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淘的青春美食事件簿

2018-08-18 11:55:46
8.8.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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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十几岁时,与我玩得最好的,是大姨的女儿,我的大表姐。

大表姐是我见过的女孩里身材最独树一帜的一个,她体重的具体数字始终是个谜,我只觉得,每次耍闹,她故意压到我身上时,就像有一座沉甸甸的小山压住了我,气都喘不上来一口,只能求饶。

嬉戏过后,大表姐与我一起平躺在地板上,屋里没开灯,她的眼神是亮晶晶的:“要做姐妹,就是要做一辈子的,就算以后我们结了婚,找的老公也得是好兄弟,才能永远像这样在一块,晓得不?”

我转头看她:“晓得。”

1

父母每天要去店里做生意,作为家中独女,我从小便习惯了自己一个人看书、下棋、发呆、自言自语。我是在上初中之后才与大表姐愈发亲密起来的。在此之前,我与大表姐只在过年时见上过几面。女孩子间的情谊来得突然,来得汹涌,还没反应过来前,我们就天天混到一处了。

大表姐大我六岁,上头还有个哥哥,大姨和姨父认为花钱给女孩子读书只是一种浪费,女儿就应该早些嫁人或去赚钱,所以大表姐初中没读完便辍学到镇上的织袜厂打工了。

家里人常说,大表姐小时候,眉眼生得跟画儿一样,就算是画册里的洋娃娃,也不过就是如此了——只是这类评价的最后,总是要跟上一句:“可惜了,不该变得这么胖的,真是可惜了。”

大表姐确是个美人胚子,皮肤白皙细腻,两颊总透着一层淡淡的粉,五官更是生得精巧,杏眼桃腮,樱桃小唇一点点,轻轻抿起时像两片殷红的花瓣。

但她也确实是胖。从我记事起,她的小腿与手臂大概就是我的三倍,肚上的肉是一层层的,整个人从背面看去滚圆,任何大码的衣服穿在她身上还要再膨胀一圈。但奇巧的是,虽然她的体型面积已超出常人,却依然有着略尖的下巴,恰是有点圆润的心型,配上一双弯弯细细的眉毛,略微上挑的眼眸,能觉出一丝古典温柔。

十八九岁时的大表姐已经出落得水灵,像一颗饱满鲜嫩的水蜜桃,皮肤白得发亮,虽然她还是胖,穿衣服总是沉闷的黑色,但在我眼里,实在是家族里最好看的女孩子了。

2

从厂里下班后,大表姐常来找我玩,带我去镇上唯一的一家饰品店挑发绳,照当时最时兴的大头贴,给我买奶茶、买贴纸,当然,还有我最爱的烧烤。

每日破晓,镇上老街的街口,几家早餐店早早开张,蒸包子的笼屉大喇喇地堆放在门口,冒着汩汩的热气,煎饺的大圆锅照例是要挪到街边,油花滋啦滋啦地在饺子的缝隙间欢腾炸裂。大热天,老板光着膀子直接套一条皮围裙,铁铲翻转,酥黄的煎饺随碟子上桌,南方人,喜原汁原味,蘸点陈醋,或拌些零星的辣椒酱,便足够了。

等到夜幕降临,十字路口又撑起一长排大红色的帐篷,摆了白色的塑料桌椅,光膀子的师傅在路边哐当哐当地炒菜。几家排挡中间,是一家“老字号”的烧烤摊,这家烧烤摊近二十年在夜市屹立不倒,长长的推车上,摆满各种用竹签串起的新鲜肉类和蔬菜,红绿相间,煞是喜人。

摊主是一对中年夫妻,老板娘短发,大嗓门儿,麻溜地捞出油锅里的蔬菜豆腐干和鸡翅,撒调料,再用剪刀在鸡翅上铰几道杠杠,又重新投到油锅里去炸。老板是个憨厚的胖子,挺着大肚腩,极少说话,守着烟熏火燎的烤炉,脸上浮着一层油光,时不时用脖子上搭着的毛巾擦汗。

老板娘早与我熟了,忙碌的间隙抬头打量了几眼:“呀,你们是亲姐妹吧,长得可真像!”

