还在派出所外面的停车场想办法,可现在是凌晨,她能找谁帮忙呢?我本来也只是来帮她忙的,怎么就给“帮”到号子里来了?还有那个调解员,调解了五六个小时,怎么就调解成双方被拘留了?

我的记忆又回到做完笔录、进到了“人民调解室”的那一幕——

敏知翘着二郎腿,双手交叉胸前,坐在我们的对面,在诬蔑是我们先动手打人的之后,大声控诉罗涵对她造成的伤害:第一,罗涵上周六带了4个人“上门闹事”,造成她母亲肋骨骨裂,已经花去2000块的医药费,又说她母亲年纪大了,不知道后面是否还会有后遗症和并发症的出现;第二,今天晚上罗涵又带了我和林冲两个人到她家闹事,她气愤地伸出她的胳膊,让警察看看我把她咬成什么样子。

我的情绪经过做笔录的煎熬,因为她这句话而爆发了。我的身子止不住地颤抖起来,声音也开始哽咽,眼泪已经流了下来。我扶住桌子,大叫道:“是你先抓我头发的!然后我才咬你的……”

我的歇斯底里吓坏了坐在旁边的罗涵和林冲。林冲反应过来后,揽着我的肩膀,叫我不要激动,罗涵也握着我的手安慰我。我的情绪渐渐平静下来,坐在椅子上开始抽噎。

“你们这是干什么?”那个光头调解员厉声道,赶紧撤掉桌子上的“当事人”桌牌,以防我们冲动起来拿着它掷向对方,“你们这哪像要调解的样子?”

他用鼻孔俯视着我们这群刁民,手叉着腰歇了一会儿后,用右手食指指着他的手表说:“看看现在都几点钟了?!我们的警察同志——”他又转过身指了指调解室的两名警察,“人家是义务加班解决你们的问题,等会饿了,还要自己掏钱买夜宵吃。”他说他晚上9点30就该下班了,之所以留下来,也是因为我们。

他问我们是不是都不想调解了,要被拘留才满意?

“就你们之间这点小事,还吵吵什么!”他吼道。

我们双方都沉默了——这表明他的话有了震慑的效果。他继续苦口婆心,首先向我们申明:“调解是本着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的,我们没有任何人强迫你们,我也不认识你们其中的哪一位。很多人说,人民调解是‘东方奇葩’,应该被取消,可你们想想,为什么人民调解还存在?为什么我们还在这里加班?那是为了协助政府化解社会矛盾,增进人民内部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看看你们这个样子——打架斗殴,违法的!”

说完这句话,他让立在门边的警察给我们背诵《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年轻的警察说了一句没有标点符号的话,我压根就没听清。

“现在清楚了吧,谁先动手的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们双方都动手了!好了,我看你还比较明事理,你来说说。”光头调解员望着罗涵。

“我特别抱歉将我的朋友卷进来——”罗涵说这句话的时候,声音有些哽咽了,调整好情绪后,她声明我们去敏知家的目的是索要公章,不管是周六还是今天,她都是因为这事去敏知家的。

“他们来的目的根本就不是要公章,他们要的是出警记录!”敏知怒气冲冲地反驳道,她说她妈的肩胛骨以及肋骨骨裂,以后不知道会怎么样,我们要对此负责。

罗涵说她没碰老太太,是老太太过来推她,自己却倒在地上的。

不管是哪一方报警,都会有出警记录,警察解释道。

“我可以说话吗?”憋了很久的林冲向警察举手示意要发言。得到允许后,他先是澄清我们俩和敏知她妈的骨裂没有丝毫关系,然后说:最关键的,是老太太拿着儿童滑板车敲了他的脑袋,他的头现在很痛,说不定有脑震荡。

站在一旁的另一个警察问:“你们这边,怎么又多了个‘妈’出来,是谁的妈?”

“是我丈母娘,我老婆的母亲。”敏知老公说得像是要撇清关系一样。

光头调解员强调,他不管之前罗涵和敏知合伙开公司的事,今天的调解,只解决打架的问题。他指着我和林冲问敏知:“罗涵周六带的4个人里有没有他们俩?”

