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孩子,到底该判给谁

2020-04-01 09:51:39
0.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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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台湾,是一名律师。其实无论在哪里,律师这个行业都可以见到人间百态,还有形形色色的人。

这些年,台湾少子化问题严重,离婚率很高,离婚案中最“剪不断、理还乱”的,不是夫妻情感、财产纠纷,而是夫妻双方抢夺孩子的监护权。

这个案子发生在2009年,一对年轻的夫妻在离婚半年后,遭遇了一场“抢儿子”大战。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那个3岁的男孩站在法庭上,必须对自己的未来,做出“最明智”的选择……

1

那天天色已黑,事务所快要下班了。助理忽然打办公室内线给我,说会议室里坐了一对没有提前预约的当事人,问我是否有空咨询。

我心想,晚餐时间都快到了,应该用不了1小时就能结束,于是随口答应了。想不到,助理竟用一种 “终于等到救兵了”的语气,谄媚地说:“律师,谢谢!你人真好,我会用一辈子的时间感激你。”

助理的话说得真肉麻,我感觉不对劲,顿了一会儿,纳闷地问:“当事人是男是女?人看起来怎么样?有说要咨询什么事吗?”

助理那边似乎是用手捂住了话筒,声量被刻意压低了,她小心翼翼地说,来的是一对母子,“妈妈看上去好可怕”。这个妈妈在我们事务所前台接待处,指明要一位“最厉害的律师”出来,她说:“我一定要抢孙子的监护权,只要拿得到,律师费随便开,多少钱都付。”

还没见到当事人,光听这话,就让我感觉不舒服了。说实话,在台湾律师界,还没人敢称自己是“最厉害的律师”,敢说100%胜诉的,都是骗子。而且,律师和其它工作一样,都是赚钱谋生,但专业和尊严绝不能让当事人用钱来践踏。

我接案的时候,一直对当事人的基本品德有一点“洁癖”,所以抱定主意,不接这个案子,咨询完就送客。进会议室之前,我的心情格外轻松,满脑子装的都是下班吃什么:火锅?烧烤?寿司还是披萨?我愈想愈饿,只想早点打发了这种不尊重律师的当事人。

推开会议室的门,一位大约五六十岁的短发女人出现在我面前。她穿着白色的西装外套,包臀窄裙,身旁还放着一只经典款的LV包包,整个人显得精明又得体。

“你就是律师?”她一见我,就姿态高傲地问,“我要打监护权的官司,你能赢吗?”

其实,案子的当事人并不是她,而是她身边的儿子,何宇超。

这对母子聚在同一个空间里,无论是外形还是气质,都给我一种强烈的反差感。何宇超35岁,面无光彩,眉头紧皱,一张衰脸好像已经倒霉了很多天。他穿着一件没有牌子的polo衫,一条普通的牛仔裤,身旁放了一个电脑包,看起来很沉。

在咨询过程中,我问一句,何宇超答一句,说话很简略,性格似乎有些木讷。别看他长得普通、穿得普通,了解基本情况之后我才知道,这个人并不普通——他是台湾顶尖的科学园区的一名工程师,年收入在50到80万 (人民币,下同)。这个科学园区相当于台湾的硅谷,我曾听说,里面的工程师除了底薪、奖金,年底还可以拿到公司配股。2008年爆发“金融海啸”,台湾百业萧条,不少人为了科学园区里的工作挤破了头。

何宇超无疑是优秀的,但即便这样,他还是要面临一个现实难题——跟前妻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2

“儿子啊,你怎么搞的?什么时候偷偷签了离婚协议书?为什么没先给我看?”会议室里,何妈妈的嘴中充满火药味,声音刺耳,像连环炮似的,挡也挡不住。“那种女人,学历低、心机重,你肯定会被她骗。我早说过这女人不安好心,你看,现在偷走我孙子……”

何宇超告诉我,他跟前妻赵又婷在半年前和平分手了,是协议离婚。当时离婚协议书上明确写着,两人的儿子、3岁的何以轩的监护权交由女方,男方每月支付女方和孩子5000元生活费。

既然离婚协议书是双方自愿签署的,男方为什么在半年后突然反悔、争夺小孩的监护权呢?我问何宇超,他的前妻赵又婷是不是做了对小孩不利的事。何宇超低着脑袋,摇头说没有;我又问他的前妻有没有好好照顾孩子,何宇超依然低头,沉默了一会儿,说:“有,前妻挺爱孩子的。”