“对,她是我姐姐。”我心底莫名有种骄傲与窃喜,特意蹭到了大表姐身边去,让我们俩看起来更像一些。

“老板,羊肉多少一串,鸡翅呢?”大表姐直接伸手去掰冰冻在一块的肉串,一转眼掰了四五串。

“羊肉十块十串,鸡翅一块五,你们买,也算十块十串吧。”老板娘一贯利索爽快。

“行,羊肉牛肉鸡翅都来十块钱的,牛肺也来点,香蕉能炸甜的吧?也来两串。”

天气有些闷热,大表姐白皙的脸上浮了一层发腻的汗,鼻尖上都是细密的汗珠,松软的刘海贴在了额角,她不断伸手去拨弄。极宽松的黑裤子,穿在她身上还是绷紧出一道道褶皱。

我扯扯她的衣摆,压低嗓子问:“咱钱够吗?”

“够,还够明天买早饭。”大表姐往兜里摸,指尖被兜口挤压得发白,掏出一叠皱巴巴的零钞,瞧厚度,应当是够的。

羊肉的晶莹油脂不时滴落到火红的炭上,窜动出一簇火苗,发出滋滋滋的声响,老板一手拿一把旧蒲扇,一手麻利地捏起一小撮辣椒面和孜然粉,均匀地撒落在肉串上,香气裹挟着缕缕青烟飘散开来,我直勾勾地看着,哈喇子已经流了一地。

大表姐在一旁看得好笑,从烤炉上拿了一串烤好的羊肉给我吃,她自己则拿了一串烤好的牛肺。牛肺一串大约四五块肉,黑黑硬硬的,丢到油锅里炸了再放到炭火上烤。大表姐嗜辣,嘱咐老板多撒些辣椒粉,看起来跟在黑炭上抹了油彩似的。

我眼馋忍不住尝了一块,只感觉又干又涩,还有股说不出的怪味。但大表姐却吃得很香,或许这牛肺确有它的过人之处,我不懂欣赏罢了。

3

提着装满烧烤的袋子,大表姐又买了两瓶可乐,领我去了巷子里的一家租书小店。

店里的光线有些昏暗,房顶一只白炽灯抹开一片晕黄,十几平方不到的面积,铺天盖地的全塞满了书,好像随时快要倾泻下来。店里只留一条单人能过的小道,地面上也全是一摞一摞的书,垒到了柜子的高度。

这些书里面装的是成人的世界,我不敢多看,提着袋子站在门口,眼角余光看到大表姐熟练地挑了几本书。

“是新到的吗,古装的有没有?”

老板娘戴一副金丝眼镜,低头打着毛衣,听见大表姐询问,推了推眼镜,用手里的长针指了指:“这些都是新到的,全混在一起了,你自己看看吧。”

大表姐选好书,付了押金,老板娘便拿印章,翻开书页盖了几下,再装到一只黑色袋子里。

“收你十五押金,一本书一天五毛,还是老样子。”老板娘一边说,一边重新拿起毛线球。

临走前,我又往门口堆叠着的一摞旧书上瞥了眼,那些书不知道经过多少次的周转借阅,书皮都像泡过水一样发皱,有几处还已经破了角,耷拉下来,随时要脱落的样子。封面上画着的俊男靓女和言情小说特有的花式字体,鲜艳的颜色交织在一起,无形中散发着股甜腻暧昧的气息。

我的心怦怦跳了几下,突然一股没来由的紧张,低头随大表姐一起走出了租书店。

我家的老房子破破旧旧,低矮潮湿,很多年都没有厕所和洗澡的地方,屋里常年弥漫着一股霉腐的气味,连屋檐上的木头也早霉烂发黑,蟑螂与老鼠,常成群结队地经过,踩得天花板砰砰巨响,每次下大雨,我都担心屋顶会突然塌下来。

