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孩子

2019-07-19 17:35:05
9.7.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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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2013年10月,上级指令我去参与一起刑事案件的侦办工作,探组探长是张武警官。此前我俩也在同一个班,平时他管刑侦、我搞治安和社区,彼此很熟悉。 接到命令后,我便去问张武案件的情况。张武告诉我,那是一起陈年旧案,现在有了点新情况,所里刑侦人手不够,才把我调了过来。 案件发生于11年前,2002年3月15日18时许,机械厂小区居民孔强匆匆赶到南关派出所报案,称自己6岁的独生子孔爱立遭人绑架,请派出所立刻派人跟进。孔强说,当天上午9时许,孔爱立出门玩耍,直到午饭时都没有回家,孔强夫妇出门寻找未果,却在自家门口停放的奥迪轿车雨刷器下发现一封勒索信,上面用蓝黑色钢笔写着: “儿子在我手上,32万保平安,莫报警,否则收尸。” 孔强夫妇吓坏了。 孔强要马上报警,但妻子杨梅不同意,说勒索信上都写了,报警会害了儿子。两人争论了许久,直到傍晚时分,孔强才下决心报了警。 绑架案情事关重大,派出所立即上报到市局,市局经研究后很快排除了恶作剧的可能,指令南关派出所将案件移交至市局刑侦支队处置,支队接手后成立专班,将案件名称定为“3·15绑架案”,并马上安排人员着手侦查。 张武当年28岁,是南关派出所的民警,事发不久前因能力突出被借调至市局刑侦支队三大队,“3·15绑架案”案发后,他也作为刑侦骨干进了专班工作。

1

我们所在的城市位于中部省份的老工业基地,60年代因三线建设兴起,整个城市犹如一个巨型工厂,居民几乎都是国企职工,言行举止间也严格遵循着厂矿企业的各种规章制度。

城里的外来无业人口很少,本市有家有业的职工也很少会涉嫌这类案件。张武说,他都记不清在“3·15绑架案”之前发生的绑架案是在什么年代了。

那时候的公安机关不像现在,没有DQB(“大情报”,公安局移动警务系统)平台,没有“四侦一化”(网侦、刑侦、技侦、视侦和公安信息化),甚至社会街道上的视频监控都少得可怜,发案后,民警能做的只有搜集资料和走访排查。

被绑架的孔爱立是南关派出所辖区某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其父孔强32岁,原市机械厂职工,几年前辞职下海经商,案发时在省城做服装批发生意;母亲杨梅30岁,是市某单位的财务人员。

孔强算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1998年机械厂改制,他本不在企业“建议买断”人员名单中,但他想趁年轻出去闯闯,便主动辞去了公职。后来孔强一年里大部分时间都在省城忙生意,节假日才回家。他原打算让妻子一起辞职,一家人都去省城生活,但杨梅在机关工作,还是干部编制,多有不舍,夫妻二人只好两地分居。

张武在走访中得知,孔强夫妇平时为人和善,不曾与人结仇,双方父母以前也都是国企职工,安分守己了大半辈子,从没听说有过什么仇家。

据孔强以前的同事、朋友和邻居反映,孔强为人热情,朋友多,以前在机械厂上班时,经常邀请大家去他家做客,平时朋友间有什么事情,他也都会尽心尽力地帮忙,没听说他和谁结过梁子。当然,大家也都说孔强比较有钱,不说别的,光是那辆奥迪就值些钱——要知道,当时机械厂领导的座驾才是一辆桑塔纳2000。

孔强也承认自己的确是赶上了好时候,加上省城亲戚帮衬,这几年做生意赚了些钱。也是为了谈生意方便,才买了这辆车,但很少开回家来,一直在省城店里放着。至于原因,孔强解释说机械厂效益一直不好,宿舍区住的大多是原来机械厂的职工,经济条件可想而知。那个年代私家车还是比较扎眼的物件,孔强不想显得太招摇。这次把车开回来,本是要接家里一个亲戚去省城治病,没想到才回来没几天,儿子就出事了。

2

经过专案组的研判分析,绑架的疑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就是那封勒索信的内容——勒索信字迹工整,写作之人硬笔书法很不错,从遣词造句的简练文风来看,应该也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

其次,勒索信所用纸张尺寸约为64开,上有红色横线,像是某些单位发放的工作记录本,不排除绑匪有正式工作的嫌疑;

第三,绑匪虽然提到“32万保平安”,却没有告诉孔强夫妇如何交付这笔赎金,这说明之后绑匪很可能还会联系孔强;

最后,就是那笔“32万”的赎金——以往绑架案中很少遇到这样“具体”的赎金数额,“要么十万八万,要么三五十万,要32万是啥意思?”张武说。更为可疑的是,根据警方调查,当时孔强家中的定活期存款总额正好就是32.6万,绑匪提出的这一数额,不知是不是巧合?

此外,孔强也提供了一条线索:中午他出去寻找儿子,去了几个平时经常与孔爱立一起玩耍的孩子家。其中一个孩子说,大概在上午11点左右,看到孔爱立与一个“瘦瘦的叔叔”走在一起,但孩子没记住那个“叔叔”长什么样子。

基于上述疑点,警方将侦查视线大致锁定在“男性,偏瘦,有一定文化水平,可能有正式工作单位,与孔家关系较密切”的范围内。随后,一路人马开始排查可疑人员,另外一路人马紧跟着孔强夫妇,等待绑匪再度现身。

2002年3月17日,孔爱立的失踪第三天,绑匪果然再度“联系”了孔强夫妇。那天夜里,绑匪把勒索信绑在石头上,砸碎窗玻璃投进杨梅办公室内,第二天,杨梅的同事发现勒索信后交给了警方,上面依旧只有一句话:

“敢报警,嫌儿子命长?速销案,置钱于兴业路垃圾站。”

警方吃了一惊,赶紧向孔强核实还有哪些人知道他报警的事情。孔强说事发之后,除了自己和妻子外,只有父母和岳父母知道情况,但这是有关儿子生命安全的大事,自己家人绝不可能在外声张。

“警察这边有纪律,涉案即涉密,没人对外说起绑架案的情况,孔强那边也说没泄露过消息——这样事情就蹊跷了,绑匪怎么知道他两口子报案了呢?”张武说。

但更奇怪的事情还在后面。

3

第二封勒索信上,绑匪明知孔强报警,但依旧给出了收钱地点——兴业路垃圾站。此地距离主城区较远,旁边是省道和国道的交汇处,交通便利,确实是个收赎金的好地点。警方计划让孔强按照绑匪要求放置赎金,然后在垃圾站附近部署好埋伏,一旦有人“收钱”,就地实施抓捕。

