耍猴人之“罪”

2016-01-30 17: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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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国国家地理摄影师马宏杰用整整12年的时间,跟拍了中国耍猴人的大本营之一——河南新野的耍猴人在全中国及中国边境地区行走江湖的故事,从汉代的耍猴历史一直写到中国最后的一代耍猴人。 作者跟着耍猴人一起在全国四处游走,一起扒火车,一起卖艺,和猴子一起在外面打地铺睡觉,记录耍猴人结婚生子的过程,还记录了耍猴人云游海外,以及上当受骗、倾家荡产,被刑拘的各种离奇遭遇,最后集结成一部人文摄影纪实作品《最后的耍猴人》。 本文记述了河南新野耍猴人牵着自家饲养的猴子卖艺,在黑龙江牡丹江市被反复关押和释放的故事,还有小人物面对强制执法时深深的无力感。法院最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二条的规定,判决鲍风山、鲍庆山、苏国印和田军安四人犯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罪,免予刑事处罚。这个判决与其说是同情鲍风山、鲍庆山、苏国印和田军安这四个耍猴卖艺的人,还不如说是给了牡丹江森林公安局对这个案子行政执法正确的理由和面子。

2014年6月23日,鲍风山、鲍庆山、苏国印和田军安四人牵着六只猴子从新野家里出发,前往东北耍猴卖艺。他们乘坐长途汽车,第一站到了沈阳。在沈阳,已经有了一班耍猴人在街头表演。按照他们的江湖习惯,耍猴人的班子不能彼此拆台,一方已经在这里耍猴,另一方就要另寻地方。于是他们就继续乘车到了哈尔滨,在市郊耍了半个月猴。

7月9日中午,四人又乘车来到了牡丹江市,在那里耍了半天猴戏,第二天上午,他们就被前来的森林公安局的警察带走。

猴子出生在他们家里,跟他们就像一家人(出版社供图)

鲍风山第一个向我回忆了事情的经过。他生于1963年,家里有四口人、五亩地,有30多年的耍猴经验。人看着廋小,但很利索,是一个不惹事、不怕事的人,遇事敢于和人讲道理。他说:

7月10日中午,我和田军安在牡丹江市东安区文化广场步行街里玩猴。步行街人很多,比较容易吸引人,能多赚钱。中午的时候,按照惯例,城管、公安、管理人员都去吃饭了,我们就能钻会儿空子。没有想到,我们俩刚耍了不到20分钟,两个身穿公安制服的警员就来到我们面前,没有出示证件,也不说他们是干吗的,就说跟他们走。我们俩也是在江湖上行走30多年的人了,一看来势不对,就赶紧对他们说:“你不让我们耍了,我们马上就走。”我们俩赶紧拉起猴子就走,两个公安就在我们身后跟着。跟了有一公里的路程,在一个十字路口,他们让我们站住,要等他们一个领导来看看怎么处理。

我们两个就在路边等。一会儿来了一辆轿车,车上下来一个身着便服的人,指着我们说:“把他们带走。”那两个人要把我们往车上推,我们争辩说:“为什么要把我们带走?”猴子一看我们要被抓走,也对抓我们的人吼叫。田军安不愿意跟他们走,让他们出示证件,有个人就推搡田军安说:“你小子不老实是不是?”说完就抓着田军安的头往车里按。

田军安,1966年生,家里有12亩土地,在这四人当中家境算是比较好的。他耍猴有近20年了,在四人当中身体是比较壮的,身高有一米七四,但其实胆小怕事,属于背后敢说话出主意、当面怕事的人。他告诉我:

警察和我们的争执引来很多围观群众,当时有上百人之多。有人就问他们:“为什么抓这些讨饭的耍猴人?”“警察怎么没有穿警服开警车?”围观群众当中,有人拨打110报警。110到场之后,这几个森林公安人员才出示证件。110走后,宋庆军继续把我往车里按,用脚把我往车里踹。我的上身已经被按在车座上,两条腿还在车外。一旁围观的群众同情我们这两个耍猴人,几个人就把我从车里往回拽,从警察手里把我给拉了回来,掩护我赶紧逃走。一个路过的出租车司机让我上了他的车,送我走了很远。这样我才没被警察带走。