这样的家,我不敢邀请任何朋友来玩。但大表姐不一样,我一点儿也不用担心她会嫌弃我家,我多狼狈的样子她都见过。

父母经营快餐店,平日里晚上不到十点是不会回家来的,生锈的老式电风扇呼噜噜地转动着,大表姐拿来一张报纸摊在地上,把烧烤油汪汪地铺了一地。可乐是冰的,拧开瓶盖直接灌上一口,刺激得我缩起肩膀,迫不及待抓起烤肉往嘴里塞。辛辣软嫩的羊肉咽下肚,再喝口冰可乐,我感觉再没有比这刻更快活的时候了。

吃到一半,大表姐趴到了床上去,从黑袋子里拿了一本小说,边吃边看,我也学着她,从书架上拿一本故事书,趴到她边上去。趁着大表姐下楼上厕所,我就着她翻开的书页,偷偷看了一段,随即像做贼一样面红耳赤原地放了回去——明明也是书,但大表姐的书就像烫手的山芋,泛黄的书页手感粗糙,一行行黑字组成极陌生又露骨的文字,捧在手里像着了火,丢开后忍不住又想再继续往下看。

夜深了,大表姐收起了书,床头只留一盏微黄的小台灯,她侧躺着,神情认真:“你喜欢什么类型的男孩子?”

我也侧了过去:“我喜欢戴眼镜的,或者周杰伦那样的。”

“周杰伦叫有才华,要说帅,那得是小说里的那种,我喜欢又霸道又温柔的。总裁知道吗?真正成功的男人才叫总裁。”大表姐的眼球里倒映着台灯的光点,像有两颗星星在闪烁。

我们在被窝里叽叽喳喳,聊累了才舍得入睡。一米四的小床,躺一个大表姐就已经算拥挤了,再加一个个头还不小的我,几乎没办法平躺。大表姐还有打呼噜的习惯,我几乎整晚睡不好觉,但初中那几年,我总期待着这样与大表姐待在一块的夜晚。

因为与她在一起,好像就能肆无忌惮地去做我盼望的事情,无论是渗透了炭火香气的烧烤大餐,神秘诱惑的言情小说,都令我有种类似触碰禁忌的快感。

4

高中后,我去县城住校,像这样闹腾的夜晚基本没有了,但每逢寒暑假,只要大表姐在家,我常去她家住,一住就是一星期或十多天。

大表姐家的村子,步行到镇上要四十多分钟,周围全是一望无际的稻田山林。她家只有两间睡房,一间是大姨和姨父的,一间是大表哥的,顶上狭窄漆黑的阁楼,勉强放了一张小床,就权当是大表姐的卧房了。

虽然阁楼小得连直立都困难,但大表姐依然给自己收拾了一个小小的梳妆台,被子床单都是粉色的,墙上挂了还珠格格和林志颖的海报,比我的房间要淑女得多。

村子的生活极规律,清早四五点鸡鸣鸭啼,入了夜便无一点声响,只有絮絮叨叨的虫鸣,连绵不绝,持续到天明。

晚饭吃得早,村里就一家小卖部,也早早关门,周围全是黑漆漆的。晚上七八点,大表姐就骑自行车载我去镇上觅食。去镇上的路很窄,左侧是巍峨远山,右侧是广阔农田,渺无人烟。路灯年久失修,偶有几盏亮着,带起点微弱的光线,倒有些瘆人。

但这条路,大表姐闭着眼睛也认得。我站在自行车后边的货架上,双手搭着她宽厚的肩,一路聊些琐碎的话题,没多久,就到了小路尽头,拐几个弯,就上了镇上的马路。嘈杂的人声重新灌入耳中,汽车从身侧驶过,一瞬间好像从蒲松龄笔下的乡野荒岭重新回归了人间。

我们的宵夜,有时买烧烤和臭豆腐,有时是汉堡和炸鸡腿,又或者,就直接在小超市买两包泡面和一袋火腿肠。

回去时,大姨和姨父早就睡了,我们摸黑进门,大表姐拉下厨房的灯绳,烧一锅滚水,拆了两只面饼下去,扯两片做晚饭时剩下的菜叶,用手撕几下也投进去。

“要不要辣点?”大表姐回头问我,一边不断用筷子搅拌锅里的面条。

“要,多放点辣好吃,汤也要多,我想喝汤。”

“那我料包全放啦?”