张武把那时的情况称为“守株待兔”,但不料“株”种好了,“兔”却一直没有来——警方在周边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孔强夫妇也凑齐了赎金放在兴业路垃圾场内,但所有人全神贯注守候了5天,并没有人前去“收款”,反倒是那包现金差点被垃圾站的工作人员当做垃圾处理掉。

事实上,绑架案中出现这种情况很正常。警方也并未气馁,依旧一边继续调查孔爱立去向,一边等待绑匪再次发声。

然而,绑匪自此之后却销声匿迹了。

到了2002年4月初,案发过去半个月了,孔强夫妇再没收到来自绑匪的信息,民警也未能锁定绑匪身份,被绑架的幼童孔爱立,更如凭空消失了一般。

“怎么会这样?”我问张武。他说当时所有人都很懵,大家以前也没遇到过这种情况,谁也搞不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

“你们当时都排查了哪些人?”

张武说,市里几乎所有有嫌疑的都排查了。中小学教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从事行政、文字工作的职工、甚至一批实习大学生,统统都被纳入了排查范围。

警方着重排查了那些从事过或正在从事文字、教学等工作的人群,甚至采集了他们所有人的文字笔迹用作“文检”。但最终,所有被调查的人员都被排除了作案嫌疑,有的是没有作案时间,有的没有作案动机,有的笔迹不符……后来,警方只得将孔爱立的照片印了几万份,贴满大街小巷,目的只有一个:悬赏寻找那些“3·15”案发之后见过孔爱立的目击者。

到2002年4月中旬,案发已接近1个月,关于绑匪的线索依旧一无所获。警方这边倒是接待了不少前来提供线索的热心群众,有的说在公园见过“一个女人带着孔爱立玩碰碰车”,有的说在菜场见到“一个老头带着孔爱立买菜”,还有的说“XX村的刘瘸子家突然多了一个男孩,像极了孔爱立”,甚至有人说,自己在北京出差时见过孔爱立……

但经过警方核实,这些线索全是假的。

孔强夫妇犹如热锅上的蚂蚁,两人终日以泪洗面,甚至开始后悔,当初就不该报警。

杨梅没日没夜地与孔强吵架,怪他之前不顾绑匪威胁非要选择报警,如果当初把那笔钱给了绑匪,或许儿子早就回来了:“钱没了可以再赚,儿子没了,就什么都没了!”

孔强也完全放下了省城的生意,天天蹲在公安局询问儿子的消息,专案组只能一再解释说,案子正在全力以赴调查,但涉及到具体的侦查细节,又没法跟孔强详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由期待变得焦躁,慢慢地又变得愤怒异常。

私下里,孔强自己也想了很多办法,他通过朋友从省城找来了“私家侦探”和各种“大师”、“仙人”,希望通过这些途径找到儿子,但钱花了不少,最终却发现那些人大多都是来趁火打劫的。

“能找的地方全找了,能查的人也全查了,后来排查范围也不再限于‘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文字功底’,觉得哪个可疑就查哪个,辖区那些有过犯罪前科的、吸毒的、赌博的更是全被拎出来筛了一遍,连那些在银行贷过款、做生意欠着钱的人都没放过,最后就差按一家家去搜人了……”张武说。

但一切似乎都是无用功。

专案组请来省厅专家支援,省厅专家看过案情后,都说“3·15”绑架案不容乐观:一般绑匪绑架人质后,都会急于跟人质亲属联系,他们要的是钱。但这次绑匪却失联了,情况十分诡异。省厅专家说,通常情况下,绑匪不可能供养人质长达1个月,大家都要做好心理准备,绑匪不再联系孔强夫妇,那么孔爱立的去向可能有两种:一是已经死亡,二是被拐卖去了外地。

无论哪种情况,都是孔家人难以接受的。

4

“那起案子最终破了没有?”我问张武,他点点头,说破了。我又问是怎么破的,张武神情有些许骄傲,点了支烟,说,“那事儿还挺有戏剧性”。

2002年5月中旬,“3·15”绑架案已发案2个月了。警方虽然调配了海量的人员、物资和设备,又有上级专家和兄弟单位的协助,但依旧迟迟未果。侦查手段用尽,再耗下去也是浪费人力和时间,儿童节前夕,公安局经过慎重考虑,准备解散专案组,所有民警返回原工作岗位,案件交回南关派出所,由派出所负责继续跟进线索。

“专案组解散那天,我们通知了孔强两口子,但没好意思明说,只是告诉他以后再问案子直接去南关派出所,不用再来局里了。孔强两口子也没说啥,可能心里面也认了,杨梅还向我们致谢,说我们辛苦了,搞得我们心里既难受又难堪。”

没想到,专案组解散仅仅5天之后,案情就峰回路转了。

“2002年6月6日,市劳动技术学校发一起盗窃案,库房里存放的一批教学设备被盗了,案值挺高,我接到上级命令,去劳动技术学校出现场……”张武回忆说。

那天,张武进入了劳动技术学校的库房,看完现场准备离开时,目光一下被库房的东墙吸引住了。东墙上有一整块墨绿色黑板,黑板上画着一张过时的板报,是用白色油墨写成的,大致内容是“迎接新世纪”,看板报绘制的时间,应该是在99年底。而书写板报的字体,张武实在觉得似曾相识。

那两个月,张武反反复复看着两封勒索信不知道多少遍,每一个字都印在了脑子里,“我当时第一眼就觉得黑板报上的字体与勒索信上很像,但具体哪里像,我又说不出来,我毕竟不是专业搞文检的,也拿不定主意……”张武说。

张武给黑板报拍了张照片,叫住了之前接待他的学校保卫处长,问他这张板报是怎么回事。保卫处长说这库房以前是学校礼堂,两年前学校新建了多功能礼堂后,旧礼堂便成了现在的库房,这张板报因为是用油墨写的,也擦不掉,就没再管它。

张武问保卫处长是否记得这张板报是谁写的,处长说不知道,但可以去帮张武打听。

很快,保卫处长的消息就问回来了。画黑板报的是学校一名姓刘的青年教师,两年前,他按照学校领导的要求,为一场全校范围内的演讲比赛画下了这张板报。

张武让保卫处长把刘老师约出来聊聊。保卫处长此前在绑架案中也配合过警方工作,明白张武的目的,便说:“这个人你们查过了,文字材料也交过,后来你们说没有问题。”