田军安说到这里,鲍风山接着说:

在田军安被警察抓住往车里按的时候,围观的人对我说:“你还傻站在这里干吗?还不赶紧走。”我就赶紧牵着猴子往前走,一个警察始终跟着我,没有走出多远就被他拦下。抓田军安的那个人又过来抓我。围观的群众第二次报警。这次110来了两辆警车。我们跟警察解释说:“我们是街头耍猴人,他们不让耍,还非要把我们带走。”这时候,森林警察说:“我们只是要带他们去给猴子做一下检疫,要是没有事就放他们走。”他们这样一说,出警的110警察就对我说:“那你就跟他们走一趟,到那里检疫一下,没有事不就让你走了吗?”

就这样,我上了他们的车,被带到了当地的公园。他们把猴子关进了公园里,把我带到了森林公安局。

在公安局的审讯室里,刑侦科长指着我说:“信不信我把你的猴子打死?”

我说:“你有权力也可以把我打死。”

看到我这么说,刑侦科长说:“你还狡辩,信不信我把你关起来?”

他们把我铐在审讯椅子上,让我交代其他几个耍猴人住在哪里。7月份正是最热的时候,审讯室里更热,他们审了我三个小时,我口渴得要命,几次要水喝都不给我。后来晕在审讯椅子上了,才给我拿来水喝。

这次抓我们几个耍猴人的时候,这些森林公安局的警察和群众在街头发生了摩擦,这让他们感到很没有面子。他们当着我的面,给上级领导打电话请示该怎么解决这样的问题,还问是不是需要请记者来采访一下,澄清他们的执法行为。

下午,和苏国印搭班的鲍庆山听说哥哥鲍风山被抓,就拿上身份证和家里的猕猴养殖证,找到牡丹江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告诉鲍庆山,鲍风山是被森林公安局带走的,让他去那里找。

鲍庆山,1968年出生,家里有五亩地,和哥哥鲍风山搭班外出耍猴30年,几乎走遍中国每个省。他比哥哥胆小一些,也没有哥哥会说、敢说,人显得单纯、稳当。鲍庆山说:

我到森林公安局找他们的时候,公安人员也不说我哥哥是不是被他们抓到这里了,就问我:“你们那个田军安在哪里?他们把我们公安局的人员给打了。”

我说:“我不知道我们住的那个旅店叫什么名字,你们要是不相信我可以带你们去找。”

他们把我的身份证拿走后,就用手铐把我扣在了那里。

随后,几个警员找到了他们住的新安招待所。

苏国印,1957年出生,有近40年的耍猴经验,是这四个耍猴人中最年长的一个,一看就是一个老实巴交的乡下人。由于风吹日晒的原因,他脸上的皱纹比较多,显得比较老。他身材瘦小,是个胆小怕事的人,遇到麻烦事的时候,说话都哆嗦。苏国印说:

那时候天都快黑了,我在旅店里休息,田军安没有回来,我也不知道田军安和警察之间发生的事情。几个警察一进来就问:“田军安在哪里?”我吓得不行,说:“我没有见到田军安。”他们一看我也带着猴子,就把猴子装进笼子,把我也带到了公安局。

这时田军安补充说:

我回到旅店,一看鲍风山、鲍庆山和苏国印三个人都被抓进去了,心想:我自己也跑不了呀,他们要把我定为袭警罪,要是跑了被抓到会判得更重,我还不如去森林公安局和他们三个在一起。于是我就拿着身份证去了森林派出所,对警察说:“我叫田军安,我来投案自首。”一个姓万的警官对我说:“嗨,你还知道投案?你们这次把事情搞大了。”

事发地当时就有监控,是围观的群众把警察推到一边,把我救了出来。要是没有监控,他们就能把我定为袭警罪,那就麻烦了。

他们把我们每个人都审问了一遍,做了记录。那时候天都黑了,就让我们在刑拘证上签字。当时我们都拒绝签字。不签也不行。夜里就把我们送进牡丹江第二看守所。当时刑侦科长对我们说:“让你们闹吧,把你们‘砸’在里面。”

我问:“你们几个进过拘留所吗?知道进去会怎么样吗?”