敏知对着我和林冲翻了一个白眼,说她根本不认识我们,至于她妈的伤情,她今天下午已经到派出所提交医院证明了,但是派出所还没给她解决。

“你妈的事和今天打架的事就一起解决,两案合一,好吧?”光头调解员说道,“我听你们说了这么多,根本就没有调解的意思,如果不想调解,我们还在这里浪费时间干什么?”

他站在中间,来回地瞪着我们敌对的双方,十分平均。他挥舞着戴着手表的左手臂,问我们知不知道现在几点了,再次强调自己本该9点30就下班了。他说他看了我们的笔录,本来觉得是一件很简单的小事,没料到耗了4个小时,还没调解成功。

他摇了摇他的光头,叫敏知夫妇出去商量,想清楚“诉求是什么”再进来。

3

光头调解员点起一根烟,惆怅地看着我们仨,吐了口烟,教育我们:报警是对的,但是动手打人不对。

我纠正他说:“我是正当防卫。”

“你根本就不懂法!她打你,你首先是要跑啊,而不是打回去。”光头调解员对我表示出极大的耐心:“她打你,对你的生命造成威胁了吗?她有武器吗?手里有刀吗?有枪吗?”

“她把我逼到墙角,而且力气那么大,我根本就没有逃跑的空间。”调解员的解释不能说服我,我反驳道。

光头调解员叫我用手机查“正当防卫”的解释,说我要找他普法,请在工作日时间来找他,他免费给我做咨询,今天我再来学习法律知识为时已晚,因为我已经违法了。

坐在中间的警察适时加入一句:“罗涵怎么知道不打回去啊?”

我被他的话给噎住了:是啊,为什么敏知他们不打罗涵,反倒与我和林冲撕扯起来了?这个警察是不是在挑拨离间?

罗涵劝我什么都不要说了,然后,她低着头拨弄着手腕上的表带。

半个小时后,敏知夫妇回到调解室。敏知开始陈述她的诉求:第一,公司的事请罗涵走正当法律途径;第二,罗涵需赔偿她母亲肋骨骨裂医药费1万元,并承担后续的并发症等问题;第三,罗涵需保证不再上门骚扰她的家人。

“如果我真的碰了你妈,哪怕是100万的医疗费,我去借也会给你。”罗涵拨弄着手表,头也没抬地说,“如果你不嫌弃的话,我这只手表可以给你。”

罗涵的手表,我在电视广告上见过,是CK的。

“谁他妈的要你用过的破表!”敏知破口大骂,被她老公拽了出去,一个警察也跟着他们出去了。

光头调解员坐在我们对面,语重心长地对罗涵说:“能用钱解决的问题,根本就不是问题。”

罗涵无奈道,公司没有赚到钱,她自己又没有其他的收入,父母也不知道她和敏知注册了一家公司。她用衣角捂住眼睛,断断续续地说,她不能再拖累别人了。

“你也知道自己不能再拖累别人啊?你这两个朋友已经被你拖累了。”光头调解员丝毫没有因为罗涵的眼泪心软。

罗涵躲在衣服里呜咽,在强忍着不出声。这或许让调解员感到困惑,看着她剪了一个男孩子头,没想到她是一个哭哭啼啼的小姑娘。调解员摸了一下他的光头,说他已经是本市调解成功率最高的调解员,可今天我们这个案子,完全超出了他以前的调解时间范畴。

罗涵平静下来,问调解员是不是有更好的解决方法。

“赔偿的款项是可以谈的嘛,就像你买东西,也是可以讨价还价的,你可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调解员的声音高亢起来,“就看你会不会砍价了,设置一个你能接受的底限,我再把他们叫进来。”

罗涵再次给她的律师朋友打电话,律师的意见是:你们被打了,还要赔钱给别人,这道理怎么都说不通。

天色从漆黑转为黛色,外面值班的警辅们正在交接班,只听见胖警辅埋怨他回去也睡不着了。

“警察同志,沈师傅什么时候来?”是敏知老公的声音,他口中的“沈师傅”,就是之前的光头调解员。

“他不是跟你说一个小时后来吗?”胖警辅答道,接着没好气地说:“现在着急有什么用,之前干嘛去了?”