张武这才想起来,之前为文检部门“取样”时的确找过劳动技术学校,采集过几位青年教师的笔迹资料,其中也包括这个刘老师,确实没查出什么来。

但张武还是觉得应该和这个刘老师见一面,因为黑板报上的字迹实在令他生疑,保卫处长只得给教务处打了电话,教务处反馈说刘老师这会儿有课,应该正在上课,他们会通知刘老师的,让张武先去刘老师办公室等一会儿。

张武和保卫处长一起去了刘老师办公室,当时办公室没人,张武坐在刘老师办公桌旁,打量着他摞在桌上的东西。看上去刘老师是教语文的,张武从书立里拿起一个软皮本,里面密密麻麻写着字。张武左看右看,觉得跟勒索信上的字迹实在不像——非但不像,简直是判若两人——笔记本上的字体相当潦草,乍一看就像一丛乱草。

他翻开扉页看了一眼,确实是刘老师的名字。张武又抽出几个本子,有用完的教案本、会议记录本,打开看,也都是这样的“乱草”,

张武实在想不通,转头把笔记本递给保卫处长:“你确定写黑板报的是这个刘老师吗?”保卫处长接过笔记本看了又看,可能也觉得不像,说自己还要再问问。

保卫处长又打了一圈电话,还是说应该就是刘老师,但又不好确定,毕竟过去几年了,没人确切记得那时候究竟是谁画过这么一张黑板报,只是那段时间这个刘老师在团委工作,办黑板报之类的事情确实归他负责。

张武说那咱就先等他下课吧,问一句,也不是什么麻烦事。

5

刘老师名叫刘小明,时年31岁,未婚,1994年毕业于省内某知名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当年分配至本市劳动技术学校担任语文教师。

张武给我说的时候,我心中一惊:这个刘小明是我所在派出所辖区内的“重点人口”,早年因绑架罪被判入狱,1年前服刑期满。此前我看他的档案时,还有些好奇,一名在编教师,怎么会去做这种事情?我也曾在季度访谈时问过他,当时,刘小明只是简单地对我说,自己当年就想搞点“快钱”,才误入歧途的,然后话锋一转,只说感谢这些年党和政府对他的教育,他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之后一定重新做人——没想到这个案子就是他做的。

张武说,那天他心里也充满了疑问,计划了很多种询问方式。他自认为,跟老师讲话不能像平时审犯人一样直来直去,应当想一个双方面子上都能接受的方式,毕竟自己也只是怀疑那张黑板报的字体而已。

但可惜的是,那天张武没能在办公室等到刘小明。下课铃响了,刘老师没有回来,上课铃又响了,还是不见刘老师的影子。

张武问保卫处长有没有跟刘老师说清楚,保卫处长也很纳闷,叫来了教务处老师,教务处老师说自己刚才是亲自去班里找的刘老师,话也说清楚了,“有位警官找你,在你办公室等”。

张武让教务处老师带自己去刘小明上课的教室,发现刘小明并不在那里,问学生,学生们说刘老师课才上了半截,就让大家自习,说自己家有急事便走了。

张武心里一惊,赶紧让保卫处长联系门卫,门卫室说大概半小时前看到刘小明神色匆匆地出了校门,门卫向他打招呼,他都没搭理。

“刘小明跑了?!”我问张武。

张武点点头,说他不跑还好,说实话,那时自己只想找他了解黑板报的情况,但他跑了,就可疑了。

张武立即向上级汇报,上级一边派人寻找刘小明,一边指令张武在学校继续调查刘小明的详细情况。

“这一查,就真发现问题了,在几份刘小明入职时填写的档案文件中,我找到了与勒索信十分相似的字迹……”张武说。

那天下午,刘小明在市客运站被警方截获,面对询问,刘小明称自己并非逃跑,而是有急事要回老家。警方随即联系了刘小明老家亲属,揭穿了他的谎言,然后出示了相关文书,带刘小明回他住处进行搜查。

在刘小明住处,民警发现了那个64开的工作记录本,纸张与两封勒索信所用纸张相同。此外,又在刘小明住处床下角落发现半截断掉的手链,经孔强夫妇辨认,手链系孔爱立失踪时所戴。

刘小明再也无可抵赖了。

6

面对刘小明,警方讯问的首要焦点就是绑架孔爱立的动机。

身为教师,刘小明每月有固定收入,且他本人也没有吸毒、赌博等恶习。张武说,刘小明不是一个走投无路的人,按道理也没有“以绑架获取金钱”这种极端做法的动机,他搞不清楚刘小明铤而走险的原因。

刘小明给出的理由是,在外人看来自己学历高、工作稳定,但其实一直以来自己过得都很憋屈:毕业时,同班同学有的留在了省城,有的去了政府机关,还有的分到了著名初高中学校任教,而自己却来到了这个小城市。几年过去,其他同学都混得风生水起,自己却一直没什么起色。

刘小明谈过一次恋爱,但在结婚前夕和女朋友分了手,刘小明说他很喜欢那个姑娘,但姑娘父母就是嫌他没钱。刘小明深受打击,此后便开始四处寻找“搞钱”的路子。

他说自己也想过升职或调动工作,但却苦于没有“背景”和“关系”,这条路一直很难走;又想做生意赚钱,但既无经验又无门路,不但赔光了存款,还被学校发现挨了处分,差点被开除公职。

2001年,刘小明参加大学同学聚会,昔日同窗衣着光鲜,在酒桌上侃侃而谈,刘小明在一旁自惭形秽。有人酒后开了刘小明几句玩笑,他气得当场摔杯而去。

刘小明说,也就是从那开始,他决定“不惜一切代价要发财”。

至于为什么要绑架孔爱立,刘小明供述称,自己也算是孔强一家的邻居,当年,劳动技术学校在校内给他分了一套单身公寓,但房子面积小不说,水电条件也不好,刘小明便在机械厂小区租了一套两居室,孔强家住3号楼1层,刘小明租住在4号楼3层。

平时下班后,刘小明经常在小区院里听打牌下棋的中老年人聊天,大家的话题常常会聊到孔强夫妇身上,作为机械厂小区开奥迪车的“名人”,无论孔强平常如何低调行事,在街坊邻居口中,他的财富都会被放大很多倍。