听了这话,何妈妈立即站了起来,语气激烈地对我说:“律师,我拜托您,帮我拿回孙子的监护权,好不好?求求你。”我还没搭腔,她又转头数落何宇超:“她发疯,你也糊涂吗?孙子姓何,不姓赵,凭什么姓何的人住赵家?……你只要专心读书、认真工作,其他所有事都交给妈,怎么不听妈的话呢……”

从何妈妈的只言片语中,我渐渐了解到了一些赵又婷的情况。

赵又婷高职(编者注:相当于大陆的中专或职高)毕业,一直在麦当劳打工。她和何宇超结婚后,何妈妈觉得媳妇干这份工作“丢了何家颜面”,几次劝她把工作辞了,像自己一样专心做家庭主妇,赵又婷却不听。“她挣那一点点薪资,能干什么用?自己都不一定吃得饱,还养小孩?”

除了担心孙子会被饿死,奶奶更担心的是孙子的教育:

“一个女人,自己都没知识,怎么教好我孙子?万一把我孙子教成白痴,怎么办?”

“咱们何家基因好,我老公建筑师,儿子工程师,我总不能放任那女人毁了我孙子的前途吧?”

“很多偷拐抢骗,关在监狱的,都没什么学历,学历差的混一起就容易学坏,我宝贝孙子怎能在那样环境下长大呢?”

何妈妈脸不红,气不喘,说个不停,我耳朵都快受不住了——如今台湾少子化严重,女人都不愿意生小孩,大多数人家的婆婆都要讨好媳妇,这么“凶”媳妇的婆婆,还真是少见。

说着说着,她的眼神忽然移动看向我:“离婚协议书我没见过,不算数,没有法律效力,对不对?”

“我的妈啊!”我心想,“您儿子是35岁,又不是3岁、5岁,成年人签约当然有法律效力,难不成儿子的离婚协议书是小孩的联络簿,还要家长签字吗?”

我哭笑不得,赶快递上一杯水,请何妈妈休息一下,冷静一下。一旁的何宇超却显得非常淡定,面对劈头盖脸的数落,他不辩解、不争吵,也不回嘴,任凭妈妈说什么,一点反应都没有。

原以为1小时之内就会结束的咨询,最后足足花了我3个小时。虽然不喜欢何妈妈高人一等的姿态,但基于律师的职业职责,我还是把监护权的相关法律规定仔细地向她讲解了一番。说着说着,何妈妈的脸色渐渐柔和了下来,最后,她突然站起身,对我鞠躬,求我一定要接下这个案子。

何妈妈之前已经问过不少律师了,她说,我是其中最有耐性的。见她并没有不尊重我,我也没必要和律师费过不去,于是明确地说,争取孩子监护权的案件,中间会受许多因素的影响,律师不可能事先评估孩子100%会判给哪一方。但即便没有拿到监护权,我也会尽力争取最大程度的探视权,让父母亲都能和孩子有更多的相处时间。

我跟何妈妈提了一个条件:律师代理费要按照事务所定的标准付,我只赚分内该赚的钱。接下了案子,他们就得依我的节奏来。

何妈妈答应了。

3

隔天上班,助理知道我接下了这个案子,一脸惊讶地望着我。她说,昨天何妈妈一进来就问我们事务所的律师有没有律师执照,恨不得拿放大镜看我的律师合格证书,还边看边问:“这律师1997年就开始执业吗?”

助理的心中“毛毛”的,认定何妈妈是个“狠角色”。我理解她的感受,其实无论是当事人的妈妈,还是案件本身,我都觉得有点难“啃”。

坐在电脑前,凝视屏幕许久,我却迟迟打不出字。思考了很久,最终无奈以“何妈妈质疑赵小姐的经济能力”作为诉请改判监护权的主要理由。向法院评述孩子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实在是我的“下下策”。

台湾的法院非常注重男女平等,但凡案子中涉及到“重男轻女”观念的地方,律师都要尽量避免。就拿争夺孩子监护权的案子来说,如果律师贸然提出男方更有经济实力,法官就会反问律师:“你的妈妈赚的钱比你爸爸少,对吗?那你会觉得你妈妈比较不爱你吗?”