沉默,一片沉默。

我放弃了在冰冷的地板上辗转反侧,去了卫生间,里面的灯光闪烁得我眼睛都快瞎了,应该是灯坏了没修理才这样的。不知道是不是冻着了,我拉肚子了。

小腹绞痛和困倦让我精神恍惚,调解室的记忆又在脑子里涌现出来。

敏知夫妇再次进调解室的时候,给罗涵打了个八折,并且强调,她不是在讹诈,不然的话,就不是这个数了。

罗涵没法接受这个数字。或许是调解员的话起了作用,她的态度开始软下来,先是为自己两次上门打扰到敏知家人的行为道歉,说本来是她和敏知两个人之间的小事情,现在牵扯到这么多人,她心里不好过,她相信敏知把她妈推出来也会心有愧疚。她希望今晚这事双方可以签订调解协议,公司的事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光头调解员像聊家常一样,建议敏知每天给她妈炖骨头汤,说肋骨骨裂主要是靠后期调养。我猜他说这话并不是站在我们这一边的,而是他想早点调解成功,下班回家。

“你啊,也别一万八千的,你这是杀敌一万、自损八千,知道吧?”光头调解员如是对敏知说,又转过头对着我们这边,说他相信罗涵现在确实拿不出这么多钱来,“但是要说你1000块钱都没有,肯定是骗人的。”

他又转向敏知夫妇,说赔偿费用定在1000到3000块之间,是合理的,叫他们再出去商量商量。

当敏知听到这话,嘟囔了一句“搞了半天——”,后面半句话被她气急败坏推椅子的响声给盖住了,她老公拉着她又出去了。

说实话,当我听到“1000到3000块”的赔偿范围时,我几乎要跟罗涵说妥协了。可是罗涵似乎心有不甘,因为律师给她的意见是,现在赔钱了,以后敏知会找罗涵要更多的钱,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

罗涵让我们再坚持一会儿。

光头调解员大声砸吧着嘴里的咖啡,像在喝鲜汤一样,听到我们仨在嘀咕,摇头说,罗涵的朋友可能是个好律师,但她不是警察,而且还“不懂法”。他说,现在这个价格,如果敏知不接受,我和林冲全都得关进去,他就下班回家睡觉。

我对他的威胁很反感——我没有做错任何事,为什么要接受惩罚?

他说我又不懂法了,因为“做错事”和“违法”是两回事,他跟我举了一个浅显易懂的例子:小明借了小红的橡皮没还,是做错事,但小明借了小红的橡皮不还,还打了小红,小红也打了回去——那就是违法。他还告诉我们,如果我们“进去了”,见到的人都是我们不喜欢的人,吃的饭菜也不是平时喜欢吃的,至于睡觉——那根本是没法睡好觉的。

事已至此,罗涵说,不可能让被打的人赔钱。

“不付钱?”调解员放下搪瓷杯,“可能性呢?可能性在哪里?不要问我,问你自己。”

说完,他又拿起杯子大喝一口咖啡:“现在的问题是——在法律面前,没有所谓的被打不被打,你们双方都是嫌疑人。”

旁边的警察听到罗涵的答案,也觉得不可思议,质问我们怎么好意思让沈师傅坐到这么晚。

罗涵打断警察的话,说如果可以出去,她早就去买烟给他们了。

“最后问你一遍,确定了吗?”调解员仍不放弃。

罗涵点点头。她现在能如此坚定,是因为她的律师朋友跟我们说“警察会威胁两边的人”,并以她的经验向我们保证“不会被拘留”。

“如果你真的是这样想的话,”光头调解员一副受挫的语气,“我对我今天的工作只有两个字——呵呵,如果再多一个字——很遗憾,如果再多一个字——非常悲催。”

警察劝调解员先回去,好像因为没有调解成功而觉得很对不起他。

调解员说不能再拖下去了,他最后喝了一口咖啡,瞥了一眼手表,3点了。

4

敏知夫妇最后一次进入调解室时,警察代替调解员发言:你只需回答“接受”或“不接受”。

敏知沉默了。我注意着他们夫妇的神情,期待从他们的脸上能找到答案。但是敏知的老公的眼睛望向调解室的窗外,不知道在想什么。敏知不停地眨着眼睛,我跟着打了个哈欠。我知道她和我们一样困乏。