刘小明说自己心里很不舒服:一个初中毕业当了几年兵回来的工人,辞职之后随便搞点生意就能发财,还开着奥迪轿车耀武扬威,而自己这个堂堂名校大学生,却只能整日骑着破自行车,这不公平。对财富的向往,令他丧失理智,最终选择了绑架勒索。

而关于刘小明绑架孔爱立的经过,刘小明则交代,自己早就计划过绑架孔爱立、从其父孔强手里搞点钱花,只是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机会。2002年3月15日上午,刘小明终于在小区路上遇到独自一人的孔爱立,机会难得,便实施了绑架。

他跟着孔爱立走了一段路,想找机会骗走孔爱立,但孔爱立年纪虽小却十分警惕,并没有上当,眼看他走到3号楼旁,刘小明心一横,直接将孔爱立挟持进了一旁的4号楼里。

“刘小明说他一直把孔爱立关在自己家里。想来我们当年也是可笑,所有人满世界找孔爱立,殊不知,他就被藏在离家直线距离不到30米的地方。这可能就叫‘灯下黑’吧。”张武苦笑道。

“那他为什么没有去拿那笔赎金?”我问张武。

张武说,刘小明开始认为有钱人怕事,孔强不敢报警。但后来发现有警察进了孔强家,心中害怕,所以中途放弃了。

张武后来去过刘小明租住的地方,从厨房窗户确实能直接看到孔强家。

“那个被他绑架的孔爱立呢?”我接着问。张武咬了咬嘴唇,说,这就是警方关注的第四个问题。

张武说,那起案子最失败的地方,就在于孔爱立的去向——因为,即便警察最后抓住了刘小明,却依旧没能救回孔爱立。

刘小明认罪伊始,警方便不断质问他一个问题:孔爱立现在身在何处?刘小明交代,发现孔强报警后,他就把孔爱立放了,放人地点在市里一家商场门口。

他的说法明显有问题——6岁的孩子已经记事,刘小明怎么敢放心大胆地把他放走?这样做还不如直接去派出所投案。所有办案民警都不相信,但不管警方如何质问,到底是“放走了”、还是“拐卖了”、“杀死了”,刘小明就一直一口咬定说是“放走了”。

“这是个很棘手的问题,他说把人质放了,我们都不信,但想尽办法,也找不到其他证据。”张武叹了口气说。

至此,距离案发已经过去两个月了,即便当时刘小明真把孔爱立放在了商场门口,警方也没办法去找了。那时街面上还没有视频监控,民警也去商场了解过情况,连商场工作人员都觉得莫名其妙。

绑匪抓到了,但被绑幼童孔爱立的下落竟然成了谜。

7

得知绑匪被抓的消息,孔强一家马上找到公安局,相比于绑匪是谁、为什么要绑架孔爱立这些问题,他们更想知道的是孩子现在的情况。

孔强甚至说过,只要绑匪将儿子还给他们,他可以不再追究,但警方也只能实话实说——追究是必须要追究的,但问题是,现在刘小明一口咬定自己把孩子放了,现在人在哪里,是生是死,他也不知道。

闻此,孔家人的情绪又一次濒临崩溃。他们频繁找到公安局,要见刘小明,杨梅甚至哭晕在公安局刑侦支队的接待室里。

警方只能一边继续讯问刘小明,一边着手寻找孔爱立。

“当时啥办法都想了,按拐卖人口查,以前有过前科的一个都没放过,全都掀出来查一遍,近几年发过案的兄弟单位也都联系了,东北、新疆、广西、海南警方我们都试着做过串并案,没结果;按人口走失查,四处里布告,市里发完省里发,省里发完全国发,也没回音;后来又找各地的无名尸,只要见到年龄差不多的,也不管哪儿发现的,就跟人要DNA数据拿回来比对,也没比上……”张武说。

“最后结果呢?”我问张武。

他沉默了许久才告诉我,孔爱立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检察院退查3次,但警方还是没能找到证据,本着“疑罪从无”原则,刘小明杀人一事最终没有被认定。最终,经法院审判,刘小明只因绑架罪获刑11年,而孔爱立则按照失踪人口继续调查。

“刘小明入狱后,专案组曾向孔强夫妇承诺,虽然刘小明判了,但孩子一天没找到,侦查就不会结束,警方会接着查,一定给他们一个交代。”张武说。

但时间转眼过去,那个诺言却一直没能兑现。警方多次侦查均无功而返。在 “3·15绑架案”发生后的第三年,孔强夫妇因感情破裂而离婚,从此两人再也没来问过孔爱立的事情。杨梅南下去了广东,孔强也在省城再婚了。

“2012年刘小明刑满释放,又恢复了自由,但孔家却分崩离析,孔爱立至今下落不明……”张武叹了口气,没再说下去。

“那,时隔11年,现在为什么又提起这起案子?是有新的发现?”

8

张武没回答,却反问我:“听了这么多,这起案子你有什么看法?”

“的确有个很明显的问题,刘小明最初提出的赎金数额是32万,而孔强家的存款正好就是这么多,难道只是巧合吗?”

“这确实是个问题。”张武说,当年他们也反复审问过刘小明,为什么会提出这个金额,但刘小明咬定只是他“随口要的”,并没有别的意思。

“那当年你们有没有再查一下,比如刘小明是否有同伙、而这个同伙恰好在银行工作、查过孔强家的存款?”

张武笑笑说,也查了,刘小明没有在银行工作的同伙。

“孔爱立的家人呢?他们跟刘小明有没有关系?”存款这种事情,外人不会知道得如此清楚,我想会不会是孔家某位亲属与刘小明认识,无意中透露了存款数。

张武说,当年案发时警方便找孔强夫妇问过这件事,二人都说从没跟外人说过自家的存款。后来刘小明归案,警方又问过孔强一家,夫妻俩都说从来就不认识刘小明。

我说,那看来就真是巧合了。但张武却摇摇头,说,是不是巧合,直到现在都不好说,因为后来他自己继续调查此案时,得到了不一样的答案。

“什么意思?案子后来你又查过?”我问。

张武点点头,说,虽然那时刘小明已被判决,但一方面,孔爱立没找到,他自己作为案件主办民警心里过意不去;另一方面,孔强后来仍旧常常找他打听情况,一来二去两人也算熟悉了。张武自己也为人父,于情于理,他都觉得自己有责任帮孔强把儿子找回来。