我探头探脑地往锅里瞅,又叮嘱道:“放,放,葱包不要。”

大表姐点点头,再切两根火腿肠,卧一只鸡窝里摸来的土鸡蛋,热热腾腾的一大锅分到两只大碗里。我早饿极了,耐不住吹,就夹起面条直往嘴里塞,面汤滚烫,上头浮一层红油,爽辣带劲,我吃得满头大汗,连点碗底的碎末都没剩。

有时我并不很饿,单纯只是馋,馋大表姐做的吃食。有时懒得出去了,大表姐就用剩饭和鸡蛋炒两碗蛋炒饭。大姨家煮的饭湿软,炒出来的蛋炒饭也是稠糯的,裹着嫩黄的蛋碎,放了白糖,吃起来透着股甜味,是我喜欢的口味。

5

假期在大表姐家住得久,不单单是因为我俩喜欢腻在一起,还因为大表姐的脾气。

村里没有别的交通工具,想要回镇上,只有坐大表姐的自行车。每回我表现出想要回家的念头,她便冷哼一声不再理我,要我腆着脸哄上半天,才肯赏我几个白眼。在我回家这一点上,大表姐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强势,我有些怕她。怕她觉得我不愿留下来陪她,是个离不了家的奶娃娃。

很长一段时间,母亲都为此震怒,甚至勒令我不许与大表姐来往,说大姨在电话里讲了,大表姐说是我死皮赖脸要跟着她,赶都赶不走,大姨还说,我这么大了还成天睡别人家,跟个小跟班没两样,一点都不懂看人家大人的眼色。

我是不信母亲这套说法的,为此不惜与她顶嘴,哭着喊着说是大姨在撒谎,大表姐对我是真的好,她怎么可能会说那样的话。

母亲气得牙齿打颤:“没脸没皮,养你不如养一只猪,你比猪还笨!”

门板哐当一声被砸上,我偷偷地躲在被子里哭,只感觉无尽的委屈和伤心。

高二寒假,我花了一下午的时间在家看一部偶像剧,父母亲不在家,我草草吃了点饭继续看,拖拉到八点多才去洗澡。

家里的卫生间是在我初三那年才修好的,紧贴着楼下的后门,虽然袖珍,但热水器大理石洗手台和墙砖一应俱全,与老屋的昏暗破败形成鲜明对比,是我家当时最像样子的一处空间了。

我照常开了暖灯,带一套厚实的睡衣进去,在喷头下搓洗身子。

卫生间的门是最常见的百叶木门,上头镶一小块磨砂玻璃,下面是倾斜的几道透气的缝隙,从里向外能看清,从外向里便被视线阻隔住了。

几次余光瞥过,我都隐约感觉看到一点黑影,待到我定神去看,就又倏地没了,大约是老鼠,或者是最近在我家后门安家的流浪猫,我想——为了方便猫咪出入,父亲将后门底下的门槛处挖了个小洞。

“喵喵?”我唤道,但没有回应。

室内弥漫着氤氲的热气,我关了水,又鬼使神差地朝缝隙看去。

一瞬间血液凝结。

一只手,正紧贴着地面,手里攥着一面镜子,这面镜子,正直直地朝向缝隙的方向!

我猛地抓起睡衣捂住身体,疯狂地将自己缩到角落里去,我听到自己颤抖的声音,癫狂地喊:“你是谁!你是谁!我要报警了,我要报警!”

那只手迅速缩了回去,一阵凌乱的脚步声,骤然远去。

我用最快的速度穿好衣服跑上楼,在给父母打电话的时候失控地吼叫,浑身冰冷,盖着被子依然止不住地发抖。

小洞当晚就被父亲填上了,后门还装了最高瓦数的节能灯,一到晚上就打开,亮得刺眼。父母亲到房间里问我,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也有些说不出口。我神经质地不敢下楼,整夜做噩梦,我忍不了,第二天就奔去了大表姐家。

“姐,有变态,有变态!我一直以为是猫,结果是一只手!我不知道他来看过几次,这样子看多久了!他会不会钻进来,从门下面的洞里钻进来!”一见到大表姐,我紧绷到快要断掉的神经骤然松懈,几近崩溃地抱着她嚎啕大哭。

大表姐抱着我轻拍我的背,不断地说:“没事的,在姐姐这很安全,不会再有变态了,有我在呢,敢来我就踹死他!你就在我这住,这儿什么也没有,不用怕。”

那次我在大表姐家住了十多天,这期间母亲没有打电话来催过我回家。我不止一次在想,幸好我还有个姐姐,不然的话,我还能躲去哪呢?