眼皮不再打架之后,敏知先是看着罗涵,然后打量着坐在中间的我,我心想我有什么好怕的,立刻回视了她。与我对视几秒后,她的眼神转到林冲那边。就这样来回瞅了我们仨几遍后,她放下翘起来的二郎腿,身体松弛地落在椅子上,用一种近乎绝望的声音说:“接受吧。”

“接受了,是吧?”光头调解员确认自己没有听错,并且着重说了一句,“双方都不能后悔。”

调解员丧气地放下手中的笔:“今天我们经过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现在双方各自认同于一次性解决这个事件。结束了就是结束了,如果后面确定你妈的伤是在案件的基础上,按照你妈的伤情,升级为或者本来就达到轻度伤害,那么就有一定的空间。”

“我可以不要赔偿,但是后面她有后遗症……”

“你妈的伤得由第三方权威部门来认定。”调解员跟敏知解释,他说这不是他今天可以调解的事情,他今天要解决的是治安纠纷,治安刑事案件。

最后敏知也做出了让步,但让步并不意味着她放弃了,她担心以后不能找罗涵负责她妈的后遗症,问:“是不是一刀切了?”

“签了调解协议,就是说双方达到了基本认可。”调解员答道。

敏知默不作声,调解员当这沉默是默认,继续写调解协议,进一步确认我们双方的伤势,和我们仨上门的目的。

敏知重申:罗涵第一次上门不是索要公章,是为了出警记录——好作为日后为公司打官司的一个证据。

光头调解员笑了,说她“愚昧得很”。

“我可以不要钱,但是我要保留追究的权利。”敏知带着哭腔说:“如果你们现在盖棺定论了,我以后找谁去?”

我们本以为这件事情就这样结束了,没有想到敏知会一直抓着她妈的事情不放。光头调解员转过头与警察确认她妈的医院证明,然后他们一起出去了。等他们再进来时,警察说,你们今天既然过来解决问题,就没有说在案件上“保留追究权利”这个说法,如果敏知要保留追究罗涵的权利,这就不算调解成功。

他问敏知能不能理解他的意思,敏知嗫嚅道:“不是,那是我妈,又不是别人……”

警察没再理会她,宣布既然双方调解不成功,他们只能先关我们一晚,明天再通知敏知的母亲鉴定伤势,到时候再做处理:“现在,双方都跟我走吧。”

“你们先给家里人发个短信。”一个身材肥胖满脸油光的警辅提醒道,“手机关机后再上交,皮带、鞋带、眼镜都拿下来给我。”

我想起我的猫,叫住罗涵,把家里的钥匙给了她。

“无关紧要的人先出去!”

罗涵推了推眼镜,试图掩饰她已泛红的眼眶:“不是,我可以跟他们一起吗?”

“我们凭什么关你?我们有什么权力关你?”警察推着她,“你出去,出去!”

罗涵背过身出去了,我想她在转身的那一刹那,一定忍不住流泪了吧。

“哎,今天要是不关进来几个人,我心里还有些不平衡。”胖警辅笑得脸上的肉都炸开了,“姓名!”

林冲用当地的方言说出了自己的名字,他以为这样会博得胖警辅的一些同情,谁知胖警辅一句“说普通话”,就灭了他本地人的优越感。

“男的进左边的笼子,女的去右边的房间!”胖警辅头也不抬地说,听见敏知老公还在打电话,冷笑一声说:“进来是有案底的,回去上班会被公司开除,不用白费力气请假。”

敏知老公不知所措地抬头看了一眼胖警辅,解释他只是跟家里老人说明下情况。

胖警辅问敏知的住址,问房子是不是她自己的。

“不是,租的。”敏知轻声道。“租的”两个字,似乎让我明白她要赔偿的缘由来。

进了一扇门,正对面的身高拍照标识就映入我的眼帘,我眯着近视眼,看清楚了门框边上的“辨认室”三个字。敏知没有进来,大概是胖警辅担心我们会打起来,才让她待在辨认室外的椅子上吧。

经过晚上的打架还有一夜的调解,疲乏的身体告诉我应该躺下来,我背对着敞开的门口,在木板上侧躺了下来。

“你,出来一下。”我听出那是光头调解员的声音,等他再次进来说了一句“好好劝劝你老婆”,我才知道他是把敏知老公叫出去又说了些什么。

“我能和她说话吗?”敏知老公的询问声。

“谁让你出来的?我又不是调解员。”是肥胖警辅的声音,“你,进去!不准交流!”