“你刚刚说的那个‘不一样’的答案,又是什么意思?”我继续问张武。

“后来我才知道,孔强的老婆杨梅,是认识刘小明的。”

刘小明被判刑后,张武始终怀疑刘小明在孔爱立的去向问题上说了谎,便打算再去梳理一下他的作案动机和社会关系。

想起刘小明此前交代过他曾在2001年的那场同学聚会上被人嘲笑后决定要“不惜一切代价发财”,张武便重新去核实了那场聚会。没想到,在参加聚会的人口中,张武听到一个熟悉的名字——杨梅。

受访者告诉张武,刘小明和杨梅曾是大学同学,而且还谈过好几年的恋爱,临近毕业才分的手。刘小明所谓的在聚会上“被嘲笑”,其实就有人调侃刘小明,问他后不后悔当初跟杨梅分手。当时的场面一度十分尴尬,刘小明摔了杯子要走,大家还埋怨那个说酒话的同学“嘴上没把门的”。不过,大家也都知道刘小明的脾气,劝了两句,看他执意要走,就没再拦。

刘小明昔日的同窗们说,杨梅大学时是中文系最亮眼的女生,虽说成绩一般,但人长得漂亮又会来事,在学校颇受欢迎,最初追求她的男生很多,即便后来跟刘小明在一起,还会不时收到爱慕者的情书;而刘小明也是出类拔萃——当年,刘小明是以户籍所在县高考成绩第三名的身份进的大学,入学后就担任了学生干部,大学4年,不仅成绩优异,学生工作也做得相当出色。两人在一起,堪称当时师大中文系的“金童玉女”。杨梅与刘小明后来分手,源于一件事。

1993年冬天的一个清晨,有人撞见杨梅从一位中文系老师家中匆匆走出来,那位老师是杨梅打算报考硕士专业的研究生导师,妻子当时在国外工作。消息很快传到刘小明耳中,杨梅坚称自己和那位老师是清白的,刘小明却不信——因为此前同学间就有传闻,说杨梅与辅导她考研的老师关系十分亲近。

两人随后便分了手。第二年,杨梅并没能如愿考上研究生,毕业分配回了老家,而刘小明则被分进了省城某机关工作,随后便和大家失去了联系。两年后,有同学去省城机关办事,想顺路找找刘小明,却得知他当年根本没有留在原派遣单位,而是和别人交换,去了杨梅老家。

后来大家聊起来,有的说刘小明明珠暗投,就是为了去找杨梅;也有的说两人毕业前就已经分手,刘小明没有理由为杨梅放弃省城工作;还有人说,可能当年杨梅和那位老师的事本身就是一场误会,刘小明后悔了,又想去争取……

但两人之间究竟还发生了什么,大家都一概不知——因为杨梅毕业后很快就结了婚,而新郎并非刘小明。

9

张武说,这些消息是他综合了刘小明和杨梅当年多位同学的访谈笔记整理出来的,但最令他不解的是,“3·15绑架案”发生之后,杨梅自始至终都没跟警方透露过一丝她与刘小明之间的关系——这就非常不合常理了——按道理,至少在警察抓到刘小明时,杨梅应该把二人之间的关系说出来的。

对刘小明和杨梅的大学同学走访结束之后,张武立即去找了杨梅。杨梅给他的解释是:自己与刘小明只是大学情侣,且毕业后双方也没再有过任何联系,所以,之前两人的关系与儿子被绑架是两码事。杨梅还强调,丈夫孔强生性多疑,若是知道此事肯定会和自己吵架,儿子已经出事了,她不想再给夫妻关系埋下阴影。

“这就是她隐瞒的原因?”我觉得杨梅的答案有些牵强——作为一位母亲,在儿子去向和陈年绯闻之间竟做出这种选择,动机与目的都无法让人理解。

张武却说,这起案子还有很多让人无法理解的地方:在与杨梅聊完后,他又去监狱问过刘小明。刘小明坚持说,自己在实施绑架时并没有考虑过之前与杨梅的关系,两人做情侣已是七八年前学生时代的事情,早就过去了。绑架孔爱立,纯粹是因为孔家有钱。

“那孔强知道妻子和绑匪间的关系吗?”

张武说,这又是另外一个让他生疑之处——当他把杨梅与刘小明之间过去的关系告诉孔强时,对方竟没做任何反应。

“他早就知道?!”我吃了一惊。

“他真要早知道的话,不做反应是正常的,但他嘴上告诉我的却是,之前他什么都不知道。说这话时,他和杨梅还没有离婚。”张武说,“两口子都怪兮兮的……”

后来更令张武感到蹊跷的,是孔强与杨梅离婚后不久对张武提起的一件事。那时候,绑架案发已经3年多了。

孔强说,绑架案发案第三天早上,杨梅从梦中哭醒,说自己梦到了儿子,梦中的孔爱立站在距离城区很远的白河大堤上,朝自己喊冷、喊饿、喊妈妈。杨梅哭了很久,还说要去白河大堤。孔强也陪她去了,两人在大堤上转了几圈,并未发现什么。孔强觉得妻子是思念儿子心切,还劝她想开点。

俗话说“母子连心”,杨梅做这样的梦也可以理解,我问张武:“孔强给你提起这个,是什么意思?”

“你记得我给你说过吧,抓了刘小明之后,没找回孔爱立,孔强很着急,想了其他办法找儿子,还请了‘私家侦探’和各路‘大师’,被骗了很多钱。”

我说记得,张武接着说:“其实孔强雇来的‘私家侦探’也不是啥都没做,而是帮他查到了一件事……”

那段时间,私家侦探跟踪了杨梅,发现她经常独自去白河大堤上转,有时还会带些东西,点心、玩具什么的。孔强问妻子为什么要做这些事,杨梅就说,自己之前梦到儿子在白河大堤上,所以每次想儿子了,就去大堤转转,希望能再和儿子在梦中相见。

孔强听了也表示理解,还主动陪妻子去了好几次。

但之后发生的事情孔强就不太理解了:直到离婚前的3年里,每逢节假日,妻子杨梅都要带着东西去白河大堤,而且多数时候都是背着孔强去的。当然,若是孔强非要跟她一起去,她也不拒绝。等到了大堤上,杨梅就把带去的水果、点心、玩具放在地上,念叨几句就走,也不多做停留。