6

大表姐很快到了适婚的年纪。因为胖,大表姐相亲了几次后,都没有了下文,村子里爱嚼舌根的妇女本就多,话传得越来越难听,大姨和姨父整天没有一副好脸色,嫌女儿嫁不出去丢了脸面。

大表姐表面上若无其事,背地里常偷偷地哭,她想尽一切办法减肥:用保鲜膜紧紧裹着肚皮,大热天在家里拼命跑步,饭也只吃几口,宵夜全戒了,但还是没有瘦。

她常拉着我一起去镇上的网吧,戴上耳机在聊天室和天南地北的陌生网友语音聊天。在网络世界里,没有人知道她的相貌,更不会知道她的身材。大表姐有一副甜美的嗓音,透过耳机的音频传播过去,甜如蜜糖,温柔得能掐出水来。

一次和大表姐一起坐车去县城的路上,大表姐告诉我:她恋爱了,网恋。

那人是聊天室里与她聊得最投机的人之一,风趣幽默,说的话能让人的耳朵酥掉半边。后来他们每天都煲电话粥,恨不得将对方揣在兜里,时时刻刻联系着。

“话费都是他给我充的。”大表姐说,面颊上的红晕深了,“长途电话贵,他不让我花钱,我们天天打,有时候从晚上打到第二天早上,也不知道话费都花了多少了,他不让我想这些,就说能每天听到我的声音就好。”

我虽然不是很懂,但出于本能,还是很认真地和她说,网恋应该当不了真,毕竟隔了那么远,真的不现实。

但是她那么高兴,我看着也挺开心。

我上高三时,大表姐去了县城的一家工厂工作,厂里给分配了一间小小的宿舍,距离我的学校大约十几分钟的车程,于是,我常在周末去她的小宿舍住上一晚。

宿舍里除了一只电饭锅和风扇外,没有其他的电器,通常周五我放学到了,大表姐就会给我做小火锅。虽然条件简陋,但大表姐做火锅时并不马虎:汤底要用菜场肉摊上买来的大筒骨,剁成块块,与老豆腐一起熬煮近一个小时,煮饭键跳了两次,大约便是熟透了。

大表姐舀一大碗香气四溢的筒骨豆腐汤给我喝,才开始下菜。菜色简单,通常是摊上五花八门的鱼豆腐、小香肠、蟹棒、蛋饺及各类冰冻的丸子,再烫一把小白菜,粉丝,就是满满当当的一大锅。

电饭锅的火力大,我还在满足地咀嚼着筒骨上的嫩肉,锅里的食材就已经滚开了。汤碗里加几勺川崎麻辣火锅料,上面红红的一层浮油,滚烫的丸子吸满了汤汁,又沾了点香浓的辣,我与大表姐蹲在地上,围着这口小小的电饭锅,吃得无比舒爽。

大表姐还会给我包饺子,剁肉馅儿的声响响彻整层宿舍,手腕酸了,停下来揉揉,继续剁。

知道我吃不了葱,馅料里和的是猪肉、韭菜、豆干和现剥的鲜虾,一只只白嫩的饺子在沸水里浮沉,皮薄馅大,鼓鼓的圆肚子透出点鲜虾的粉红,捞出后蘸点酱油醋,鲜甜的虾肉混合面皮的香韧,我一顿能吃二十来只。