我从不认为“有没有钱”和“对孩子好不好”有必然的关联,但职业要求我必须站在自己当事人的立场上说话。

一般来说,申请改判监护权,如果原有监护权的家长做出伤害小孩或不利孩子的行动,法院才会基于考量孩子的最佳利益,重新审酌监护权。我给何宇超打了3通电话,再三询问他的前妻赵又婷有没有哪里对小孩不好。

第一次,何宇超说:“没有,前妻对小孩挺好。”

第二次,他说:“又婷一直都很喜欢小孩。”

第三次,他说:“又婷和孩子感情很好,小孩很黏妈妈。”

他的语气平淡,对前妻没有说半句坏话,完全感受不到他想争夺孩子的监护权,彷佛孩子归谁不关他的事,他只用负责每月转账就行了。

我只好打电话给何妈妈:“您前媳妇,有做什么不利孩子的事情吗?”

“有这种妈妈在身边,就是最不利的事!”何妈妈的话,近乎人身攻击了。

拿不出妈妈不利孩子成长的具体事证,想向法院申请改定监护权,就只剩“贫富悬殊”这一点可说了。相关法律条文1055条的第3项明文指出,经济能力可作为离婚子女监护权的审酌条件,但具体怎么提出来,不引起法官反感,需要思考。

我不断在内心说服自己——也许赵又婷的经济状况真的很不好,自己三餐都顾不上,还要带一个孩子,开销很大……这样愈想愈觉得有道理,我把书状顺利写完,送交法院了。

一周后,我收到了法院的通知,希望男女双方和律师先到法院试行和解。

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这是真的。法官和律师也没有通天的本领,凭着几次见面就知道这一家大小究竟发生了什么事,除非万不得已,法院不喜欢用法律裁判的方式干涉家事,在家事、婚姻、亲子的案件中,法院经常扮演“和事佬”的角色,只要一家人最终能皆大欢喜,就是真正圆满的结局。

到了“和解”的这一天,我坐车前往法院,路上不停地想:何宇超的前妻,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女人呢?高傲吗?自大吗?聒噪吗?目无尊长吗?因为何妈妈对我说的那些话,我想的内容都很负面。

车子停在法院门口,我远远地就看见何宇超和一个女生走在一起,挨得很近,只留下背影。何宇超这么快就已经结交新欢了?还把新女友带到法院来刺激前妻?我想,这可能是何宇超的“激将法”,也可能是他对争夺监护权这件事总是态度冷淡、平静的原因。

做律师以来,我办过很多起离婚案件,时常觉得离婚夫妻的关系是这世界上最奇妙的。两个人曾经爱到天荒地老,迎接爱情的结晶,然而某一天,同样的两个人也可以狠心地伤害对方。有的离婚夫妻为了争取诉讼利益,捏造另一半外遇偷腥的假证据,弄臭对方的人格名誉。有的为了抢夺小孩的监护权,向法院提供人工合成自己和孩子的亲密照,把亲子关系做出比对方更胜一筹的样子。

我向法院报到后,就偷偷看着何宇超和这个女生,虽然他们没有亲密的举动,但能感受到两人之间有一种默契。我觉得何宇超这样做有点过分,但这是他的自由。

台湾的法院很少准时开庭,“等庭”是非常普遍的情形。没人能预料前面一个案子会花多少时间,有时很快,有时要等好几个小时,全凭运气。由于同一个时间段内,法院不止一个案子开庭,小小的长廊上聚了好几对冤家,人人各据一方,互不交谈,气氛冰冷又严肃。我低头准备开庭资料,不再理会身边的人和事。

50分钟后,终于步入和解庭,我们依序入座。刚才一直走在何宇超身边的女生,竟然缓缓走向了对面的被告席,我有点反应不来——原来,她就是被何妈妈嫌得一无是处的赵又婷。

坐在赵又婷正对面,我一开始就因为她的外貌分了心,她和我想象中的样子完全不一样。

女人对女人有一种天生的直觉,我接手过太多的离婚案件,除了直觉之外,还见识过各种女人的美丑在法院里原形毕露。有的女人一看就知道人很单纯、善良;有些一看就知道是坏心眼;有些精打细算;有些则粗枝大叶;有些脾气易怒……

赵又婷不是人人都会称赞的美人,但脸蛋清秀,给我的感觉是文静、乖巧。由于何妈妈一直在我面前塑造她“恶媳妇”的形象,她真人给我带来的反差感极强,反倒让我觉得她愈看愈顺眼。那是一种温和的、舒服的美。

4

“你们这案子,小孩跟妈妈好端端的,男方什么理由想改判监护权?”