张武后来也让孔强带他去过那段白河大堤,转了几圈,感觉很平常,跟普通的大堤也没什么不同。

一个失魂落魄的女人,拎着各种玩具点心站在大堤上,口中念念有词——这像极了上坟。“她觉得孔爱立死了?”我问张武。

张武说,那个场景下不好排除这种可能,但又有些不合常理——通常来说,当亲人失踪且不能确定是否死亡时,一般人都会坚信亲人还活着,这样才有继续找下去的信念,很少有人会这么快就认定亲人已去世并开始祭拜的——但这也很难说。

10

以此为节点回头看整个事件,似乎都是正常的,但总隐含着些许反常,让人心里不安。

“这些事情,你们侦办案件的时候,孔强为何不提?”我对此深表疑惑。

“孔强说,之所以办案时没告诉警方,是因为事情起因不过是杨梅的一个梦,大事关头,谁会拿一个梦当真呢?况且他自己那段时间也经常梦到儿子。”

而后来他把这些讲给张武,是因为他与杨梅已经离了婚,心里多少怀着怨气——孔强给张武说,“回头想想,自己与杨梅的结合其实很意外”,两人是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的,从相识到结婚,前后不过两个月时间。

1994年10月,24岁的孔强认识了22岁的杨梅,一开始孔强觉得两个人“没戏”——杨梅很漂亮,大学毕业后就分配到机关单位财务部门工作,而自己只有初中学历,沾了退伍兵政策才进了机械厂上班。不论别的,单是两人间的学历差别,就让孔强觉得高攀不上。但介绍他们认识的朋友却说,杨梅对男方条件没什么要求。

见面之后,杨梅就对孔强表现出“非常明显的好感”:她说自己就是喜欢当过兵的男人,“特别有安全感、有男人味”;而且孔强一家都是企业职工,有正式单位,身家清白,今后日子过得肯定放心;至于学历,杨梅说虽然自己读过大学,但对另一半的学历也没什么要求,“只要男方毛病少、要求少、能安稳过日子就行”。

杨梅的话都说到这个地步了,孔强觉得自己实在是捡了个大便宜,两个人看了几场电影、吃了几顿饭,便走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两家父母本来都想让孩子“再处处看”,但杨梅却怀孕了……

那个年代,未婚先孕是件见不得人的大事,恰好当时又赶上机械厂分房子,只有结了婚的职工才有资格拿“分房指标”,情急之下,双方父母也都没再阻止,两人于当年年底就结了婚。

1995年底,孔爱立出生,孔家“三代同堂”,全家人都很高兴,但只有一个人例外——孔强。

不但不高兴,孔强反而时常觉得恼火,用他的话来说,结婚后不久,杨梅就仿佛换了一个人。她变得十分沉默,在家里甚至从来不主动和孔强说话。起初孔强还会主动找些话头,但杨梅不做声,后来孔强也跟着一起沉默,晚上两个人下班回家,经常悄无声息地过一晚上。

沉默的同时还有冷漠。结婚后,家里的大事小情杨梅都漠不关心,孔强说有一次自己工伤小腿骨折,住院期间杨梅只来过两次,出院后杨梅也从没问过他腿伤的事情,这让他很寒心。

为此,孔强向妻子发过很多次火,话说轻了杨梅不做声,话说急了杨梅也不和孔强吵架,只说自己平时上班带孩子很累,没有精力管其他。

“孔强说,他从没见过两口子有这样过日子的,在孔强面前,杨梅整天一副心怀怨气的样子,孔强问原因,她也不说,甚至有时候孔强憋不住了想和她吵架,她都懒得搭理。”张武说。

当然,这种情况只有在孔强与杨梅单独相处的时候才会出现,但凡家里有客人,哪怕是双方的父母在场,杨梅都会换一种面目示人。在外人面前,杨梅对孔强嘘寒问暖、百依百顺,还会不时向他撒个娇,但外人一走,杨梅马上就变回一张冷漠的脸。

“孔强说,这也是导致他‘人缘好’的原因之一。他约人来家做客,为的就是不想看妻子那张冷脸,不成想,大家还以为他是热情好客。”

与对孔强的态度相反,杨梅的全部重心都放在儿子身上,孔爱立从小吃的用的都是市面上最好的。哪怕再贵,只要觉得儿子可能用得上的,杨梅都要不计代价地买回来。

母亲疼孩子很正常,但令孔强不满的是,杨梅似乎不太喜欢让孔强与儿子亲近。平时孔强多跟儿子待一会儿,杨梅便会找各种事情支开他,孔强想带儿子出去玩,杨梅也必须跟着,不然就不让去。

有一次,孔强带孔爱立去商场买了一个玩具,几天后玩具就不见了,孔强以为儿子玩丢了,也没当回事。但不久后,他又想带儿子去买玩具,孔爱立却不去了,孔强问原因,孔爱立就说,上次和爸爸一起买玩具后,妈妈回家打了他,说以后不准跟爸爸要东西。

孔强仔细一想,之前自己父母也给孔爱立买了很多衣服和玩具,也统统被杨梅以各种理由收了起来。这让孔强十分生气,和杨梅大吵了一架,还威胁杨梅说,再做这种事就和她离婚,但杨梅似乎并不在乎,也不多解释,只是告诉孔强,过不下去了离婚也无所谓,但儿子必须归她。

那场风波几乎让孔强和杨梅二人走到离婚边缘,之后不久,孔强就辞去机械厂的工作,到省城做生意了。与妻子相处时间少了,杨梅态度反而变好了,对孔强不仅不再像以前那么冷漠,反而会不时担心他。

“担心啥?担心他耐不住寂寞‘札乔子’(搞外遇)吗?”我笑着问张武。

没想到张武也笑了,说:可不就是这事儿,杨梅给孔强说“男人有钱就变坏”,所以主动要求管账。

杨梅本身在单位也是做财务的,又是自己的妻子,孔强就把生意上的账目全部交给了杨梅。两人的相处就此回归正常,此后谁也没再提过离婚的事情,甚至连不愉快都没发生过,直到“3·15绑架案”的发生。

11

我问张武,孔爱立的事情,孔强从始至终到底有没有怀疑过杨梅?张武说,孔强的态度确实有过两次转变。

第一次转变是在孔强离婚后。

此前,张武在将刘小明与杨梅之间的关系隐晦地告诉孔强后,很想问问孔强对此有什么看法,但那时的孔强却总是岔开话题,并同样隐晦地告诉张武,他非常信任自己的妻子。

可离婚后,孔强却一改往日的态度,主动给张武讲了一系列当年妻子的事情,语言听起来像是简单的抱怨,但实际暗藏玄机,似乎总有意无意指向杨梅与儿子孔爱立出事有关,但又不愿明说。