无论是做火锅还是包饺子,大表姐耳朵里的耳机始终没有摘下来过,即使有时手里头忙活,只能嗯嗯啊啊地随口应和,也依然舍不得挂那个网友电话。

我们的睡前卧谈会也没有了——大表姐压低了的嗓音嗲嗲的,带着慵懒的鼻音,对着话筒说:我妹妹在呢,不跟你聊啦。但这话说完,还是没有挂,大表姐翻个身,说自己今天上班腰酸,又继续撒娇着说,不舒服。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睡了过去,中途迷迷糊糊地醒来,大表姐那头的手机屏幕还是亮着的,她娇软的嗓音断断续续,拖长了,就像睡梦中的呓语。

白天大表姐要去厂里上班,午饭来不及做,中午回来给我蒸了半锅米饭,从楼下小店里打包两份小炒,和我一起吃完后,又匆匆忙忙赶去上下午班。

下午我都在她宿舍里玩电脑,这台笔记本电脑是大表姐花了几个月时间攒下来买的,是她最珍贵的宝贝。电脑正面和鼠标都贴了粉色的贴纸,镶着亮闪闪的彩珠,桌面屏幕和图标也是可爱的hellokitty。

有时大表姐下班早,就带我去逛超市。买一只熟食柜里九块九的蜜汁烤鸡,楼下再买五块钱淡菜。淡菜是一种黑色的硬邦邦的贝壳,每只有饺子那么大,煮满满大半的电饭锅的量。放点姜丝葱丝去腥,只撒一点盐,煮出来的汤是清清浅浅的奶白色,鲜美无比。

葱放得少,大表姐也会一根根帮我挑出来,她一边挑,一边笑道:“以后我要不在你身边可怎么办,谁给你挑葱?你记着以后找男朋友,就要找个能给你挑葱的。”

我呲溜一口汤,昂了昂下巴:“有你在我就不用挑,还怕啥葱。”

但我后来才知道,如果不是我来,她是舍不得花钱去买这些吃食的。平日里,她煮一点饭,就着家里带来的咸鱼或咸菜,就是一顿。她还是努力试图减肥,连续一星期只吃水煮的芹菜和苦瓜,最后因营养不良晕倒在了车间,被工友送去医院。

但她最终还是没有瘦下,肥胖像梦魇纠缠着她,哪怕她只是喝口白水,都好像会化为脂肪添到她的身上去。

7

我始终觉得大表姐这段相聚两千多公里的网恋难以成真,但没想到,我刚去外地上大学那年,大表姐瞒着家里人,买了去东北的火车票——工资大都给家里做家用了,她没有多少钱,买的是硬座,绿皮火车跑了三天三夜,她的腿坐得红肿僵直。

那个男孩极惊喜地接待了她,包了宾馆里的小房间给她住,带她去见了当地的朋友,去周边的景点玩,吃特色的小吃馆子,他们与任何一对热恋中的男女一样,耳鬓厮磨,舍不得分离。

大表姐在qq空间上传了许多照片。在东北,她胖胖的体型没那么显得突出了,反而焕发出一种奇异的自信和神采来。照片里的她长发披肩,粉色连衣裙,整个人透出一股恋爱中特有的娇羞与幸福,像沾了露水的果子一样甜美可人。

在东北待了近二十天,大表姐才恋恋不舍地回来,临走前,男友承诺:下个月就来她家提亲。大表姐满怀期待地盼着,偶尔与我通电话,也句句离不了东北:“东北的房子便宜,省会城市知道吗,就是那个长春,市区里精装修的套房只要二三十万,这可是大城市,跟我们这没法比,全是高楼大厦,绿化又好,东北人又豪爽,要是能住到那里去就好了。”

大表姐推掉了所有相亲安排,姨父姨妈都以为女儿要嫁到大城市里去了,未来女婿是要坐车来提亲的,逢人嘴上总忍不住透露出一些风声,脸上绷不住的笑意。可一个多月过去了,村子的路口并没有驶来接亲的车辆。大表姐说,他还在跟家里人做思想工作,只要做通了,再忙完手头的工作,就一定会马上来。

男孩几次信誓旦旦说要来,有次甚至说票都已经买好了,但终究还是没见人影。我在寝室里还常接到那个男孩的电话——每回大表姐生气了就不肯接电话、甚至关机,他便火急火燎地挨个给大表姐的朋友打电话,求我们帮忙去哄。

我虽然觉得这个男孩屡次爽约,不足为信,但又不得不承认,他对大表姐缠得紧,也上心。

直到有一天,大表姐深夜打来电话,歇斯底里地哭:“他骗我,全是骗我的!他说他家里已经给他安排好了相亲的女孩子,马上就要订婚了,叫我不要缠着他,我打他电话他也不接,还骂我,他骂我!他不要我了!”

