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病”的母亲

2016-09-21 12:29:43
6.9.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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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开了,母亲立在门口,笑盈盈地站着,旧旅行包放在脚边,鼓鼓的,里面满是茄子、豆角、黄瓜。

孩子欢鸟一样跑出去,她仍不进来,我知道,是因为那两腿的泥。

母亲从老家来,需要先走十几里土路才能搭上乡里的公交车。为此,她总是天不亮就出发,碰上雨天,便只好后半夜就走。雨天泥泞,人还多,往往只能站着。六十岁的母亲就这样站着,两腿泡在泥里,赶两个小时车来城里看孩子。

每周,母亲都要出这样一趟远门,来照顾自己的孙女。

1

母亲来城里帮我看望孙儿,父亲心头暗喜,这话是有根据的。

商定此事的当天下午,我陪父亲去地里收胡萝卜。我端坐牛车,在缓慢悠长的车轱辘声里,看着夕阳欲落,绿油油的小麦苗上镀了一层金黄的余晖;想着风烛残年的父母为发了孩子们即将分离。

这时,却见父亲轻挥牛鞭,在夕阳里眯起眼睛,随着车的颠簸晃荡着脑袋,不一会儿,竟悠闲愉悦地轻唱起来:“乌苏里江水长又长……”

可母亲并不这么看。

她觉得父亲没了自己的照顾,这五天里不知道要受多少苦,这甚至愁得她时常茶饭不思、唉声叹气。于是,每到周五下午,她就匆匆赶回家去,朝父亲唠叨一番,或者干脆吼他一顿,周一早晨再匆匆赶回来。

周末两天,家里地里,洗衣做饭,她一如既往,手里一刻也不闲。当然,父亲的很多“创新”也被她扼杀,一切务求原样。因为她觉着,她安排下的一切才最适合父亲。

母亲“有病”。这话也是父亲说的。

母亲身体其实挺好。因为常年劳动,胳膊腿比我还有力气,头脑也灵光,分说具体事务,复述井井有条;如遇数字,更是计算得毫厘不爽。

母亲的“病”,主要在性格——无比强烈的“照顾欲”——她要照顾一切人,让所有人都听从她的安排。落后或者冒进,都是不行的。如有违反必定获罪。获罪之后,就要挨“说”。

别人嗜烟嗜酒,还有人嗜打牌嗜看电视,母亲嗜“说”。大声地说,快速地说,厉声呵斥,喋喋不休——兼之暴躁易怒,性烈如火;兼之面沉似水,皱纹堆磊。于是乎,父亲的苦头就来了。因为普天之下,唯有他无处躲藏。

年深日久,即便身处无休无尽的声浪中,父亲依旧可以稳如泰山,悠然心会,妙处难与君说;若声调陡然而起,或猝然相对,父亲也会一阵心旌摇荡。但他多半会卡住,急涨了脸,然后扔下一句:“有病!”

有时候,父亲看上去很痛苦,也会向我嘟哝一两句,甚至说出“早晚得死在她手里”之类的话来。我起初很心惊,很快又释然——我知道这也无妨。事实也验证了我的预见——父母亲自己吵吵可以,父亲绝对不允许别人嫌弃了母亲。即使在他,也只在气头上这样说说,过后还是对母亲很忍让。

于是,我决定采取跟父亲相同的原则。母亲还没来之前,我就给妻打了预防针,明告她母亲脾气难处。但有一条,无论怎样,不要当面顶撞。

妻后来多次问我,为何要这般忍让母亲,甚至到了不可理喻的程度?

我答说,我想给母亲一个比别人都幸福的晚年,即使她脾气再不好。因为她的前半生,就是那般度过的。

2

母亲生在一个七口之家。姥爷十三岁去青岛的日本工厂里当童工,受尽欺凌,后来回村里挎着篮子卖馍馍。一辈子吃苦受累,姥爷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甭管吃糠咽菜,只要勒紧裤腰带,在人前一样赛(好)。”

这个抽烟喝酒暴脾气的穷汉,却娶了一个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姥娘是李家大地主最小的女儿,她娘死得早。日本鬼子一来,老地主是读书人,讲究气节,喝一碗盐卤也死了。母亲打从记事起,就奇怪我的姥娘从不回娘家。别人过节,姥娘就带着她和小舅去十字路口烧一刀黄裱纸,然后闷在家里哭。

六十年代,食堂里的饭开始不满碗,就连我姥娘这种小脚女人也要去参加生产队的劳动。一天下工,姥娘发现家里木制的房门被人扛开,老铜锁丢在一边,屋里半口袋豆子和缸里的米面早已不翼而飞——那些物资可是这个七口之家半年的口粮!姥娘眼前一晃,当场晕倒在地,苏醒过来后就瘫了。

那年,母亲十岁,小舅八岁。当时,大舅在外地求学。两个姨已经嫁人,母亲虽小,却已成为实际上的女主人。

我曾无数次设想当时的情景。母亲话虽多,但对于那段时日却从来不提。问得急了,就回我句:“总得活呗。”