苏国印说:

没有,只是听说进去的时候会先挨一顿揍,牢里的犯人会打新进去的犯人。

进看守所的时候要把自己的衣服脱光,穿上看守所的红色号服。我进去的是18号牢房,进门的时候吓得浑身哆嗦呀,怕挨揍。这个牢房里一共有18个犯人。我刚进去的时候,里面的犯人都不说话,眼睛盯着我看,越看我越哆嗦。

牢头慢条斯理地问:“说说你是犯了什么罪进来的。”

我就说是在街头耍猴的时候被抓进来的。犯人们一听都哈哈大笑,说警察疯了,在街头耍个猴也成罪犯了。

我住的号子里面,有犯金融诈骗罪的,有滥伐林木罪的,还有一个小偷,都关在一起。我怕挨揍,在里面很听牢头的安排,每天抢着擦地、刷厕所、干活。就有一次不小心踢到了一个犯人的碗,被他给揍了一顿。

鲍风山说:

我被关进了13号牢房,里面有20个人,我进去的时候,牢头对我还不错。牢房里面有一个31岁的死刑犯,他叫姬典强,据他说他杀了11个人。他是重犯,戴着手铐脚镣,牢头让我睡在他的旁边。他都是快死的人了,却很开心,和我很聊得来。在牢里有一个规矩,不管谁家送来好吃好喝的,第一个要先分给死刑犯,因为他在世上活不了多久了,必须让他吃饱喝足。

我在里面经历了四个牢头:第一任倪玉成,犯的是金融诈骗罪;第二任董建锐,是个杀人犯,20年前过失杀人入狱;第三任施泽伟,犯的是容留吸毒罪;第四任徐大鹏,犯的是故意伤人罪。杀人犯最后会和我们分开,被批捕后,就转到了看守所的二楼。

鲍庆山说:

我进去的时候和他们都一样,脱光衣服,检查身体。我进的是8号牢房。脱衣服的时候,他们发现了我藏在裤裆里的6200元钱。在公安局搜身时他们没有摸到我的裤裆,就没有被搜出来,到看守所必须脱衣服,这才被发现了。看守所的管教让我把钱数一下,让牡丹江森林公安局拿走。

当时是晚上九点多,牢里面已经有19个人,加上我20个人。我睡在1号铺位。我怕夜里他们打我,躺在那里一夜都没敢睡觉。早晨第一个起来,抢着冲厕所、擦地板、干活。牢里的人看我怪有眼色的,就没有揍我。就这样,干了20多天后,和他们熟悉了,我才放心。这个牢房里也有一个杀人犯。这个人和朋友合伙把另一个朋友给杀了,但主谋却没有被捕,他成了主犯。他觉得自己上当受骗了。

里面还有一个城管大队的指导员,他是替市领导顶罪进来的。市领导开车撞了一个教授,就说让他先顶罪,过几天领导就把他给捞出去。关了一阵子,领导也没有把他捞出去,法院要开庭审判的时候,他才说了实话,说自己是顶罪进来的。一个星期后,他被放了出去。

在牢里住的那些日子,每天都有被森林公安局抓进来的人。我那个房间,出出进进,前后有20多个人是被森林公安局抓进来的,每人交1万到4万不等的钱,就可以取保候审,否则就别想出去,等着被判刑。

监狱里的一个警官,当着我们的面说:“森林公安局抓这么多人进来,早晚会犯错误的。”

工作人员从冰柜里拿出冻得僵硬的猴子尸体,鲍风山抱着猴头痛哭不已(出版社供图)