那晚我拿着电话站在阳台上,电话已经滚烫,但是我安慰不了她。

再后来,我毕业工作了,房子租在县城,回家的时间少,与大表姐的联系愈发地少了。

大表姐变得更有些敏感和小孩子气,例如我们拌嘴或起小矛盾了,得我去哄,否则几天她都可以不搭理我。有次,因为小误会,我们真的吵了一次,不论我说什么,她都不肯回复。那次之后,我没有再继续主动去哄她,索性继续加班去了。

这是有史以来我们第一次长时间没有再联系。

8

过了许久,我收到大表姐发来的一条短信:我要结婚了。

当时我又惊又喜,顾不得其他,直接回了个电话过去——已经二十八岁的大表姐,几经周折,终于相亲成功,有了谈婚论嫁的对象。我们约好等我回来,一起在老街的那家烧烤摊上吃宵夜。

约定的那天很快到了。

“来啦?你姐姐在里头。”烟雾缭绕里,烧烤摊的老板娘还是准确地一眼认出了我。

我点点头,掀开其中一间帐篷的门帘,大表姐正紧贴着一个年轻男人身边坐着,脸上画了点淡妆,嘴唇红红的,脸也是红的。

我的未来表姐夫身材高大,相貌俊朗,一看就是个淳朴老实的好男人。听说他没什么感情经验,木讷得很,还是大表姐主动出击,果断拿下了他。

两人坐在一起,大表姐总时不时娇嗔地嘟起嘴唇,指挥着未来姐夫帮她倒饮料,喂东西,烫到嘴了还要鼓起面颊生气,待边上人笨拙紧张地道歉,才笑开来,面上的两朵红云愈发深浓。

我捂嘴偷笑,很识时务地默默低头吃东西,透过掀开的帘子看向外头。

老板只穿了一件背心,手里的扇子熏得有些斑驳地发黑,不知道是否还是多年前的那把。三三两两的食客等候在摊子前,神情专注,青灰色的烟自炭火间升腾而起,夹杂着细碎的炭屑,有些迷了眼,看不清他们的面庞。

老板娘端着一只碟子走了进来,行走间带起股浓郁的孜然香气:“你们刚点了牛肺是吧,真不巧今天牛肺备得少,已经卖完了,这是你们的羊蹄。”

大表姐有些不开心,未来姐夫夹了羊蹄上的肉送到她嘴边:“没事,下回再带你来吃,想吃多少就吃多少,只要是你爱吃的都买。”

“这可是你说的啊,妹妹也在听着呢,你以后可得让我吃好喝好了!”大表姐吃了这口肉,唇角高高翘起。

那天回去的路上,我们姐俩挽着手走在前头,未来姐夫落在后头,老老实实跟着。

大表姐说:“上次吵架,我以为你会来哄我的。小时候哪次我生气了,不是你主动来和我说话的,你每次都会死皮赖脸和我说很久的话,我才愿意理你,但是现在你变了,你都随便我了。”

我突然不知道怎么回她。

大表姐继续又说:“你知道的,我脾气是不怎么好,有时候我自己也控制不住,但是我是很好哄的呀,你得要多有点耐心,多再和我说几句,我就会理你了。”

我说:“现在有更好的人会来哄你了。”