第二次转变是在孔强再婚之后。

2007年,孔强在省城再婚,从那之后,不管张武怎么问,他都对之前孔爱立、杨梅的事情绝口不提,要么说记不清了,要么三言两句应付过去。后来,他干脆跟张武说,他又结了婚,有了新的家庭,以前的事情就那样吧,有孔爱立的下落跟他说一声,没有下落就不要再联系他了。“事情总有过去的一天,我不能把上一段生活的阴影带到现在的生活之中,那对我现在的家庭不公平……”孔强当年这么说。

“孔强这话虽是没错,但孔爱立毕竟是他的亲儿子,即便再婚,他也不该如此‘理智’的……”我感叹道。

张武说,当年孔强跟他说那段话时,他也这么觉得,但也不好说什么毛病。

于是,张武又想去找杨梅,希望她能配合警方继续寻找孔爱立,但却一直没能再联系上人。杨梅家人说离婚一事令她深受打击,人已经去了广州,和家人也都没了联系。而对于孔强,杨梅家人似乎意见很大,都不愿多谈。

再后来,张武辗转找到杨梅的妹夫,侧面了解了一些情况。杨梅妹夫说,孔爱立出事后,孔杨两家闹得不可开交,外人可能不知道,但两家老人还曾在私下场合拳脚相向。张武问原因,杨梅妹夫说事发时他还没娶杨梅妹妹,不知道具体情况,但就在他结婚后不久,孔强与杨梅办完了离婚手续,孔强又以生意缺钱为由,从杨梅父母手里借走了20万。这20万中有一部分钱是他的,老丈人当时只说“拿来用用”,但后来孔强一直没还钱,老丈人也就没把钱还给他,他曾主动提出要去找孔强要钱,但老丈人不许。

“婚都离了,关系已经闹得这么僵,孔强还能从杨家借出这么多钱来,怕是背后有问题吧?”我说。

张武点点头,然后拉开抽屉,拿出一沓资料递给我:“你先看看这个吧。”

12

资料内容不多,我很快就看完了。

不久前,白河大堤整修,在现场挖出一些骨头。因为附近有村民的家族墓葬区,施工队与当地村民发生了冲突,惊动了辖区派出所和村委会。有村民说施工队挖了自家祖坟,要求赔偿损失,但施工队坚持说项目早就提前做过勘察,施工地点虽然距离墓葬区很近,但确实没有越界,村民是敲诈勒索。

为了确定施工队到底是不是错挖了村民的祖坟,辖区派出所请来了法医,法医看了骨头之后,说确实是人骨。当地村民就此对施工队提出赔偿要求。施工队怕耽误工期,答应花钱息事宁人,但不料有4户人家同时对骸骨提出赔偿要求——如果4家都赔,数额是施工队不能接受的,因此要求法医对骸骨进行司法鉴定。

但鉴定结果却出乎人的意料——经鉴定,这些骨头属于同一个人,死亡时年龄大概五六岁,时间是在10多年前,但与提出申请的那4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施工队的事情就这样过去了,但邻市警方觉得这些骸骨很可疑——现场既无墓碑,连棺椁都不曾发现,本地根本没有这样下葬的风俗。于是,他们在网上发出了骸骨协查及认领通告,并采集骸骨DNA上传数据库。

很快,DNA数据比中了一个人——刘小明。

刘小明入狱服刑期间采集过DNA,库里有现成数据,邻市警方马上通知了南关派出所。张武得到消息,觉得非常不可思议,因为据他所知,刘小明一直没结婚,更不可能有一个五六岁死去的孩子。

张武一下联想到孔爱立,他赶忙把孔强2010年为寻找孩子留在“打拐DNA数据库”中的数据交给邻市警方比对,但比对并未成功。

“杨梅那边呢?”我问张武,印象中当年打拐DNA数据库需要采集失踪儿童父母双方的DNA数据,有孔强的,也就应当有杨梅的。

然而张武说,库里没有杨梅的数据,当年通知过她,但她一直没来。

没想到,时隔11年,事情竟然以这样的方式重新呈现在所有人面前。

“你得想个办法,把刘小明叫回来。”张武说。

我当即打电话约“重点人口”刘小明到派出所做季度谈话,但刘小明说他现在人在广州。我把情况告诉张武,张武说这次务必得让他回来,“但电话里不要提DNA这事,你俩之间有业务关系,你联系他不会让他起疑,想想办法,至少弄清楚他现在的真实位置……另外,广州大了,具体哪个地方一定要搞清楚。还有,你确定他跟你说的是真话吗?”

我说,这个他没必要骗我吧?张武却说,如果没猜错的话,他很可能跟杨梅在一起,因为此前据杨梅亲属说,杨梅也一直在广州。

2013年10月26日,刘小明被我“骗”回本市,他在派出所做完第四季度“重点人口”谈话笔录后,就被张武等人留在了办公室。张武拿出那份DNA资料放到刘小明面前的办公桌上,让他解释。

刘小明没法解释,那天,他直截了当地向警方承认,这个孩子就是当年被他绑架的孔爱立。当年他对警方说了谎,没有把孩子放走,而是掐死后埋在了白河大堤上。

这又一次让警方始料未及。

事实上,刘小明返回本市前,警方已重启了“3·15绑架案”的侦查工作,张武将自己近10年来所有的调查结果与疑点在案情分析会上和盘托出,认为骸骨很可能是当年失踪的孔爱立,并指出孔强与杨梅二人在当年就案件真相对警方有所隐瞒。

参会大多数民警都同意张武的看法,但也提出,如今案件已经过去11年了,很多关键人证、物证已灭失,查清真相的难度可想而知。刘小明杀害孔爱立的这个推测,若刘小明死不认账,警方眼下几乎拿不出任何有力的证据指控他。

这同样是张武所担忧的。

会上,警方制定了多种讯问策略,以应对刘小明到案后的不同情况,但谁也没想到,刘小明竟然在看到孔爱立骸骨检验结果后直接供认了——确实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13

刘小明随后就供认称,当年自己并没有放走孔爱立,之所以第二次投递勒索信后再也没有联系孔强夫妻,是因为那时孔爱立已被自己失手杀死。

他说,那天孔爱立吃饭时试图逃跑,他既愤怒又恐惧,打了孔爱立,孩子大声哭叫,刘小明担心声音引来邻居,又上前狠狠扇了孩子一个耳光,不料用力过大,孩子倒地后当场死亡。

发现孔爱立死后,刘小明吓坏了,他将孔爱立尸体放入一个装被褥的口袋里,连夜骑自行车运去了白河大堤,找了一个地方就把尸首埋了。

11年前,刘小明自恃警方没有找到孔爱立尸体,拒不交代杀害孔爱立的犯罪情节。现在孔爱立尸体被找到,刘小明感觉再也瞒不过去了,所以直接认了罪。

面对这份笔录,张武没有表态,只是反复问刘小明一个问题:孔爱立怎么会是他的儿子?他和杨梅到底是什么关系?