片刻之后,我听见铁门开合的声音,应该是调解员进来了,他似乎与胖警辅耳语了几句。

“我现在能和她说话吗?”敏知老公小心翼翼地问道。

警辅应该是默许了他,因为接下来是他们夫妻的低语。

5

窗外手机外放的音乐声、工地上的轰隆声告诉我,天已经亮了。年轻的警辅伸了个懒腰,哈欠连天,说现在外面抓不到坏人了,派出所哪天要是关门了,到时候只能开了打扫卫生的——这句话应该是对刚进屋拖地的阿姨说的,他说,他们警察失业了只得去扫厕所了。

我以为天亮之后熬到9点钟会容易些,却发现时间在这个时辰就像静止了一般,走得更慢了。

在辨认室里,除了等待——等待天亮,等待调解员9点上班,等待罗涵的营救,我还能做些什么呢?

我摩擦着咖啡色皮质软包的墙皮,它已经被之前关进来的人抠得不成样子。我摸着墙上的坑洼处,想着,这里关过的前任嫌疑犯是想留下什么信息吗?还是为了缓解焦虑?又或者仅仅是为了打发时间?这么想着,我的手指像被某种东西指引着一样,也在墙上抠了起来,指甲缝里塞满的墙皮碎屑令我难受。

我趴在远离警辅视线的墙面上,一竖行的“好人没好报”五个字依稀可见。我取下头顶上的一字黑色发夹,以其为笔,以墙为纸,想写下——“什么是好人?什么是坏人?好与坏的标准是什么?”

“你在里面干什么?”警辅不知何时走了进来,“站到我们能看到你的地方来!”

我将发夹抠在手心里,乖乖地挪到门口的位置。

“调解员还没来吗?”那好像是罗涵的声音,我饿得有点神志不清了,不敢确定。

一个年轻的警察走进来,手里拿着卡其色纸袋的卷宗,确认我们是昨晚调解失败的当事人后就离开了。不久,又进来一个穿着湖蓝色上衣的调解员,不是昨晚的光头。

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调解员坐了下来:“你们对打架的事情是和解的,对吧?”

“和解!”林冲高呼。

“但是,我妈肋骨骨裂,我要保留追究罗涵的权利!”敏知坚持不懈。

调解员手拿资料,走了过来,说敏知应该在她妈妈肋骨骨裂的那一天追究,而不是放在昨晚打架的案件上一起来追究。

“我妈肋骨骨裂,后续还不知道会有什么后遗症……”

“你妈肋骨骨裂跟他们两个有什么关系?”调解员似乎有些发怒了,手里的卷宗被他弄出很大的响声,他站了起来,“不想和解的话,你们就在这边继续坐下去吧!”

“调解员!”敏知老公的喊声留住了调解员,“我们要和解,我家里还有老人和孩子在等着。”

“你刚刚说的那个罗鹏——”调解员返回到敏知旁边。

“是罗涵。”敏知纠正他。

调解员问我和林冲:“罗涵是哪一个?”

“罗涵不在,我根本就不认识他们两个!”敏知委屈道。

调解员冷笑一声,说:“真有意思,你与罗涵有纠纷,却跟两个不认识的人打起架来了。”

“好,来说下你的诉求——”调解员返回到座位上。

敏知的诉求变得简单了:一是罗涵要保证以后不再上门骚扰她的家人;二是保留追究她妈骨裂后遗症的权利。拘留的煎熬基本上摧毁了她昨晚的气势。

“这事还得当事人罗涵同意,你们一方说的也没用。”调解员拿着手中的资料出门了。

不一会,调解员回来了,开始写调解协议:“第一个案子,2017年9月9日21:30许,罗涵带着4人到幸福花园18幢1008室赵敏知家,因上门向赵敏知索要合开公司的公章与——”

敏知打断了调解员的话:“她不是要公章,是要出警记录!”

调解员将手中的笔“啪”地扔在桌子上:“出警记录跟你们的案子有什么关系?”