“才没有呢。”大表姐故作不在意地往后瞥了一眼,眼角眉梢都是喜气。

9

半年后,大表姐顺利地订婚了。她依然爱看言情小说,但不去借书了——那家租书店也早已倒闭,现在她看的都是手机上的电子书。

结婚后,姐夫对大表姐是一如既往的好,但在生下了小侄女后,一家三口全靠姐夫厂里的一份工资,日子过得十分拮据艰难。

过了段时间,恰巧市场里有间店面要转手出租,大表姐蠢蠢欲动,又不敢下手,我鼓励她不要错过,再小的生意,只要做起来了,终归比无事可做要强。

几个月后,大表姐的店开起来了,一开始是小小的饰品店,后来又重新装修成了女装店。我给她发了开业红包,买了小礼物寄给她,回家后还去店里买了几套夏装。又过几个月,天气转寒,我便去买冬衣。

在店里看到大表姐,她好像又胖了些,下巴也圆润了,但人更精致了:头发剪短了,染了明艳的浅金色,束一条墨绿色发带,眉型也不一样了,大约是纹了眉。

过几天要来冷空气,我说想买件保暖些的羽绒服。大表姐叫店员给我拿了件军绿色的长款,穿在身上,大小正合适,厚度也够。

我心里基本拍板了要这件,又简单询问了下其他的颜色和尺码。

大表姐让店员穿上了黑色的同款,用手机仔细拍照:“这款是今年最热销的,现货都卖完了,好几个顾客要我带,你看,帽子上的这圈毛手感多好,是我摸过最好的了。”

我点点头附和:“对啊,看着就保暖。”

“那当然了,这件我进价就要一千多,全狐狸真毛的,卖得可好了,多少人等着我进了货寄出去呢。来,给我拍下背面,这位顾客要看背面的。”大表姐一边说,一边叫店员再转几个圈,拍了视频发微信。

我顿了顿,突然觉得身上套着的这件衣服有些沉重——大表姐是断然不可能会卖我贵的,我也更不会让她亏本,但一千多的羽绒服,有些超出我的预算了,我原先以为七八百的话,就爽快买了,但一千多,我舍不得。

“你确定要的吧?那我一起去订,身上这件都被微信上预定了,我还得去进。”大表姐转头看我。

我咽了口口水,将衣服脱了下来:“衣服挺好的,就是有点贵,我想再看看。”

“这你还嫌贵啊?”大表姐好像听到了可笑的事情,眉毛一挑,声线变得有点发尖,“这是真毛的,不是那些便宜货。”

“我知道,就是想再看看。”

“哦,那你自己看看吧。”大表姐转过头去,不再说话。

我挑了一件轻薄款的羽绒马甲,穿在身上试了试,感觉这件款式简单,做事也方便,在室内也不用脱了,有些雀跃地问大表姐:“你看,这件好看吗?”

大表姐低头在手机上打字发图,语气冷淡:“还行吧。”

我知道她不高兴了,就直接问:“就这件了,多少钱,我发你。”

“四百。”

店员打包好衣服,大表姐还是没有抬头看我,我说:“那我有事就先走了,你这边先忙。”

“嗯。”

隔了两三天,我收到二表姐的微信,她和我们一起玩得少,平时也并不怎么联系,她说:小妹,你前几天是不是去xxx店里买衣服了?

我回:是啊,买了件羽绒马甲。

她说:我今天去她店里看衣服,她跟我抱怨,说你在她这买衣服挑三拣四的,她对你很失望。你们不是一直都很要好吗,怎么会弄得不开心啦?

我打字的动作停了下来,有些发愣——我对自己也挺失望的,好像又有一件事我做坏了。

我突然回忆起那些个闷热的夜晚,我与大表姐一路叽叽喳喳地沿着老街走,晚风拂面而来,袋子里食物的热气烫得我手指缩了缩、我却又不由自主傻笑的场景。然后画面又回到了那个小宿舍里,大表姐弯腰将洗好的米和清水混合在一起,插了电的电饭锅在角落咕嘟嘟冒着白气,等上一阵,掀开盖子,就是扑鼻而来的香气,白米润润的糯糯的,蓬软地凝结成晶莹的饭粒。

我想,那是多妙不可言的日子啊。如今,它们只能停留在那时了。再怎么伸手去抓,也抓不住了。唯一有迹可循的,就只剩了这些舌尖上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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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图:golo

插图:《七月与安生》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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