刘小明说,自己与杨梅大学时谈过恋爱,毕业前因“性格不合”分手,本以为两人就此无缘,但没想到毕业分配工作时阴差阳错来到了杨梅老家。刘小明的确想与杨梅再续前缘,但杨梅却执意要嫁给孔强,他一怒之下强奸了杨梅,可能孩子就是那时候怀上的。而后来他绑架孔爱立,一方面是眼红孔家财产,另一方面,也是想报复当初杨梅拒绝自己。

对于刘小明以上的供述,张武只用两个字评价——“胡扯”。他紧接着问刘小明,杨梅在“3·15绑架案”中扮演的是什么角色?刘小明说所有事情都是自己做的,和杨梅无关。

张武又问刘小明,杨梅现在何处?刘小明说不知道。张武拿出了刘小明手机通话记录,指着其中一个有频繁通话记录的号码问他:“这个人是谁?”

刘小明看到号码,陷入了沉默。

其实在刘小明归案同时,另一组刑警已飞赴广州,找到了刘小明的住处。据邻居反映,与刘小明长期共同生活的,的确还有一名女子。

警方通过技术手段找到了那名女子,果然就是孔强的前妻杨梅。将杨梅带回本市后,警方马上对她进行了DNA采集。经比对,刘小明与杨梅,正是那具儿童骸骨的遗传学父母。

刘小明对此的解释是,自己之所以在广州与杨梅同居,是因为自己的确一直深爱着杨梅,绑架并害死孔爱立,也是因爱生恨,而且后来杨梅已经原谅了他。

而同样的问题,杨梅的回答则是,她接近刘小明,是为了获知儿子孔爱立的真实下落。杨梅承认自己婚前曾遭刘小明强奸,但当时没有报警,之后很快就与孔强结了婚,所以她也不知道孔爱立是刘小明的孩子。

张武问刘小明,知不知道等待他的是什么结果?刘小明说,知道,绑架撕票,必死无疑。张武指着“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牌子告诉刘小明,他还有一个赎罪机会,哪怕给自己换一个死缓。

但刘小明沉默了许久,最终依旧坚持说,所有事情都是他自己做的,和旁人无关。

14

我和张武反复梳理着案情:

2002年,刘小明绑架了孔爱立勒索孔强,在控制孔爱立过程中失手将其杀死,之后在白河大堤埋尸;

警方通过笔迹鉴定抓住了刘小明,但没有起获孔爱立遗体,最终只能以涉嫌绑架罪将刘小明移送公诉;

张武后续发现孔爱立之母杨梅案发后行为怪诞,经核实,杨梅与刘小明系大学情侣,但案发后,两人皆隐瞒了这一情况,并在2012年刘小明刑满出狱后共同生活;

2013年,孔爱立遗骨被起获,经DNA检验,发现其亲生父母系刘小明和杨梅。

……

我说案子查到现在,如果杨梅没有嫌疑,那就是我们见鬼了。张武则一脸愁容,一支接一支地吸烟——这么多年,他也一直怀疑杨梅参与了绑架案,但手里确实没有有力的证据。

“或许,一切真的只是巧合呢?”我自嘲道。

张武并不认同,他说,杨梅与刘小明是大学情侣、婚前怀上刘晓明孩子、婚后又对丈夫十分冷漠,而且,绑架案发时,她这边劝阻丈夫报警,那边刘小明提出的赎金数额又与孔家存款数额相近。更何况,儿子“失踪”后,杨梅就去埋尸的大堤上“寻梦”、而刘小明出狱后杨梅又在广州与他同居……

如此种种,如果每个情节单独发生,可能就是巧合,但全部连在一起,还会是巧合吗?张武不相信杨梅是无辜的。

随后,孔强也被警方叫回本市,张武希望在他身上找到杨梅的突破口。

彼时,孔强的生意做得不错,与第二任妻子生了一个女儿,孩子那年刚满6岁。听张武提起杨梅和刘小明的事情,孔强只说自己已经有了新的家庭,不在乎之前那些事情了。

但不论孔强是否在乎,张武还是把当时的调查结果告诉了他。孔强沉默了一会儿,也说,其实这些年他想了想,感觉当年从结婚到孔爱立被绑架,全是杨梅和刘小明给他设下的“局”。

“最开始她(杨梅)不让我报警,说是担心绑匪撕票,但这都是那个女人算计好的,如果当时我真听她的,才正好着了道,不但孩子回不来,那个女人过不多久也会跟我离婚。得亏我报了警,不然我得人财两失啊……”孔强说。

张武当时没有表态,继而又问起当年孔、杨两家的关系,以及他从杨家借出的20万。张武问孔强,那时他与杨梅已经离婚,为何杨梅的父亲还愿意借他这笔巨款?孔强推说,那是正常的民间借款,杨梅父亲同意借钱,是因为他承诺支付10%的月利息。张武后来去核实,杨家的说法也跟孔强一致。

张武问孔强要不要看一下孔爱立的遗骸,毕竟共同生活过6年。孔强沉默许久,说:“还是不看了吧。”

后记

那天离开公安局前,杨梅从法医中心领走了孔爱立的骸骨,哭得很伤心。

办完手续后,我和张武一路跟随她走出公安局大门。等候出租车的间隙,杨梅回头对我们说:“谢谢。”

我和张武都没有说话,杨梅大概也觉得场面有些尴尬,又问我们法院会怎么判刘小明。

我说应该是死刑吧。说完,我就看着杨梅,她却将脸扭向了一边。

5个月后,刘小明被法院判处死刑,没有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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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图:《蒙太奇》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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