“不是,她是要……”敏知解释到一半停顿了,她终于换了个思路,“罗涵虽然是公司的法人,但是我占公司的股份是70%,她只有30%,公章营业执照只是暂由我保管。”

“你们因开公司发生的纠纷,我们不管!”调解员继续低头写调解协议——“赵敏知保留其母在冲突中造成的肋骨骨裂对罗涵的法律诉讼权利,对吧,你是要加上这一条?”

敏知连声应是。

“我们派出所只负责你们的治安案件,至于法律诉讼——你回头自己找法院解决。”调解员奋笔疾书——“第二个案件,2017年9月12日20:40许,罗涵带着两人再次到赵敏知住宅处讨要公章和营业执照,赵敏知等与罗涵等发生肢体冲突,现双方保证互不追究,互不相欠,达成和解。”

6

敏知从信息采集室出来,走到她老公旁边,她老公并未将自己的座位让给她,她只好站在边上跟他说话。

她说他们真傻,然后又否认是自己傻,因为“罗涵太厉害了,她自己一点事都没有,关进来是她的朋友”。她冷笑了一声,说上次推倒她妈的人也是罗涵带来的人,她要追究罗涵也没用。

她这话好像是故意说给坐在旁边的我听的,并非她的老公。她一个人自说自话,说她是罗涵坑的第二个人,罗涵在跟她合作以前是跟另外一个女人合作,搭上她之后就把那个女的踢了,“谁知道罗涵这次把我踢了,下一个会踢掉谁”。

敏知的话唤醒了我关于昨晚打架场景的记忆——那个时候罗涵在干什么?她为什么没有试图拉开我们和敏知夫妇?

她好像只是站在旁边,什么也没做。

我不想继续听下去了,或者说我不想去揣测罗涵的恶意。还好,警察及时过来叫我进去做笔录。

我坐在一把有“围栏”的红色木椅上,身体的约束感让我有些许恐慌,我转过头,墙上是两行红字,“善不可失,恶不可长,心中有法,幸福安宁”,字大得我不戴眼镜也能看得见。

做完笔录,去信息采集室——身高、足长、十指的指纹、DNA全都被采集了,一想到“我这个人”已经进入公安机关数据库,真不好受。

我在签名领取个人物品时,敏知和她老公已经准备离开办案区,她弯着腰对警察们说:“真是不好意思,打扰你们了,我现在知道错了,我知错了!”

我戴上变形了的眼镜,世界终于不再那么模糊了。打开手机,全是罗涵的留言,她又给我的微信转了1000块,我没有点击接收。

一出派出所的大门,只见罗涵拿着水和面包站在那儿。她跟我们说,昨晚想给我们送些吃的喝的,“但是他们不允许”。

过马路的时候,一辆红色的车停在我们面前,驾驶员探出头,是早上的调解员,他问罗涵:“事情都解决了吧?”

罗涵不停地对他说“谢谢”,他望了我们一眼,说:“走了。”

我们这才知道,原来早上的调解员和做笔录的警察,都是罗涵托了朋友的关系找来的,不然我们不会这么早出来。

此时已是上午11点半左右了。我们上了罗涵的奔驰车,先陪林冲去商场买裤子。林冲去试衣间的时候,我告诉罗涵,不会收她那1000块的,因为事实是:林冲说了挑衅的话在前,才引发了后面的肢体冲突。

罗涵自是过意不去,毕竟在这件事之前,她连我和林冲的真实姓名都不清楚,她觉得欠了我们很大的人情。

“朋友之间,不就是欠来欠去的嘛!”我说,“还好,最后达到了你的目的,不然,我们俩真的是在帮倒忙了。”

没错,罗涵的目的是出警记录,以及笔录、调解协议上写着她去敏知家的目的是索要公章,并且是敏知他们先动手打人的——这些材料是日后敏知不同意注销公司的情况下能打赢官司的证据。

“以后你们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跟我说。”罗涵一脸真诚,“我会尽全力帮你们。”

好像是怕我不信一样,她又加了一句:“真的。”

回去的路上,我跟林冲说,以后做事不要那么冲动了。

“其实,一开始,是我先动手的,不是敏知的老公。”林冲说。

他的话让我不寒而栗,经过这一夜一天的折腾,我已经后悔卷入这自以为是的正义之战。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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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图:《判我有罪》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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