调解委员问了两遍,我才回神,赶忙回答:“随着孩子成长,所需生活开支只会增、不会减,花费愈来愈大,依女方经济能力,过于沉重,为了给小孩更好的生活品质、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男方希望争取监护权,也减轻女方的经济压力。”

“孙子姓何就必须跟何家!”何妈妈在旁边大声嚷嚷。这种言辞不仅帮不上忙,还干扰了司法程序,最后调解委员被惹恼了,请何妈妈出去。

我心里很清楚,依照何妈妈的态度,这件案子是不可能达成和解的,必然会进入法院审理。所以,这次开庭,我更关心的是:这对离婚夫妻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时不时地瞅着何宇超和赵又婷。何宇超一贯话少,我是他的委任律师,可以代他回答所有问题。赵又婷那边没有请律师,她说话声音细微,但对孩子监护权的归属问题态度很坚持。

“小孩叫何以轩吗?几岁?”调解委员问。

“3岁”何宇超和赵又婷异口同声地答。

调解委员直视赵又婷,问她平常上班时孩子怎么办。

“以轩从一出生就是我带,每一天都是,我上班时,妈妈在家会照顾他,我还有一个姐姐,姐姐有时也会帮忙。”赵又婷的语气很坚定,让人完全相信,她是个即便上班也可以把宝宝照顾得很好的妈妈。

调解委员想确认孩子日常照料的情况,问赵又婷的妈妈和姐姐有没有来。

“没有,我不知道她们也要来。”赵又婷回答——的确,法院的通知单上没写。

眼看着被告方赵又婷处于“弱势”了,我身旁的何宇超忽然主动开口:“我去看过小孩,又婷不在时,是我岳母带。”

他亲切地喊前妻“又婷”,又喊前妻的母亲“岳母”,让调解委员颇诧异,问他:“你常去前妻那里找小孩吗?”

何宇超急忙解释:“有时提早下班,我就去又婷家看看以轩。又婷、岳母都知道,我不是要骚扰监护权的意思。”

当时,调解室里只有调解委员、我、何宇超和赵又婷4个人。少了何妈妈的参与,大家谈话的气氛越来越轻松,每个人说的话都比较像真话了。

我仍在偷看这对男女——虽然座位隔得有点远,但他们不像其他离婚的夫妻,见面跟仇人相逢似的。相反,他们眼神交会的时候,就像亲人之间那样平淡熟悉,半点火药味也没有。调解委员也查觉到了异常,问何宇超:“你真的想要改定监护权吗?”

何宇超低下头:“我,我……”我连忙代答:“男方只是想减轻女方的经济压力,带孩子很花钱。”

何宇超在一旁不停地点头。我知道,无论何宇超心中怎么想,他都不敢在此时说“不”。

他的父亲是一名建筑师,早年工作繁忙,经常东奔西跑,在家时间不多,何宇超几乎是妈妈一手带大的。我隐隐觉得何宇超的性格可能和他的成长经历有关,况且何家就他一个独生子,他不敢忤逆何妈妈要孙子“认祖归宗”的决定。

何宇超继续沉默着,一副典型宅男的样貌。我曾经问过何宇超“和赵又婷怎么恋爱结婚的?”他腼腆地说:“网路上聊天室,天天聊,聊出情感。”

自中学起,何宇超就读男校,全校都是男生;大学考进资工系,全班也都是男生;毕业后他顺利进入顶尖科学园区工作,身边又几乎全是男工程师。一路走来,除了家人以外,何宇超真正交谈过的女生可能不到10个。何宇超说,他平时不太敢和女生说话。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面对我这个女律师,说话也结结巴巴的。

他和赵又婷在网路上认识,一开始不见面,只需要打字,他一个字一个字地堆叠,最后收获了一段爱情。第二年,他们结婚了,接着又生下了儿子何以轩。至于他们结合的时候,何妈妈有没有反对,这与本案无关,我不知道。但现实情况是,他们的婚姻以失败告终了。

“赵又婷,你确定坚持要孩子监护权吗?金钱负担很重喔。”调解委员再次向双方确认,“何宇超,你也确定坚持要孩子监护权吗?孩子这年纪,正是最需要妈妈的时候。”

最终,赵又婷不肯退让,何宇超或许是不敢退让。

5

一周过去,再次开庭的时间到了。我们步入法庭的时候,法官正看《不和解笔录》。见当事人进来,法官抬起头,问何宇超为什么要坚持申请改判监护权,不等何宇超开口,何妈妈再次迫不及待地跳出来:“何以轩姓何,就应该在何家。”