瘫痪后的姥娘全身抽成一个大粽子,整个身体缩成球形。大小便时,只能靠母亲用肩膀把她支起来递过盆子,一旦弄脏了被子,暴脾气的姥爷就打姥娘,吓得母亲哇哇大哭。

母亲睡觉不脱衣服,就斜靠在姥娘脚边打个小盹,不到半个小时,姥娘就喊:“硌死我了,硌死我了……”母亲就把她推过去,翻个身,让她用另一面躺。如此周而复始。姥娘像一只四脚朝天的龟,母亲也无能为力。

这样过了半年,这个十岁的小女孩脸色蜡黄,走路打晃。叔叔去找姥爷:“小妮快被这瘫子累煞(累死)了,不行把她送到盐窝公社去,说看病公家给报销百分之七十哩。这每顿半斤的病号饭口粮补贴,管啥来?”

可被姥爷一句话就顶到南墙上:“甭给国家添麻烦了!活人都饿死,还管瘫子?”确实,姥娘家对门五口人,就是在这饥荒岁月,全家饿死。

当时小舅吃黄须菜(黄河口地区一种野菜)团子当主食,大便不成形,光拉绿水,脱肛掉下来一巴掌长。母亲听说受热能见好,用烤热的鞋底给他往上托,姐弟两个抱着头哭。

日子过得母亲实在受不了了,就跑到和平街福寿村去找她大姨哭。我的姨姥娘求爷告奶,找来一个神嬷嬷(民间巫医),据说能抓鬼,也能治点儿病。那神嬷嬷采用了一个偏方,大锅烧开水,把姥娘放在两条拼起来的木凳上蒸,身上盖几床厚棉被。大黄盆盛了热水放凳下,凉了就换。那浓浓的蒸汽像今天的桑拿,让她发一身透汗。本来说蒸七天就好,可是三天头上那神嬷嬷家里来信儿,说上头搜捕迷信活动,他抛下病人就匆匆走了。

没想到就这三天后,姥娘竟能坐起来了,右手也恢复了活动。在往后漫长的四十二年里,她就靠着这只右手,自己坐起来穿衣吃饭,拖一个蒲团,在地上挪动。

姥娘就这样一直活到八十七岁,她去世的时候,母亲已经五十二岁了。

3

从姥娘瘫痪那一年开始,母亲的人生就彻底转向了。

当时,姥爷要去生产队上工,挣不到工分就没法养活她们母女。母亲的书只念到小学一年级上册,下册发下来后就再没派上用场。但就在那半年的学生生涯中,她从来都是满分。所以,后来我考了第一她也总是不屑:“第一算什么,要满分才行。”

失学的母亲一个人仍然解决不了生活中的各中事务。姐弟两人抬一口大木梢(大号木头水桶)去井里提水,把粮食抬到石碾子上去推。她的手刚刚够到磨杠,小舅太矮了,还够不到,只能在身后推姐姐的腰。

十岁就当了家的母亲,每天细数着手中的几张毛票,打油买盐过日子——她的算数大概就是在那时练出来的——这是我们村人人都知道的她的“绝技”,几斤几两几分几厘,张口就来,比计算器快。

小时候我觉得母亲很神奇,不要说生存所需的所有活计,就是那些花样翻新的吃食和飞针走线的女红,她都游刃有余。

空闲的夜晚,母亲便熬夜纺线,纺车蝇子一样嗡嗡,线穗子一个个鼓起来。导到线拐子上,染成红绿蓝色,就去后邻胖婶家牵布,回来上织布机,织成几大捆粗布,自己裁剪了再上缝纫机。

可是,母亲没有朋友,更没有游戏。“浪费时间”,她总是说。

但后来,她又说,那时小朋友们做游戏,她只能贴着墙角远远地看着。

可能是姥娘那里真得离不开人,也可能是母亲隐藏的自卑。为了掩饰这自卑,她用强硬的态度来对待周围的一切,直到成年以后,也没学会如何与他人相处。

4

十年动乱,母亲迎来了她人生中最好的时光。

正值青春,风华正茂,她成为乡村里生猛的野孩子,战天斗地如鱼得水。她曾经去二姨家小住,干农活之余捡麦穗。捡麦穗又叫拾秋,并不是像作家张洁(编者注:作家,著名散文作品《拾麦穗》)写得那样浪漫,而是一项体力劳动。

生产队时期,人们的工作效率大打折扣,收获归公,而拾来的却都是自己的。一个麦季,母亲拾来的粮食能顶姥爷这个整劳力一年出工的两倍。当然竞争也异常激烈,拾秋的人太多了。往往一块地刚收完,大家就蜂拥围上去,如此来来回回,拾得渣都不剩。

这时,就有胆大的提议:到河东去。

黄河对岸地广人稀,相对好拾些,收获肯定大。可是,过河却很危险,河里泥沙混杂,表面平静,下面却潜流汹涌。河中坑洼也多,不知道哪里就会莫名其妙冲出一个大坑来,吞噬一个人更是稀松平常。