田军安说:

看守所有一个规定:在外面有冲突,身体有伤的人看守所不收。怕犯人受伤死在里面,那样看守所就要承担责任。

看守所给我进行身体检查,把衣服上有金属的东西都拽掉,以防自杀、自残。我被关进11号牢房。我进去的时候,里面已经有19个人了。我住的那个牢房里也有一个杀人犯,他是在夜市喝酒,跟人发生摩擦,用酒杯把对方打死后投案自首的。因为投案自首,在牢里没有戴手铐脚镣。如果不是自首,被警察抓住的杀人犯,在牢里就要戴上很重的手铐脚镣。后来我又被转到8号牢房。

我做过建筑,我们住的牢房面积有30平方米。每个牢房里面都有监控,是无死角的监控。牡丹江第二看守所是全国模范监狱,整体上比较规范。里面的犯人对这个监狱评价也不错。一天三顿饭,白菜汤加黄面发糕,虽说吃不上肉,但是能吃饱饭。犯人家属还可以往监狱里面存钱,有钱的犯人也可以点餐,吃些好的。里面的烧鸡80块钱一只,比外面贵很多。

我说:“因为是全国模范看守所,所以你们在里面能吃饱饭。我以前有一个朋友的哥哥被关了一个月,每顿饭就两个窝窝头,出来的时候人饿得瘦了20斤。所以,我印象中看守所里不但挨打还吃不饱饭,幸亏关你们的是模范看守所。”

鲍风山喝了口水说:

在牡丹江第二看守所里,我们基本上没有受罪。其实我们进去的第二天,放风的时候就知道猴子死了。牢房里的犯人都知道有四个耍猴的被抓起来了。放风的时候我们听其他犯人讲,牢里有公安局的卧底,为的是对犯人实行摸底,所以外面的消息能传进来。这些在牢房里做卧底的人被称为“金牌卧底”。他们用公安人员,更多的是用一些想立功赎罪的犯人做卧底。这些卧底主要是对付那些犯有大案又隐瞒、不彻底交代的在押犯人。森林公安局去看守所审讯过我们三次,每次审讯完,警察都会拿出七八张白纸让我们在上面签字,告诉我们说这是履行手续时用的,签完字我们就可以走了,猴子也会归还给我们。至于签字的这些白纸上后来被警察写了什么,我们并不知道。

我问:“这期间你们没有向审讯人员申诉,要求提前释放你们吗?”

田军安接着说:

按照法律的规定,公安局有30天刑事拘留权。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检察院来看守所审讯过我们,听完我的诉说后,就说:“你们这不算什么大事,到时候就释放你们了。”我们被关了35天后,8月13日被森林公安局取保候审。

森林公安局去看守所为我们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的时候,刑侦科长把我们叫到一个小屋里说:“小子们,猴子不给你们了,你们要是去告的话就随着你们告,你们要是想在这里折腾的话我们就对着折腾。”

随后,他给我们办了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可以随时传唤你,也可以随时再次把你关起来。他用我们的6000元,为我们强制办理了取保候审。

刑侦科长还对我和苏国印说:“我看你们两个人老实听话,你们乖乖地在这上面签字,等他们俩走了,我给你们俩在公园里找个驯养猴子的工作,你们就在这里干吧。”

我们俩当时还有些相信他。我和苏国印在上面签了字,刑侦科长还把取保候审剩下的200元钱给了我们俩,我们俩就先走了。

鲍风山、鲍庆山兄弟俩说:“我们始终不承认犯罪,我们不在取保候审书上签字。我们俩因为拒绝签字,被扣到夜里才被释放。”

宋杨律师认为,公安局的做法是不正常的。按照正常流程,取保候审都是被拘留的人主动申请并交钱,不会有公安局代办的情况。刚被刑拘的时候,公安局曾经对鲍庆山的儿子说,只要交5万元,就能给他们四个耍猴人办理取保候审,但是他们拿不出这么多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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