这次负责开庭的是一位女法官,何妈妈的这番话带有一点贬抑女性的意思,我赶紧打圆场,说男方考虑到女方经济压力大,想给孩子提供更好的保障。书状卷证上附有男方的财力证明,何宇超工程师的身份又证实了这一点。

法官问赵又婷为什么要坚持监护权。“照顾孩子开销很大,考不考虑把监护权让给男方?法院可以给你很大的探视权,此后你也不必承受那么大的经济压力。”

这一次,对面的被告席上除了赵又婷,还坐着她的妈妈和姐姐。她们依然没有请律师。赵又婷说,自己虽然赚的钱比较少,但足够养这个孩子。她上班时,妈妈、姐姐会帮忙,人力足够,没有后顾之忧。她说话很得体,可她的妈妈却忍不住,激动地说:“孩子从赵又婷肚子里出来的,当然是赵又婷的。况且没有我女儿,生得出何以轩吗?”

赵妈妈的眼睛里全是敌意,她明显是在回呛何妈妈刚才的话,把大家吓了一跳。看到她跳出来为小女儿打抱不平,作为男方的律师,我也感到欣慰。

赵又婷的父亲早逝,赵妈妈一肩扛起了照顾两个女儿的责任,她在好几户人家做帮佣,独自把女儿们抚养长大。赵又婷懂事,想赶快赚钱帮母亲分担家计,只念到高职就去麦当劳打工,后来转了正职。

因为学历不高,家境不好,赵又婷婚后一直忍受婆婆的冷嘲热讽,甚至讥笑。很不幸,夹在婆媳中间的何宇超又不善处理人际关系,面对两个女人的“战争”,他几乎无能为力。经年累月的婆媳冲突之下,两人没法应付,最后只能选择放弃这段婚姻。

严肃的法庭上,立即上演了一出荒唐的戏码。两个老母亲开始唇枪舌战,从互骂的气势看,显然都不是省油的灯。而真正的当事人,何宇超和赵又婷完全插不上话,他们两个保持惯常的淡定,像是在隔岸观火,又像是习惯了。

“吵完了吗?”法官终于说话了,“法院是解决问题的地方,你们喜欢吵,可以出去吵吗?”

正当法警开门、两位长辈离席的时候,我忽然听到了很稚嫩的童音:“妈妈、妈妈、我要找妈妈。”

法官问这个孩子是不是何以轩,赵又婷的脸上立即浮现出无限的温暖,她边回答法官“是”,边和小朋友商量:“乖乖等妈咪,先找婆婆玩,好不好啊?”

“我不要。我想要妈咪。”小孩说。

“让小朋友进来吧!”法官让3岁的小孩进入法庭,这在我从业生涯中并不常见。

何以轩开心地冲向赵又婷,他张开双臂,大大地抱住妈妈,喊着:“妈咪、妈咪,我肚子饿了……”孩子的这句话把大家逗笑了,这是开庭以来,气氛最轻松的时刻。

法官宣布休庭半小时,午餐的时间很短,我看着赵又婷先喂儿子吃小面包、喝牛奶。何以轩长得可爱,白嫩的脸颊,无邪的笑容,就是路上的陌生人见了都会忍不住要多看两眼。

法庭外的公共空间十分狭窄,逼得何家、赵家和小孩全挤在一块。想起先前法庭内的情形,我很担心何以轩会见到大人们骂得不可开交的模样。可令我惊讶的是,在孩子面前,两家人虽然把座位分得很开,却没再吵半句。

那种气氛神奇又怪异,让我印象非常深刻。平时,何以轩和妈妈、外婆住在一起,周末才去爸爸家,一周只见一次。这次“意外”见面,何以轩显得格外地兴奋,他一吃完东西,立刻大喊:“爸比、爸比,有没有新玩具?”何妈妈变得慈眉善目起来,说:“来奶奶这,爸比今天没有新玩具,可是奶奶有新糖果喔。”何以轩奔向奶奶,又转头和爸爸撒娇:“周末可以去动物园吗?”何宇超点点头。

孩子去找爸爸和奶奶玩,赵又婷没有出面制止,也没有口出恶言。何妈妈没有对小孩说赵家人的坏话,小孩的父母更没有交恶。在这个案件中,所有的大人都尽力避免把孩子卷入这场纷争。

看着这两边的家庭,我不禁想:这到底是教育的成功还是失败呢?何宇超、赵又婷都有各自的不幸,然而他们的孩子何以轩,我却觉得他好幸运。

6

法庭的门再次打开,何以轩紧握着妈妈的手走进去,我和何宇超也随后入座。法官让法警把门都关上——案件通常是公开审理的,但这次情况特殊,无关人员不许入内。

何以轩才3岁,他说的话还不具有法律效力,法官无法审理,就改成聊天:“小朋友,阿姨和你聊天,好不好?”