大老爷们儿都不敢去,就母亲脱了鞋,把包举过头顶,赤脚便趟入河里……

自此,过河拾秋成了母亲的家常便饭——母亲常背起一小口袋干粮,够自己六七天吃,就出发淌过黄河去捡麦穗,晚上就睡在一个“破四旧”砸毁了的小庙里。附近拾完了,她就以小庙为根据地,再往纵深发展。六合、肖神庙、老鸹嘴,方圆遍布了黄河三角洲的百十里地。

每天傍晚,她都会把捡来的麦穗放在庙里的神台上磕出麦粒来,装进口袋,让返程的人捎回对岸二姨家。

母亲告诉我,有一天傍晚,在老鸹嘴村头,有老两口曾经给她馏馒头,还给她喝了一碗热粘粥。这让她在往后的五十年里一直感激不尽。

“你不怕狗吗?你是不是也拿根棍子?”我问她,她轻蔑地笑了:“拿个棍子端个碗,那不成要饭的了吗?告诉你,打狗连土坷垃都不用。狼怕锅(弯)腰狗怕站。你站住一瞪眼,狗就跑了。”

这个瞪眼吓到狗的十五六岁的少女,这个整个家庭的顶梁柱,当时应该充满了勃勃的杀气与生机吧,我想。

5

母亲美好的少女时光很短暂。

母亲有个表叔住在北洼里,离得远,平时不走动。过节来串门,看见母亲,顺口问姥爷:“有主了吗?”

“还没呐。前几年她娘瘫在炕上离不开人,本村有个后生来提亲,让我挡了。现在她兄弟结了婚,我的心事完成了,那小子却当兵走了。要是当时应了,现在成军属了。”

表姥爷就说:“跟我走吧,我那里有个后生,可好。”

姥爷一句, “行啊”。如此,就把母亲的后半生打发到大荒洼上。

“炕上铺着草,连一床像样的被子也没有。”就是母亲一下花轿见到的情景。不过,在白手起家这方面,母亲可算是得心应手。父亲有文化,能吃苦,十六岁就干生产队长。可两个“一把手”凑在一起,未必能过上幸福的日子。

从我记事起,家里无论大事小情,他们从没意见一致过。母亲不会伺候公婆,不会团结小姑子。一双手受累多,一张嘴惹人更不少。

我们家盖房子那年夏天,大屋快完成的时候,怀着七个月身孕的母亲竟然去投了水湾(投河寻死)

我们这里没有河,倒是每个村子中央都会挖一个水湾。夏天的雨水,刷街水,远处黄河里流来的河水,全部存积在这里。人畜鸡鸭,也就这一个冬天的水源。母亲投湾寻死,被晚归的伟哲爷爷救起。具体原因不详。或者有人知道,碍于我的身份也不便告诉。

我自己琢磨,在农村,盖房这种大事,上火拌嘴的机率肯定比平时高出不知道多少倍。好脾气都能吵起来,更别说两个平时就惯于咆哮的人了。

远嫁他乡,没有亲人,母亲的愤怒情绪没有人来抚平。从这个角度来看,母亲对自己父母的孝顺或许也是有自身需求的。

6

母亲的孝顺是远近闻名的。

即使生了我,母亲仍然雷打不动一个月回家一次,照顾父母。忙活两天再徒步三十里土路回来,久而久之,连那个她操持着娶过来的弟媳,也习惯把老人换下来的衣服堆一堆,等她这个小女儿到月底回去一起洗。

八十年代,家家买自行车。母亲是村里妇女们里第一个学会骑自行车的人。

年龄大点儿的妇女都怕摔,谁也不敢学。母亲不怕。这个三十三岁的女人,推一辆国防牌老式大轮自行车,一次次摔倒在地头坚硬的车辙印子里,红围巾沾满了土,都变成了咖啡色。

在她练到差不多的时候,就开始试着带我。我当时四岁,坐在她怀里的车大梁上,看见路旁有一个坑。我说:“娘,你可别把我带到坑里去。”她说不怕不怕,结果越注意越躲不开,车子歪歪扭扭,正好摔到坑里去。母亲坐起来,推开压在身上的车架,抱着我嚎啕大哭。

我后来想,她这么努力学骑自行车,动力就是要骑着车子回娘家。

“娘家”对于她,是一个精神的归宿和抚慰之地。那些年轻时的付出和伤害如同宿命,黑洞一样吸噬着她,让她心甘情愿地回去,吃苦受累,欲罢不能。

姥娘瘫痪了四十二年,八十七岁安然离世。

母亲从十岁的小姑娘,到五十二岁的老太太,一直在照顾姥娘,照顾这个给她生命的老婴儿,喂她吃喝,给她擦洗打扫,操心她的衣服被褥、喜怒哀乐。

因此母亲一生,只会以照顾人的方式与人相处,即使她生气、发怒、暴跳如雷,她心里也没有自己。

我想,这大概就是她的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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