何以轩用无助的眼神看妈妈,赵又婷点头,他才说“好”。女法官卸去了“法官”身份,成了亲切的阿姨。何以轩有问必答,并没有出现哭闹或不敢和陌生人讲话的情况,看得出,他被赵又婷教育得很好。

法官问他喜不喜欢妈妈?喜不喜欢爸爸?何以轩都说“喜欢”;问起爸妈谁对他比较好?何以轩说“都很好”;问现在和外婆一起住,感觉快乐吗?何以轩说快乐,“可是外婆会逼我早点睡觉,奶奶不会”;问住爸爸家时快不快乐?何以轩也说快乐,“可是奶奶不会陪我看卡通”。

何以轩说自己很爱妈妈,可是妈妈不准他吃糖果。他说自己很爱爸爸,爸爸会给他糖果,还会带他出去玩,可是爸爸也不看卡通。法庭上,童言童语令人有点心疼,如果父母不离婚,这应该是很幸福的一家子。

法官问何以轩,是否知道爸妈已经分开住了?他说知道。

“妈咪说爸比工作很忙,很累,不要吵爸比工作,才分开住的。”何以轩一脸认真地说。

这道题,如果不问何以轩或许还简单一点,但问过之后,反倒更棘手了。无论法官提及哪一个大人,这个3岁孩子的心中都充满了爱。他天真、快乐,笑容能让身边的人也跟着开心起来。见到这么纯真的表情,没人能忍心让父母任何一方失去监护权。

聊完天,何以轩被人带着离开了,我们继续开庭。女法官眉头深锁,法庭上一阵沉默,好一会儿,法官看着我说:“律师,你的意见呢?”

我心里大约明白,法官是下不了决心才把“球”丢给我。只要能说服她,她就能心安地判决了。

我站起身说:“目前看,孩子和母亲感情很好,但3岁小孩大多都很依赖妈妈。而孩子终究会长大,日后仍要面对开销日益增加的现实,男方更有能力确保小孩未来衣食无忧,不愁经济之苦。”真实状况也是如此,他们俩一个是顶尖工程师,一个在麦当劳打工,孩子跟着父亲,至少不必担忧大人失业,三餐不继。

想起孩子刚才一直喊“找妈咪”,我真的很不忍心拆散这对母子,但身为委任律师,我的工作就是为自己的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由于男女双方都和孩子有良好的互动,建议法院将监护权判给男方,但判决女方最大程度的探视权,让妈妈也可以随时探视孩子。”

我答毕,法官的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被告席上的赵又婷变得像一块木头,她没有表情,也没有反应,准确地说,她一脸茫然。她好像没有听懂法官最后说的话,或者耳朵听见了,但大脑判断,那些话跟马路上的噪音没什么不同,跟她没有关系。

赵又婷走出法庭,她的妈妈和姐姐跟着她一路追问,她始终一语不发。我也走出法庭,何妈妈知道结果后兴奋不已,一直对我说“找对律师了!”她热情地邀请我吃饭,还要给送我红包,都被我谢绝了。

“是我分内该做的工作而已。”我说。

狭窄的走廊上,3岁的何以轩,又冲向赵又婷大喊“妈咪”,撒娇要抱。孩子还不知道,从今晚起,他就不能在妈妈家睡觉了。我一直默默地注视着这对母子,看他们大手牵小手,紧紧相依离开法院,直到我再也看不到他们的背影。

这个案件我胜诉了,但没有一点喜悦的感觉,反倒有股淡淡的哀伤。法律向来追求保护孩子的最大利益,然而,这真的对孩子最好吗?或许是,何家人会非常疼爱孩子,给他最好的生活条件和教育环境;或许不是,母亲的陪伴减少了,孩子永远不会快乐。

我不知道,法官不知道,生硬的法律条文也没办法保证。

监护权的判决是一时的,孩子的幸福却事关一辈子,这道理只能由他的父母想清楚。官司结束了,我们终究都是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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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图:《如父如子》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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